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灭亡后,清政府所欠的一屁股债最后怎么样了?是还清了吗?

史新说 2022-07-06 12:33:08

当然没还清,毕竟大清当年欠的债,实在是太多了。

清朝灭亡前,曾签下了多笔不平等条约,而在这些不平等条约中,赔偿数额最大的一笔,莫过于庚子赔款。

庚子年(公元1900年),在八国联军成功入侵之后,占据上风的列强,并没有直接将大清瓜分,而是选择了一种效益更长远的方式。

那就是和清朝签订“辛丑条约”,让清朝支付天价赔偿。

具体的赔偿金额是多少呢?按照当时条约上的规定,大清需要向德﹑法﹑俄﹑英﹑美﹑日等11国支付“关平银”共计4.5亿两,用以赔偿列强的各类损失。

而当时,整个大清的人口也只有4亿多人,这就相当于,每个人头上,都摊派了一两银子。

当然,如此高额的赔款,就算是将大清榨干,一时半会也拿不出来,怎么办呢?列强随后“贴心”的为大清制定了“分期还款”计划。

列强们允许大清按照“4厘”的年息,分39年还清这笔欠款。

而按照这个年息计算的话,那么这笔欠款光是利息,就基本和本金一样多,两者加起来的话,大清共计需要支付10亿两左右。

虽说很多,但没办法,谁叫当时“技不如人”呢?因此,就算是捏着鼻子,大清也得乖乖按期进行赔付。

之后,当时清朝为了筹集赔款,开始大玩“摊派”,将赔款分摊入省,各省又分摊入州县,而各州县,最终将这些赔款强加在百姓身上。

于是,这就让百姓面临着“旧税愈重、新税愈多”的局面,由此,从民到商,个个苦不堪言。

而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1912年,随着辛亥革命的一声枪响,清朝宣告灭亡,那么,清朝灭亡后,这些尚未还清的赔款是如何处理的呢?

处理的办法很简单,那就是接着还。

清朝灭亡后,民国的北洋政府并没有否定这笔赔款,而是在列强没有开口讨要之前,就主动表态,愿意继续支付清朝欠下的外债。

可能很多人会觉得奇怪,既然清朝都没了,北洋政府为何还要继续帮清朝还债呢?

其实这也很好理解,要知道,民国政府能掌握那么大的国土面积,是因为他们是从清政府手里继承过来的。

既然继承了清政府的家产,自然也要继承清政府的债务。

当然,这还只是原因之一,更重要的一个原因,是当时的民国政府没有实力和底气,来拒绝向列强赔钱。

说白了,就是他们还不是列强的对手,真要是拒绝的话,列强必然不会放过民国政府。

所以,民国政府最终承认和接手了昔日清政府欠下的所有烂账。

凡革命以前所有满清政府与各国缔结之条约,民国均认有效,至于条约期满而止。 革命以前满清政府所借之外债及所承认之赔款,民国亦承认偿还之责,不变更其条件。——《大总统告友邦人士书》

不过,在清朝灭亡之前,关于赔款,还曾经发生过一个小插曲,正是这个小插曲,让列强之一的美国开始退还清政府的赔款。

1904年,中国驻美公使梁诚先生就赔款是用黄金还是白银这个问题上,与时任美国国务卿的海约翰争论时,海约翰的一句随口说出的话,让梁诚先生发现了一个秘密。

当时海约翰说,庚子赔案实属过多,梁诚先生正是通过这句话展开调查,发现美国在上报赔款金额时有“浮报冒报”的现象,也就是说,美国人虚报了赔款金额。

后经过调查,美国虚报的数额,大概在1200万两左右。

这件事被传开之后,美国也很没面子,为了挽回在国际社会上的形象,最终在1908年,美国对外宣布,将该国所得的“庚子赔款”之半数进行退还。

当然,美国在这里玩了一个心眼,其并没有真金白银的把钱退回,而是用在中国的教育事业上,把钱作为资助留美学生之用。

说白了,美国就是想通过这种方式吸引中国留学生,从而培养出一批在知识和精神上受美国支配的人才出来。

除了美国退还部分赔款外,英国在1926年,国会也通过了退还中国庚子赔款的议案,当然,英国的方式和美国如出一辙,所有退付的款项,都用在了中国向英国选派留学生等一些教育项目方面。

此外还有俄国,俄国在1917年爆发了十月革命,取得成功后,新成立的苏维埃政府宣布放弃俄罗斯帝国在中国的一切特权,其中就包括退还庚子赔款。

之所以这么做,就是因为当时苏俄有一个条件,让北洋政府承认苏维埃政权。

因此,退还赔款事宜就此敲定,而到了1924年,中俄双方又签订了《中俄协定》,该协定中,进一步对退款的款项用途进行了详细要求,同样是大部分用在了中国的教育事业上。

除了上述国家之外,随着世界形势发生变化,清朝遗留下来的债务也随之一变。

先是在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而中华民国在1917年作为协约国进行了参战,参战当年,便单方面宣布停付同盟国之一的德国之赔款。

到了1919年,随着凡尔赛和约的签署,德国被迫放弃了1917年之后民国政府的所有欠款,至此,庚子赔款中有关德国的赔款彻底结束。

另外还有奥匈帝国,奥匈帝国在一战后瓦解,瓦解后分为奥地利和匈牙利等多个国家,而在1919年和1920年,奥地利和匈牙利分别宣布放弃庚子赔款,因此,有关奥匈帝国的赔款也就此结束。

剩下的就是法国、比利时、荷兰和意大利,这些国家也先后放弃了庚子赔款,同时也进行了退付,只不过大部分国家都指定了退付的用途。

说到法国,当年法国就退付赔款这件事,还耍了一个阴损的招数。

在诸如美英等国开始退付庚子赔款时,法国也进行了参与,同样对中国开始退付,但退了没几年,法国就不退了。

这个不退,并不是说法国赖账,而是其换了一种形式,叫做基金。

换句话说,法国当时用庚子赔款的退付款项,成立了一个基金会,并在中国开始兜售基金,前后足足卖了一年有余。

最后一算,法国通过卖基金,不仅没有退一毛钱,反而在中国还赚了一笔,赚的金额根据记载,竟然高达庚子赔款中需要向法国赔付的九成左右。

不止是法国,最令人感到无耻的还有日本。

日本一直到1936年,还锲而不舍的向中国追要欠款,我们都知道,抗日战争是在1931年9月就已经爆发。

也就是说在抗日战争爆发后的数年里,日本还在向中国要钱,更离奇的是,当时的国民政府一面抗日,一面还在向日本赔钱。

直到后来,这件事被曝光出来后,国民政府才将这笔钱存到英国的银行账户,让日本无法染指这笔款项。

而在此期间,日本也曾跟风美国,声称开始进行庚子赔款的退付,但整个退付过程属于是波折重重,日本的所有退款,其实主要用途有三方面:

第一,就是在华进行所谓的“文化事业”,其次就是用在了留日学生的补助方面,另外,则是在中国设立学术机构,美其名曰是为了促进中日文化交流。

总之日本关于庚子赔款的退付,基本上都是自己用了。

而到了1936年之后,日本更是将庚子赔款的退付款项,直接用在了侵华的战争之上。

整个庚子赔款,根据有关资料统计,从1902年开始赔付第一笔算起,到1939年1月15日,也就是国民政府的财政部宣布停止支付庚子赔款为止,前后长达37年的时间里,中国一共为此支付了高达6.64亿海关两的庚子赔款。

虽说在中间有部分国家,比如英美等国进行了一定数额的退付,但即便是扣除这些退付的款项之后,中国实际支付的赔款,依然高达五亿七千六百多万两,占整体庚子赔款的接近六成。

而这还只是诸多不平等条约中的一个,还不算在此之前,清政府已经还清的各项赔款。

比如,在道光年间所签订的《南京条约》,《南京条约》中规定,清政府需要赔偿的金额,高达2100万两。

另外还有咸丰时期签订的《中英北京条约》和《中法北京条约》,这两个条约中的赔款加起来,一共是1600万两。

此外,《马关条约》中的赔款数额更高,达到了2.3亿两。

不过,上述几个赔款,清政府分别利用了各种手段,在灭亡之前就已经还清,具体都是什么手段呢?

先说《南京条约》、《中英北京条约》和《中法北京条约》,当时清政府拿不出钱来赔,于是英国人就想了一个办法,他们建议清政府将海关规范化,并推荐英国人赫德担任海关的税收官员。

而在赫德的管理下,清朝的海关税收杜绝了之前官员腐败,从中捞钱的现象,收入开始稳定下来,而从这些海关税收中,清政府每年拿出一部分进行赔款,就这样赔了几年后,便了结了道光道光时期所欠下的债。

而《马关条约》时,由于数额太大,清政府更是无力支付,加上当时日本要求清政府三年之内必须还清,不得已之下,清政府只得向沙俄、德国和法国这三国的银行借款。

资料记载,当时清政府共借了三亿两白银,用于支付《马关条约》中的赔款。

当然,借来的钱那是肯定要还的,而清政府为了还债,就把东北的矿权,南满铁路筑路权,辽宁的旅顺、大连;山东的胶州湾,广东的广州湾(在湛江)。以及额外一些开矿权力,用“以资抵债”的方式,全部抵给了上述三国。

也正因为如此,到了清朝灭亡时,最大的一笔债务就是庚子赔款,虽说清朝灭亡了,但这笔赔款并没有随之消失,而是被北洋政府和国民政府继承下来,继续向列强偿还,一直到1939年,才算彻底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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