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日生活创作季#
文春公子
怎么说呢?腾讯依然是中国市值最大的互联网公司。也是行业内很多中小企业无法跨越的一座大山。
腾讯公司在业内素有“南山必胜客”之称!“南山必胜客”是中国的互联网公司腾讯的一个戏称,尤其是该公司的法务部门的戏称。该公司屡屡在深圳南山区人民法院起诉并胜诉,故网友将其法务部门冠名为“南山必胜客”。这个称呼如今也得到大数据的印证。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数据,截至2021年2月,近三年,在南山法院,腾讯作为原告的案件,胜诉率100%。
腾讯号称“南山必胜客”并非浪得虚名,而是实至名归。以下这些关于腾讯过往的胜诉官司,就足以说明这个问题。
腾讯诉360不正当竞争案:2010年,腾讯与360爆发了著名的“3Q大战”,360公司指责腾讯侵犯其软件专利,并通过技术手段封锁了腾讯的软件。最终,法院判决腾讯胜诉,要求360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
腾讯诉平面网络侵犯著作权案:2012年,腾讯起诉平面网络公司侵犯其拥有著作权的图片,法院最终判决平面网络公司侵犯了腾讯的著作权,要求其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
腾讯诉上海大承网络游戏侵犯著作权案:2013年,腾讯指控上海大承网络游戏公司在其游戏《剑灵》中侵犯了腾讯的著作权。法院最终判决上海大承侵犯了腾讯的著作权,要求其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
腾讯诉华为公司侵犯著作权案:2014年,腾讯指控华为公司开发的“荣耀”手机操作系统侵犯了腾讯的著作权。法院最终判决华为公司侵犯了腾讯的著作权,要求其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
近日,知名开屏广告跳过App“李跳跳”宣布将无限期停更,开发者称收到了一份来自腾讯公司的律师函,被控涉嫌“不正当竞争”,并且要求开发者在收函48小时内停止运营该App,并在任何上架App的发布平台下架。
这个事情在互联网上引发了热议!很多网友问春公子怎么看待这个事件,春公子在这里简短的说几点。
首先,从法律角度来看,如果李跳跳确实通过屏蔽、过滤某某浏览器广告服务,吸引用户下载使用“李跳跳”,使其不正当地取得竞争优势,那么这种行为就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但是,李跳跳开发者表示,他们并没有篡改大厂的产品功能控件,也没有删除对方的公告程序,而是通过手机自带的无障碍工具,模拟人工点击“跳过”按钮。
其次,从商业角度来看,腾讯作为中国最大的互联网综合服务提供商,其旗下的产品在市场上具有很大的影响力。因此,腾讯对于保护自己的商业利益和维护市场秩序的决心是显而易见的。而李跳跳的出现,无疑给腾讯带来了一定的压力和挑战。
从用户的角度来看,这种功能可以提供更好的使用体验,让用户更快地进入应用。因此,李跳跳是否违反了商业道德也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评估。
在一个复杂的商业市场中,我们不能简单地假设一个使用技术手段改善体验但影响收入的用户会因为技术手段的失效而转为一个提供正常收入的客户。这是因为每个人的消费行为和决策都是独立的,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
对于习惯玩盗版游戏的玩家来说,当某款游戏无法下载盗版时,他可能会选择其他类似的盗版游戏或寻找免费的替代品。这并不意味着他会立即购买正版游戏。相反,一些盗版玩家仍然可能因为游戏的质量和吸引力而在社交平台上积极宣传游戏,从而客观上起到了推广的作用,甚至对竞争对手造成了打击。
因此,优秀的公司往往不会过分关注单个客户的利润,而是着眼于整体利益,寻找一个整体最优解。他们致力于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以满足客户需求并赢得市场份额。通过不断创新和改进,他们努力提高用户体验,增加用户黏性和忠诚度,从而实现长期的可持续发展。
最后春公子想说的是,大型垄断公司在法律和资源上具有显著的优势,使得个别开发者在面对它们时往往处于弱势地位。即使开发者的行为完全合法,他们也可能因为资源和能力的限制而无法有效地应对公司的打压。
百分百??你问过老干妈没有[得瑟]
依靠垄断地位不让别人生存就是他们的商业帝国路
只要不是在南山开庭怕啥,我还不信全国各地的法院都是腾讯开的
靠!我一直在使用李跳跳!腾讯真恶心!
瞎说,早就败给老干妈了。
有道则吉,无道则凶!
一定不要跟腾讯在南山打官司啊
一个小公司搞定了 原来可以不用看广告进入界面
草根如何都得过资本?唉!
没想到龙岗无敌手也不敌南山必胜客啊![笑着哭]
怎么,我用你APP是为了看广告的?李跳跳提供的功能让我不会把时间浪费在无用的广告上,这不是造福大众?腾讯真是业界蝗虫,行业过境寸草不生
恒大的南山区法院
腾讯不就是最大的垄断咯
它就像u盘之父一样专门打官司的😂😂😂
这小编是放屁,
流氓软件强迫看广告违背公序良俗法院要支持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