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务院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决定自 2024 年 12 月 1 日起在广东省深圳市实施赴香港旅游 “一签多行” 政策,深圳市户籍居民和居住证持有人可申请办理该签注,1 年内可不限次数往来香港地区,每次逗留不超过 7 天,且深圳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不再受理赴香港 “一周一行” 签注申请,已签发的 “一周一行” 签注在有效期内可继续使用 ;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在广东省珠海市实施赴澳门旅游 “一周一行” 政策,珠海市户籍居民可申请办理,1 年内每个自然周可前往澳门一次且仅限一次,每次逗留不超过 7 天;同时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实施赴澳门旅游 “一签多行” 政策,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户籍居民和居住证持有人可申请办理,1 年内可不限次数往来澳门地区,每次逗留不超过 7 天,符合条件的居民或居住证持有人(国家工作人员和现役军人除外)可向当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人工窗口或智能签注设备提交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