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14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刘星泰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桂林市人民检察院已向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此前报道:刘星泰被逮捕)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刘星泰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刘星泰,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刘星泰利用担任山东省无棣县委副书记、县长,无棣县委书记,山东省委组织部副部长,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山东省日照市委副书记、市长,日照市委书记,海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附人物履历:
刘星泰,男,汉族,1963年1月生,籍贯山东利津,出生地山东滨州,省委党校研究生文化,1983年7月参加工作,1986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0.09——1983.07,山东省机械工业学校机械制造专业学生;
1983.07——1989.04,山东省沾化县农业机械厂技术员,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秘书、调研科科员;
1989.04——1992.10,山东省沾化县永丰乡副乡长;
1992.10——1995.05,山东省沾化县下洼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1995.05——1997.12,山东省沾化县下洼镇党委书记;
1997.12——1999.04,山东省沾化县委常委、下洼镇党委书记;
1999.04——2000.01,山东省滨州地委办公室副主任;
2000.01——2002.12,山东省无棣县委副书记、副县长;
2002.12——2004.12,山东省无棣县委副书记、代县长、县长;
2004.12——2006.12,山东省无棣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兼县委党校校长;
2006.12——2008.12,山东省淄博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2008.12——2013.03,山东省委组织部副部长;
2013.03——2015.02,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2015.02——2016.09,山东省日照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党组书记;
2016.09-2018.01 山东省日照市委书记兼市委党校校长
2018.01-2018.07 海南省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
2018.07-2018.08 海南省委常委,省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
2018.08-2022.01 海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2022.01-2022.04 海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2022.04-2024.05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任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
2024.05:被查
来源:央视、最高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