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品知县年收入有多少?古话说得好"不贪不滥,一年三万"

小何小看历史 2025-01-10 03:32:27

世人常道:"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可知府大人尚且如此,那小小的七品知县又该是如何?清代民间流传着这样一句话:"不贪不滥,一年三万"。这话听起来似乎有些夸张,一个小小的七品知县,一年竟能有三万两银子的收入?

要知道在清朝,一个五口之家一年的收入尚且不到五十两银子,知县大人的收入竟然是寻常百姓的六百倍之多!更让人不解的是,这句话不仅流传于民间,就连朝廷也认可这个说法。刑部在断案时,若是某县一年收入在三万两以内,便不算是贪官。

这到底是为何?知县大人的收入从何而来?又为何需要这么多银两?

一、知县的合法收入来源

乾隆四十年,江南苏州府常熟县来了位新知县,名叫戴衢亨。这位戴大人刚到任上,便收到一本厚厚的账册,上书"知县应得"四个大字。

原来这是当地老幕僚特意准备的账册,里面详细记载了知县大人的各项合法收入。戴衢亨打开一看,不禁哑然失笑。

账册第一页便写着:"知县正俸,年四十五两整"。这便是朝廷明面上给知县的俸禄。可实际上,这四十五两也并非全额能拿到手。因为还要经过"均摊俸银"制度的扣除。

这"均摊俸银"制度还有一段缘由。话说乾隆二年,朝廷发现各地官员实际领到的俸禄相差甚大。有的地方富庶,官员收入丰厚;有的地方贫瘠,官员入不敷出。于是便出台了这个制度,将全国官员的俸禄统一抽出一部分,重新分配。

这一来,像戴衢亨这样的知县,每年实际能领到的俸禄不过四十一两五钱至四十三两八钱之间。这点银子,还不够一个师爷一年的薪水。

但俸禄只是明面上的收入。翻到第二页,戴衢亨看到了"养廉银"三个字。这养廉银的出处也很有意思。康熙年间,朝廷发现光靠俸禄养活不了官员,又不好明着加薪,就设立了这个名目。

常熟县作为江南重镇,经济发达,养廉银自然不少。按照《清会典》记载,江南布政使的养廉银便有八千两,知府四千两,到了知县这一级,也有两千两上下。

戴衢亨在常熟任上,每年的养廉银定在两千两。这比起内陆穷县动辄只有几百两的养廉银,已是不少。但即便如此,正俸加上养廉银,一年也不过两千余两。

账册往后翻去,还记载着一些固定的"规费"收入。这些收入虽不见于官方文书,却是朝廷默许的。比如每年春秋两季的钱粮征收,按例可提取一定比例作为衙门经费;又如契税收取时的"规费",这些都是清代官场心照不宣的收入来源。

就在戴衢亨研读账册时,一位老幕僚前来禀报:"大人,漕粮征收在即,是否要召集各乡保甲,商议今年的征收事宜?"这漕粮征收,正是知县重要的收入来源之一。

二、隐性收入的来源渠道

话说这戴衢亨初来常熟上任,很快就到了漕粮征收的时节。一日,县衙的老账房捧着一本册子来见戴衢亨,躬身说道:"大人,这是我们常熟县的漕粮征收细则。"

打开册子一看,原来常熟县每年要征收漕粮十万石。按照规矩,每石漕粮除了正税之外,还要加征"耗米"。这耗米名义上是为了补偿运输途中的损耗,实际上却成了地方衙门的一项重要收入。

正说着,一位乡绅前来拜访。原来是为了一桩土地买卖之事。按例,土地交易要到县衙注册立契,每两银子要收取八分契税。这契税中有六分要解交上司,剩下两分便归县衙所有。常熟乃是富庶之地,每年光契税便有近万两之多。

不过,最让戴衢亨意想不到的还是司法审案的收入。那年秋天,常熟县发生一起命案。依照清律,命案必须三日内结案上报。为了尽快破案,衙役们日夜奔走。案子破获后,凶犯家属送来了"谢仪",说是感谢衙门快速审理。这"谢仪"银子,便是司法收入的一部分。

时值年关,各家商铺前来领取"税票"。这税票可不简单,它既是商铺的营业执照,也是县衙的创收来源。常熟作为丝绸之府,光是绸缎铺子就有数百家,每家每年都要交纳一定数额的"税票"银两。

除此之外,还有捕鱼的"河税"、码头的"船税"、集市的"行税",甚至连倒夜香的也要交"粪税"。这些税收,朝廷并未明文规定,却是地方衙门的重要收入来源。

有趣的是,这些收入还有一个雅称,叫做"陋规"。说是陋规,可实际上却是一套完整的制度。比如每年春节前后,商家要交"节礼银";秋收之后,农户要交"秋敬银";就连街边小贩,也要交"摊位银"。

一年下来,光是这些隐性收入,便远超正俸和养廉银的总和。然而,这些收入也不是白白到手的。县衙要养活大批衙役、书吏,还要支付巡捕、更夫的工钱,这些都要从隐性收入中支出。

有一次,江南巡抚派人来常熟查账。那位老账房拿出一本厚厚的账册,上面密密麻麻记载着各项收支。巡抚派来的官员看后,只说了一句:"此乃常例,无须详查。"

这"常例"二字,道出了清代官场的潜规则。只要不过分贪婪,这些隐性收入便是默许的存在。正因如此,当有人问起知县的实际收入时,那些老幕友总是笑而不答,只说一句:"入官多少,全在公私。

三、知县的社交负担

话说这戴衢亨在常熟县上任不久,就迎来了一个难题。一天清晨,衙门里来了个自称是布政使亲戚的老者。这位老者手持一封信件,说是布政使大人托他来办点事情。

这可不是小事。在清代官场,上下级之间的往来最是讲究。布政使是从二品大员,位居一省财政大权,更是知县的顶头上司。这位老者来访,哪能怎么简单?

戴衢亨赶紧让人准备了二百两银子的"孝敬"。谁知那老者笑着说:"大人,这可不够。常熟乃是富庶之地,每年光丝绸税收就有数万两,二百两也太寒酸了些。"

这一来,戴衢亨才知道官场规矩的深浅。原来每个地方都有个不成文的"孝敬"标准。像常熟这样的富庶之地,给布政使的"规礼"至少要五百两,给知府的也得三百两。一年下来,光是打点上司就要花去数千两银子。

更麻烦的是节庆礼仪。每逢春节、端午、中秋三大节,各级官员都要按规矩送礼。这礼品的档次也有讲究,给布政使要送上等的湖丝、名茶;给知府要送本地特产;就连各级衙门的师爷、门子也都要打点到位。

有一年端午节,戴衢亨刚打发完上司的节礼,又来了一位自称是京城某位大员幕僚的人。这位幕僚说是路过常熟,特来拜访。按照规矩,这种打着京城旗号来的人,不能怠慢,至少要准备三百两"程仪"。

就在戴衢亨应付这些社交时,一位老幕僚告诉他一个秘密:"大人,您知道为什么我们常熟县的前任知县调任这么快吗?就因为他不懂得这些规矩,得罪了上司,这官才做了一年就被调走了。"

除了这些明面上的花销,暗地里的开销更多。比如每年春秋两季,巡抚、布政使都要下乡查考,所到之处,地方官员要负责接待。这接待可不简单,从迎送规格到饮食住宿,都有一套标准。稍有不周,就会落下话柄。

最让知县头疼的是京城权贵的打秋风。那些打着京城权贵旗号来的人,有真有假,但都不能得罪。万一真的是权贵派来的,得罪了可是要吃大亏的。所以每次来人,都要按规矩奉上"程仪"。

一位老账房曾经算过账,说是戴衢亨一年光用在社交上的银子就超过了一万两。这还不算各种突发事件。比如上司临时摊派、京城来的钦差要路过、甚至是其他州县官员来访,都要花钱打点。

正说着,外头又传来通报:"大人,南京织造府的大管家来了,说是要看看今年的湖丝。"戴衢亨听了,连忙吩咐。

四、地方治理的额外开销

常熟县衙的大堂上,戴衢亨正在查看一本厚厚的账册。这是一本特殊的账册,记载的都是衙门里的人事开支。

一个县衙要养活多少人?老账房拿出一份名册:六名师爷、十二名书吏、三十六名衙役、二十四名捕快、四十八名更夫,还有各乡都有的地保、里长,加起来足有二百多人。这些人的月钱、口粮都要从县衙支出。

就说这师爷吧,像主管钱粮的师爷年例银要八百两,主管刑名的要六百两,教授师爷要四百两。光是几位师爷的薪俸,一年就要花去三千多两银子。

正说着,外头通报:"大人,西关的堤坝决口了!"这一下可不得了。常熟地处水网地带,堤坝修缮原本就是一项大开支。每年春汛之前,县衙都要派人检查堤坝,准备修缮材料。

可这次堤坝突然决口,需要紧急抢修。老账房连忙调出去年修堤的账本:光是工匠的工钱就要一千两,再加上木料、石料、砂土的费用,至少要三千两银子。这笔钱可不在朝廷拨款之内,只能从县衙的"私房钱"里支出。

堤坝的事还没完,又来了一个更大的麻烦。今年夏天,常熟遭遇了一场大旱。按照规矩,遇到灾情,地方官员要先行赈济,等朝廷的赈灾银子下来再补上。

可这赈济也是有讲究的。首先要在县城设立粥厂,每天要熬制稀粥分发给灾民。光是一个粥厂,每天就要用掉五石米,一个月下来就要一百五十石。这还不算请僧人诵经祈雨的开销。

更让人头疼的是教育支出。常熟作为文教之地,有一所规模不小的县学。县学里有生员八十余名,每人每月都要发放膏火银。此外,学宫的修缮、祭祀、考试等开支,也都要从县衙支出。

一年一度的童生试,更是一笔大开销。要准备考棚、考卷,还要供应考生的饭食。主考官、监考官的束修、茶水都要预备妥当。这一场考试办下来,少说也要一千多两银子。

除此之外,还有衙门的日常开销。比如公文用纸、印泥、烛油这些都要钱,就连大堂上的香烛、茶水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每个月光是这些零碎开销,就要二百多两银子。

五、清廉与贪腐的边界

乾隆五十年冬,江南巡抚府来了一位特别的客人。此人是山东德平县知县张廷璐,因被人弹劾贪污,特来江南巡抚衙门申辩。

这位张知县带来了一本厚厚的账册,上面详细记载了他在德平县三年任内的收支明细。按照账册记载,他三年总收入不过八万两,平均每年不到三万两。这个数字,在当时的官场上竟然算是清廉。

为何说算是清廉?且听老幕僚道来:话说乾隆年间,朝廷曾经专门派人统计过各地知县的收入。统计结果显示,富庶地区的知县,年收入可达五万两以上;中等地区的知县,年收入在三万两左右;贫瘠地区的知县,年收入也有一万五千两。

这个统计可不是随便做的。当时朝廷发现,各地官员的贪腐案件越查越多,可真正的贪官却很少被抓到。原来是因为没有一个明确的标准,不知道从何处划定贪腐的界限。

于是乾隆帝下令,命各省报告地方官员的实际收入。这一查不要紧,连朝廷也被这个数字吓了一跳。原来一个小小的知县,年收入竟然比一品大员还要多。

可仔细一算,这些收入又都说得过去。比如漕粮征收时的"规费",这是朝廷默许的;再比如节庆时收的"节敬",这是官场陋规;还有审案时的"谢仪",这也是惯例。

就拿常熟县来说,戴衢亨任内每年的总收入约三万两。这些钱看似不少,可要养活一个县衙上上下下几百号人,还要应付各种突发事件,实在也不算多。

正因如此,刑部在审理贪污案件时,就有了一个不成文的规矩:如果知县一年的收入不超过三万两,而且都用在正当途径上,就不算贪污。这便是"不贪不滥,一年三万"这句话的由来。

有趣的是,这个标准后来竟成了一个衡量清官的尺度。江南一带有句俗语:"年入三万是清官,过此便是贪官范。"意思是说,知县年收入在三万两以内的,就算是清官;超过这个数的,就要小心被人弹劾了。

可即便如此,这个标准在不同地方也有区别。富庶之地如苏州、杭州等处,知县的收入自然要高些;贫瘠之地如山西、陕西等处,收入就要低些。所以常说:"官有大小,俸有厚薄,一切都要看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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