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何小鹏:建议允许夜间无人驾驶,车自主找桩充电!

浩子观点 2024-03-09 11:59:36

三月五日,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开始。两会期间,小鹏汽车董事长兼 CEO何小鹏将就《关于探索限定场景无人驾驶法规,加快新能源汽车与电网融合互动的建议》以及《关于推动飞行汽车应用、助力低空经济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建议》提交了一份《关于探索限定场景无人驾驶法规,加快新能源汽车与电网融合互动的建议》。

南都-湾财社记者获悉,为了解决目前我国城市中的充电资源短缺问题,保障电力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解决高峰时段需求旺盛、波谷期空闲严重等问题,并更好支撑无人驾驶的发展,何小鹏对此给出两条意见:1)研究限制使用条件下的低速无人驾驶的相关规定;2)在限制条件下,研究限制条件下的低速无人驾驶+补充能量的限制条件;3)在限制条件下,在夜间进行低速无人驾驶+补充能量的试验。推进车路协同的顶层规划,建立完善的业务模型,制定相应的标准,拓展更多的应用场景,加快其市场普及。

在夜晚实现自动定位充电

中国新能源汽车数量快速增加,但其建设仍存在用地紧张、电量不足、投资回收期较长等问题。

此外,我国私有充电设施的普及率整体较低,充电负荷较大,且与电网高峰时间存在较大交叉,导致充电时间延长、充电成本增加等负面效应,进一步降低了使用者的使用体验。

相比于日间的紧缺,大量的公用充电设施在晚上大量闲置,不仅造成了土地、电力和设备资源的巨大损失,还严重影响了充电站的收益。

另外,由于电力系统中的电力系统具有无序和离散的特点,极易导致电力系统瞬间过载。随着高速锂离子电池和超级快充等领域的快速发展,大量的集中充电和用电峰值叠加的可能性日益增大,给电网的稳定性和安全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在这种情况下,通过汽车自身具备的自主行驶功能,使白天时段的用电量由白天到晚上的大范围转移到晚上的低谷,可以有效缓解白天高峰时段的供求关系,提高充电设备的利用效率,使夜晚的电量更多、更便宜,但目前还缺少相应的政策和法律支持。

因此,何小鹏提出,研究制定限制条件下的低速无人驾驶技术,并在夜间进行低速无人驾驶+充电技术试验,由“人找桩”变为“车找桩”,将白天高峰时段的电力用电由白天大范围转移到晚上低电压时段,由被动充电向自主移动,最终形成电网、用户、充电站运营商和车企多赢局面。同时,对于夜间自动停车、低速运输等场景,有关规定及试验也将得到推广。

推进车路协同的顶层设计

此外,车用动力电池还具有可移动存储特性,可作为大规模分布式柔性资源接入电网,充分利用其消峰填谷的调控功能,对保障电力系统的实时均衡和安全稳定具有重大意义。

但目前发展缓慢,瓶颈多,关键是缺少清晰的业务模型和相应的技术规范。

在这方面,何小鹏认为,应该加强对车辆和网络交互的顶层规划,建立一个完善的商业模式,对有关的标准进行规范,并对更多的使用场合进行开发,加快其市场化的步伐。与此同时,要尽早地建立起完善的车辆和网络交互的各个方面的标准,以及对电力市场的交易机理进行研究,加快建立完善的汽车和网络之间的联动的商业模式,从而使各方都能得到一个相对稳定的收益。

开发“飞车”的蓝海

“飞车”是一种高科技、高科技、高科技的新型运输方式,是中美、日、欧等国竞相开发的新兴科技产业,并迎来了快速发展的时期。目前,在陆地、水上、空中交通工具研制方面处于国际领先水平,发展低空经济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但由于飞行型车辆是一个崭新的品种,其相关的相关规定和验证效率已不能适应目前的紧迫需要。

而目前的民航运营体制存在着诸多限制和繁琐的程序,已不能适应新一代飞机的大规模使用要求。另外,由于其开发困难,许多核心技术有待攻克,研制时间较长,经费紧张,而起降场和试飞场等配套设施的缺乏也是制约其发展的瓶颈。会飞的车就像10年前的新能源车一样,它必须得到政府的强有力的扶持才能进入市场。

何小鹏也为中国未来的发展提供了一些思路:从产品管理、产品认证和标准体系等多个层面上进行前瞻性的顶层设计和布局,促进标准的国际化。

其次,何小鹏提出了一套完整的飞车运营系统,从驾驶员资质、空域设置、运营管理等多个层面为该项目的大规模推广提供支撑。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第一,构建飞行车辆的资格鉴定和训练制度;二是加快我国低层空间开发速度,提高其使用效率;三是为了满足多样化、规模化的低空域运营和发展需要,构建了一个统一的管制和控制平台,构建了一个低空域的综合监控系统。

与此同时,随着新能源产业的快速发展,新能源汽车的发展也越来越快,成为全球关注的焦点。何小鹏认为,在新能源汽车行业中,通过对相关政策的研究,可以推动该行业快速发展。

其主要举措为:第一,启动对航空车辆行业发展的专项研究,成立行业导向基金,对关键核心技术进行攻关;二是要强化用地保证,协调好基础建设与资源支持;三是在实践中进行探讨,成立“飞行型”试验基地,成立“飞行型”产业协会,加速构建“飞行型”的产业化体系;四是加大对飞车产业化的扶持力度,在飞车产业化初期,通过多种金融手段对飞车进行配套和配套,为飞车的普及提供有力的保障。

撰写:《南都》《海湾财经》通讯员胡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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