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沧州市财政局对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阳光财险”)开出2张罚单。该公司沧州中心支公司两次被查获“在政府采购项目中串通投标”的违法行为,合计被处以罚没款10168元,并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自本处罚决定书生效之日起在2年内禁止该公司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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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阳光财险沧州中心支公司参加沧州市残疾人联合会残疾人意外险采购项目C包的采购活动,该公司制作投标文件的机器码和投标文件上传IP,与本项目中另一相关供应商制作投标文件使用的机器码和投标文件上传IP均一致。阳光财险沧州中心支公司出具说明,认可该公司与另一家保险公司使用同一CA下载、上传投标文件,并制作标书文件,构成串通投标。
根据相关规定,沧州市财政局对阳光财险沧州中心支公司处以罚款3361元处罚,并将该公司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自处罚决定书生效之日起在1年内禁止该公司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行政处罚日期为2024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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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财政局同日开具的另一张罚单显示,阳光财险沧州中心支公司参加沧州市残疾人联合会残疾人意外险采购项目A包的采购活动,该公司制作招标文件下载IP地址、文件制作机器码和投标文件上传IP,与本项目中另一相关供应商的招标文件下载IP地址、文件制作机器码和投标文件上传IP均一致。阳光财险沧州中心支公司出具说明,认可该公司与另一家保险公司使用同一CA下载、上传投标文件,并制作标书文件,构成串通投标。
根据相关规定,沧州市财政局对阳光财险沧州中心支公司处以罚款6563元处罚,没收违法所得244元,并将该公司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自处罚决定书生效之日起在2年内禁止该公司参加政府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