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1735年,中国人正式从白种人变成了黄种人,但这是不怀好意的!

晨枫老苑吖 2024-10-19 15:24:44

今天,世界上的人被按照肤色分为白人、黑人和黄种人,然而,白人和黑人都是生物学概念,只有黄种人是个政治概念。因为最初根本没有黄种人这个概念,当时的中国人也被欧洲人称作白人,这个称呼一直延续到了1735年。

欧洲的古罗马时期,正值中国的汉朝,丝绸通过丝绸之路传到了罗马,罗马人对丝绸轻薄的款式和丰富的色彩赞叹不绝,但他们不知道汉朝在哪里,只知道他们在遥远的东方。他们把那个国家称为“赛里斯”。

“赛里斯”就是丝之国的意思。在欧洲人心目中,能造出丝绸这样的物品的赛里斯人是非常了不起的。他们的书中描述赛里斯人:身高20英尺,声音洪亮,皮肤白皙,寿命能达到200岁。

这是他们想象出来的中国人,不管怎么样,有一点可以肯定,那就是那个时候的中国人在他们心目中的形象是高贵的。这种观念持续了上千年,尤其是马可波罗到了中国之后,更是将这种观念推到顶峰。

马可波罗在他的游记里将中国描写成一个遍地都是黄金,人人都穿丝绸的天堂,这更加剧了欧洲人对中国的向往,欧洲的上流社会几乎全是中国的铁粉。

1588年,西班牙传教士阿科斯塔写了一本书,名为《论印第安人的救赎》。这是一本在后世臭名昭著的书,因为它第一次对全世界的人按肤色和种族进行了分类,即人类等级论。

在书中,阿科斯塔将人分成了五等,第一等是欧洲的白人。他认为欧洲是被上帝祝福过的地方,是人类文明的中心,并且白色圣洁高贵,所以欧洲的白人,是最高一等。

第二等是中国的白人。他认为中国人同样智慧高贵,并拥有高度发达的文明,而且皮肤白皙,是和欧洲人一样的白人。只是中国人不信上帝,所以屈居第二。

第三等是美洲的阿兹特克人和印加人,第四等是美洲的印第安人,第五等则是非洲黑人。阿科斯塔认为,第四等和第五等“几乎不能算是人类。”只有白人才是最高贵的,而这个白人中也包括中国人。

然而,进入十八世纪后,欧洲发生了工业革命,越来越多的欧洲人来到了中国,发现当时的中国并不如传说中的那么美好。如英国的马戛尔尼,他在乾隆年间出访中国,他对中国的评价是“遍地都是惊人的贫穷。”

这一时期,中国人在欧洲的形象一落千丈。但真正将中国人列为黄种人的,是瑞典植物学家林奈。他是近代著名的植物学大王,他定义了生物属种的原则,并建立了人为分类体系和双名制命名法。

1735年,他在自己的书中提到中国人时,首次使用了fuscus一词。这是一个拉丁文词语,意为暗褐色。他这个提法并不是从生物学角度上说的,而是从政治的角度,因为他对这种颜色的解释就是病态、低俗。

但其他的欧洲人在翻译时还是小心翼翼地把它翻译成“微黄色”。直到25年后的1758年,林奈才看到了自己著作的中文译本。他对“微黄色”这个翻译表示了不满,并亲自动手改成了“黄色”。

可以说从他的书问世的那天起,中国人就变成了黄种人。和黑人白人的分类方法不同,那两个是生物学概念,而黄种人是个政治概念,是生造出来的。

中国古代也是以白为美的,形容一个人好看,通常会说肤白貌美、皮肤白皙等。白居易在《长恨歌》中描写杨贵妃时用了“温泉水滑洗凝脂”,凝脂就是白色的油脂,用来形容皮肤的光洁白润。

但让欧洲人没有想到的是,用来贬低中国的黄种人的称呼传到中国后,却意外地受到了欢迎。因为黄颜色在中国是一种极其尊贵的颜色,只有皇家才能使用。如皇帝的龙袍,皇宫的屋顶,还有我们的始祖是轩辕黄帝,我们被称炎黄子孙等等。

所以当我们被称为黄种人的时候,几乎没有遇到什么反抗,大家都很愉快地接受了。这是文化差异造成的。我们并不稀罕什么白种人,只是我们应该知道,最初他们叫我们黄种人是不怀好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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