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新华人寿保险一中支财务负责人被禁业15年

齐鲁一往情深 2024-11-29 05:05:18

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聊城监管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处罚信息显示,时任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聊城中心支公司财务部(计划财务部)负责人李国强,因对通过伪造、篡改单据等形式虚列支出、套取费用,挪用并侵占公司资金负有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百七十条,被处以禁止进入保险业15年。

2024年以来,新华保险多家机构因虚列费用被处罚。其中2024年8月13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西监管局发布了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晋金管罚决字〔2024〕52号),新华人寿保险太原中心支公司(简称:新华保险)虚列费用套取资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一百七十条,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西监管局对新华人寿保险太原中心支公司做出责令改正,罚款17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24年8月6日。

8月13日,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西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保险)山西分公司因合规管理不到位,被责令改正,处1万元罚款。

9月24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伊犁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伊犁中心支公司因利用个人保险代理人虚挂佣金套取费用;财务业务数据不真实,被责令改正,罚款26万元,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24年9月14日。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华保险”)成立于1996年9月,是国有控股上市寿险公司、中投直管企业、《财富》和《福布斯》世界500强企业之一。 [11]公司主要股东为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等。 [9-10]2011年,新华保险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同步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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