公安局长觊觎一饭店,半年内将老板抓了3次,后来怎样了

流浪的阿航 2023-05-05 23:15:44

1999年2月12日,南昌市中级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审理了原中共南昌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曾新民涉嫌受贿、徇私舞弊案。

此案系公开审理,当日有众多公民前往审判大厅旁听。因要求旁听的公民人数超过审判厅规定席位,故旁听证分上午、下午两种,审理时,连走道也坐满了旁听的公民。

晚上8时许庭审结束时,曾新民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

原籍南昌、现居海口的公民雷献强,坐在第四排旁听席上,在庭审结束后,他本想站起来对被告曾新民说: “你也有今天!”但他没有说。

雷献强是1983年在南昌市辞去公职“下海”经商的,现任海口市狮子楼大酒家总经理, 又是曾新民司法腐败的直接受害人之一。

1998年7月19日,当最后一批食客离开寨有“第一排档”之称的海口市狮子楼大酒家时,雷献强无可奈何地向该酒楼全体员工宣布: “从明天起,狮子楼大酒家停业!”

三方投资干餐饮 公安经商留祸根

雷献强,男,今年50岁。1983年,在南昌市某工厂当工人的雷献强辞去公职,决定干一番事业。他将一个大气油桶改成炉子,在南昌市二七路摆摊卖快餐。

天时地利加人和,雷献强凭着自己的聪明和才智,没几年的工夫,就将买卖做大了。

90年代南昌

海南建省以后,内地出现一股“海南热”。1989年,南昌市公安局某副局长邀请雷献强去海南考察,希望双方合作,在海南省干一番事业。

经协商,决定由香港声人陈某、南昌狮子楼大酒楼总经理雷献强和南昌市公安局所属的汇通公司三方投资,在海口市组建中外合资企业海南汇铭服务公司。

公司租用海南军区场地创办狮子楼酒家。协议规定:陈某、雷献强冬占股25%,汇通公司占股50%。

考虑到股东利益和经营管理方针,南昌市公安局委派一人担任汇铭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雷献强则出任汇铝公司董事兼公司分管人事与业务的副总经理,并出任汇铝公司下属唯一子公司海南狮子楼大酒家总经理。

1990年5月,位于海口市繁华地段的狮子楼大酒家开业了。

狮子楼大酒家北侧是海口市最繁华的西业区,因而生意兴隆,很快就成了海口市餐饮业的“大哥大”。

雷献强不是一般的商人,就在海南省连老太太都在炒地皮、买彩票、倒汽车的时候。

雷献强果断斥资700万元,组建了中国第一家由企业筹办的狮子楼京剧团,为弘扬民族文化摇旗呐腻。

每当夜色降临,酒家门前红灯高挂,大厅后席锣鼓铿锵,食客们一边品尝美味佳肴,一边聆听传统折子戏。

雷献强此举无疑为商业化色彩十分浓厚的海南增添了一道亮丽的文化风景线。中央电视台《东方时空》栏目为此拍摄了专题片。

撕毁合同不见效 秘密逮捕合伙人

按道理说,海口狮子楼大酒家生意如此红火,投资三方均有收盈,应该是皆大欢喜。

特别是南昌市公安局下属汇通公司和香港商人陈某,更应该满足,因为这两家股东仅仅是坐收渔利的投资人。

但是,谁也没有想到,因与公安局下属的公司合伙做生意,雷献强经历了难以想象的人生磨难。

1991年6月,雷献强提出在现有的狮子楼大酒家楼上再加建一层,取名“狮子楼夜食城”。

经汇铭公司董事会同意,雷献强以投资人身份承包了二楼“夜食城”,并与汇铭公司签订了承包期到2004年8月的合同。

“夜食城”开张后,正好赶上了“十万大军奔海南”,狮子楼大酒家的名声可以说是“红透琼岛半边天”。

因为生意日渐红火,麻烦接踵而至。

1996年年初,雷献强回南昌探亲并向南昌市公安局局长曾新民汇报工作。曾新民向雷献强要30万元,他没有答应。

因为没有答应,曾新民向雷献强下了毒手。

曾新民的第一招是立即召开汇铭公司董事会,股东之一南昌市公安局下属的汇通公司在会上提出,要求雷献强每年增加30万元承包金。

雷献强后来对记者说: “有人对我说,你要是给了曾新民30万元,后来就没事了。你不给,承包6年你得多掏180万元。”

曾新民

因汇通公司占50%股份,可以说南昌市公安局属下的汇通公司掌握着汇铭公司的命运。

汇铭公司提出增加承包金的无理要求,在雷献强看来是一种单方撕毁合同的行为,他断然拒绝。

于是,1996年2月9日,雷献强向海口市振东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状告海南汇铭公司侵犯自己的合法权益。

原南昌市公安局局长曾新民见第一招失灵,又生一计。

1996年4月29日,海口市振东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雷献强诉汇铭公司一案。

5月6日,南昌市公安局下属的汇通公司副总经理韩思潮邀请雷献强在他们指定的红树林酒家吃饭,借此商量官司调解的可能性。

海口红树林酒店

为尽快解决与南昌市公安局的纠纷,毫无戒备心理的雷献强当即答应了。

晚上7时30分左右,食客已经坐齐时,突然十几名全副武装的警察冲进雅间。

这伙人先将雷献强打翻在地,强行戴上手铐,然后又用餐巾堵住雷献强的嘴巴,接着,将雷献强塞进吉普车的后座下面。乘着夜色,这辆吉普车奔港口过海峡赶往南昌。

第二天,没有赶回南昌的韩思潮全副武装出现在狮子楼酒家。他宣布雷献强因刑事犯罪已被逮捕。

雷献强被秘密押解到南昌后,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根据南昌市公安局下属汇通公司的举报,认为:

雷献强身为汇铝公司董事,利用承包期间任汇铭公司总经理的工作之便,侵占公司财物760多万元……构成侵占罪。

海南省实现者律师事务所律师赵晓锐闻听此讯,当即与江西省人民检察院交涉。

1996年5月10日,江西省人民检察院为雷献强办理了“取保侯审”手续,先行放人。

得知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将雷献强释放,南昌市公安局局长曾新民气急败坏地想出了第三招。

雷献强是下午6时走出拘留所的。此时曾新民正召集公安局处级以上领导会议,宣布雷献强的问题是“政治问题”,下令分片包干,无论如何也要在今晚抓住雷献强。

结果,5月11日凌晨3时许,雷献强及律师赵晓锐在下榻的象山宾馆被警方拘捕。

象山宾馆

第一次秘密逮捕雷献强,借口“侵占罪”,那么,此次逮捕使用什么罪名呢?曾新民在公安局中层干部会议上讲:“关于查处雷献强的问题,这是个政治任务,我拜托大家了!”

于是,5月14日晚,当地电视台连续3天滚动播出“新闻”:“根据群众举报,警方迅速出击,查获了一个赌博团伙,惯赌雷献强等5人落网……”

据了解,电视台在播放这条“新闻”时,画面是雷献强在看守所的镜头,解说词没有告诉观众这一“赌博团伙”在南昌作案的时间。

很快,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检察院对雷献强以“赌博罪”提起公诉。

检方指控的犯罪事实是:1995年2月5日,雷的4位亲友曾到雷下榻的宾馆玩了一夜牌九。

牌九

一审法院判处雷献强有期徒刑2年,雷献强不服判决,提出上诉;二审法院改判有期徒刑2年,缓期执行2年。

值得注意的是,“赌博团伙”共5人,雷献强玩牌的时间最短,却是“首恶”,其余4人法院以“均有自首、立功表现”为由,“免于刑事处分”。

开庭审理此案时,雷献强的辨护律师就此反驳说:1995年1月21日到2月7日,雷献强在南昌共往了16天。

2月5日是雷献强的生日,雷献强在南昌期间只这一天玩过一次牌九,而且是亲友相聚,算不上是“赌博成性”。

本案无赌头,无组织,无从中渔利者,不能以赌博罪论处。雷献强的错误应按《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处罚。

但该条例规定时限是6个月,逮捕雷献强时,已经是1年雾3个月后,超过了《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的时限。

现已查明,就在曾新民下达“政治任务”后,警方派员找到了1年前与雷献强玩牌的4个人,向他们做工作,许诺绝不追究他们的任何责任。

在这种情况下,警方录下了“口供”。

尽管如此,曾新民觉得雷献强只判缓刑两年不过瘾,动用大批人力前往上海、深圳、昆明等地,采用诱供等手段,企图网罗雷献强的“流氓”证据。

与此同时,曾新民将雷献强从看守所提出,押解到特警大队,在窗户上吊了3天2夜,威逼雷献强承认犯有“流氓罪”。

雷献强以绝食方式提出抗议,直至奄奄一息才被送回看守所。

1996年11月1日,南昌市东湖检察院以“流氓罪”将雷献强提起公诉。

南昌市东湖区法院经过审理,认为曾新民一伙提供的证据不足,不对被起诉的雷献强以“流氓罪”定罪。

先是“侵占罪”,接着是“赌博罪”,最后来了个“流氓罪”,曾新民费尽心机,结果是招招不灵。

就在曾新民为整治不了雷献强而大动肝火时,东窗事发,曾新民自己却被警方拘捕了。

曾新民滚鞍落马 狮子楼回天无术

随着曾新民的下台,被关押长达8个多月的雷献强终于回到了海口市,然而他发现自己苦心经营的“第一大排档”已经面目全非了。

自从1996年4月29日雷献强被拘捕后,狮子楼大酒家成了南昌市公安局某些人吃喝玩乐的场所。

据纪委掌握的材料,将雷献强秘密押解南昌后,韩思潮等人代表南昌市公安局强行接管狮子楼。

第一是解散狮子楼京剧团;第二是解聘狮子楼的主要管理人员;

狮子楼酒店旧照

第三是瓜分财产,如原价5000多元的进口胶合板,作价100元“卖掉”;原价6万元的4部空调,作价8000元“卖掉”;原价3万元的手机,作价2500元“卖掉”……

花低价购入狮子楼财产的“买主”,就是“卖主”自己。

“处理”完狮子楼的财产,这伙“接管人员”又开始玩“花账”。

韩思潮先是打白条,然后让餐馆报销各种来路不明的发票,累计达数十万元:韩的亲戚来海南旅游,一次性“报销”了 6000元;

有一张“白条”至关重要,是韩思潮等人联合签名的,内容是“给江西省检察院办案人员许某生活补贴4000元”。

韩思潮等人天天在酒家吃甲鱼,还特意将原京剧团的女演员留下两名,陪着他们打麻将。

得知狮子楼已经被“接管”,1996年12月27日,还在台上的曾新民专程来海口吃海鲜。

当然,他没有料到,这顿耗资6000元的盛大晚宴,是“最后的晚餐”。

一个企业,怎能经受得住这般折腾?1998年7月6日,雷献强给记者打来电话,说他要去南昌,听取入民法院对曾新民的庄严审判。

1998年7月19日中午,雷献强又给前来采访的法制日报记者打来电话。

按理说,曾经数次惨遭曾新民迫害的雷献强此时此刻应该高兴。但雷献强说他笑不起来,因为海口狮子楼大酒家确确实实难以为继了。

雷献强说他当年亲手创办了“第一大排档”,今晚将由他亲自宣布海口狮子楼大酒家关门停业。

雷献强说: “在南昌市公安局某些人的心目中,私营企业和私营企业家是一只肥羊,不宰一刀心不甘。”

“就是因为我按政策办事,按合同办事,没能满足他们的私人意愿,他们就利用职权罗织罪名,致人于死地。什么叫司法腐败?我最有感受了。”

1998年7月19日晚,海口狮子楼大酒家门前高高挂起的红灯依次熄灭,一个本来相当红火的企业就这样消失了。

1998年7月7月,在庄严的法庭上,曾新民对自己的犯罪事实全部翻供。

曾新民贪腐窝案审讯现场

但在法律面前,在严肃执法的检察官面前,犯罪事实不是一个可以任人打扮的少女。

还是那句老话,“手莫伸,伸手必被捉”、朴素的道理,永远都能演绎官场上任何人物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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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的阿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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