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名举报有风险,如果没有确凿证据,小心反被别人告诽谤罪!在广西百色市,就发生了一起村民实名举报当地村干部,结果反被村干部告到法院的事件。在广西百色田林县那比乡那腊村,村民黄某认为前村支书谭某、前村主任农某贪污腐败。早在2017年,当地修建一条二级公路,谭某、农某自作主张将被征用的集体公益林补偿款划到某位村民的户头上。黄某得知该情况后,便向当地有关部门举报,2019年4月,谭某、农某被田林县纪委监委立案调查,于9月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黄某发现谭某和农某在担任村干部期间还有多项违法行为,在掌握相关证据后,多次向各级纪检部门举报,但未能取得实质性调查处理结果。
举报无果,黄某便将掌握到的情况写成8篇文章,于2021年1月陆续发表到天涯论坛上。当中提到谭某、农某任村干部期间在村集体土地补偿款、电站库区征地、二级公路建设征地、毁林烧炭、退耕还林等多个项目实施事项中,存在严重违法行为,涉及金额达数百万元之多。这些举报,有的是确有其事、证据确凿,有的则证据尚不清楚。证据确凿的,谭某和农某均受到相应处分,证据不足的,调查没有实质结果。由于工作瑕疵太多,2021年2月,谭某、农某不再担任村干部。面对黄某的多次线下线上举报,谭某和农某两人大为光火,于2021年9月以诽谤罪将黄某告上法庭,一审开庭前,审判员对双方进行协商调解,让黄某赔偿谭某、农某5万元,并登报道歉,但黄某不同意。结果,一审法院认为黄某构成诽谤罪的证据不足,驳回谭某、农某起诉。谭某、农某不服,向百色市中院提起上诉。2022年7月,百色中院认为一审法院违反诉讼程序,发回田林县法院重审。2023年3月,田林县人民法院作出重审判决,以诽谤罪判处黄某有期徒刑6个月。随后,黄某提起上诉。2023年7月13日,百色级中院维持原判,对黄某执行6个月有期徒刑,黄某被当地公安机关带去坐牢。
那为何黄某最终被定为诽谤罪,要坐6个月的牢呢?因为最终田林县法院认为黄某举报的8篇文章,有5篇文章在没有掌握事实依据的情况下发布,所反映的问题与事实明显不符,属于捏造事实。且5篇文章的点击量达到264.6万次,情节严重,故应构成诽谤罪。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实名举报其实是有风险的。所以在举报前,一定要收集足够的证据,如果证据不够充分,尽量避免使用确定性的字眼。只要能够引起舆论关注,推动有关部门介入调查,就已经是有收获、有胜利了。同时,本故事也告诉我们,手上有权,不要贪污腐败,因为人在做天在看,纸里是包不住火的。
鲶鱼护法队
这世界就是如此!
海水
公正呢?睡着了吗?怎么也不管管?
用户10xxx89
请有关方面彻查
憨憨
没有有利证据,告你诽谤
。。
解决不了问题还解决不了你吗
不得不说
要有同归于尽的勇气才能举报,环境就这样,所以能动手就不要B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