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费是一个很难解决的问题,因此在社会上才具有非常大的争议,导致了非常多的矛盾。这个问题难以解决的问题主要因为几个原因,一是物业并不是业主挑的,这和其它的消费不一样。二是业主人数众多,想达成一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意见几乎不可能。而业委会又往往成为几个心怀鬼胎业主的小圈子。
正是因为这些问题的存在,导致物业费一直是一个老大难问题。无论什么样的小区,都有个别,甚至大部分的业主不交物业费,不交的理由千奇百怪,无论做什么,业主都能找到理由来拒交物业费,更有甚者,一些业主为了有理由拒交物业费,不惜自己制造垃圾来污蔑物业。
当然,物业也不是白莲花,很多物业收了物业费之后,服务没多少,反而还给业主气受。
这些问题的存在,导致物业服务成了一个非常让人头疼的问题。一个正常的小区,如果有一小部分业主不交物业费,又享受物业服务的话,那么对其它正常交费的业主不公平。而一个小区不交物业费的人多了,物业成本难以维持,最终就只能导致小区成为“弃管小区”,成为脏乱差的代名词。
那么解决问题的关键在哪里呢?其实就在于“弃管小区”里的那个“管”字。
显然,一个涉及到很多业主的小区,是需要有人来管理的,否则秩序必然无法维护。但是,物业具有管理权限吗?不具有,也不应当具有。但是没有管理权限,就解决不了小区里存在的各种问题。电动车非进电梯怎么办?鞋架摆到楼道里怎么办?物品堵了消防通道怎么办?业主拒不交物业费怎么办?业主弹钢琴扰民怎么办?这些问题,在很多小区都存在,也导致了很多问题。
同样,对于业主也是如此。物业费交了,物业服务不到位怎么办?解决个问题十天半个月解决不了怎么办?自己交了别人不交怎么办?包月车位晚交一天就不让出门怎么办?保安不负责随便让人进来怎么办?等等问题,几乎都是无解的。
正因为对于一个小区,“管”这个权力的权利的客观存在,政府就不能置身事外。将物业矛盾局限在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
可行的解决办法是政府下场,对于各级物业,制定明确的收费标准,并且随机按照标准抽查相应的小区,对于物业服务不达标的,按照评估情况对于后续物业费按实际情况责令物业公司打折征收。反过来,物业服务确定到位的小区,如果有业主恶意拒交物业费的,不需要等到攒够起诉费用即可在征信上体现。
但是这样会滋生一些腐败的可能性,然而世界上本就没有十全十美的事情,对于这些情况,只能想办法加强监管以及采用各种制度,比如说临时抽调、交叉互检等方法来避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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