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泉:坚持“七个聚焦”做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延安发布 2024-04-01 15:40:02

今年以来,甘泉县坚持“七个聚焦”,做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提升人民群众生活质量。

聚焦持续推进动态监测和帮扶。扎实做好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持续聚焦3类监测对象,强化预警监测和跟踪帮扶,优化识别纳入程序,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及时消除风险隐患,确保不出现规模性返贫。扎实开展日常排查和集中排查,及时解决因灾、因病引发的返贫致贫风险隐患。持续开展防返贫政策“明白纸”再宣传,同步好上级安排的相关阶段性任务。根据全省监测标准,完成“四色”管理分区,全面督促落实好帮扶措施,确保脱贫人口人均收入增速不低于农民人均收入增速,力争达到10%以上。

聚焦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落实行业主管部门工作责任,推动民生保障普惠性政策落实,并根据脱贫人口和低收入人口实际困难给予适度倾斜。夯实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七长”责任制,建立责任联动机制及核查工作机制,足额落实各级各类资助,确保脱贫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做好脱贫人口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动员工作,落实分类资助参保政策,继续对农村特困人员全额资助,低保对象、三类监测户定额资助,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和返贫致贫人口进行倾斜支付。持续做好脱贫人口慢性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规范管理和健康服务。加强住房安全保障,采取农村危房改造、租赁补贴等方式,保障基本住房安全。巩固维护好已建农村供水工程成果,不断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

聚焦健全社会兜底保障体系。健全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预警和常态化救助帮扶机制,做好低收入人口认定和管理工作,对符合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条件的,全部纳入救助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完善低保标准制定和动态调整机制,调整优化针对原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低保“单人户”政策。完善低保家庭收入财产认定方法,鼓励有劳动能力的农村低保对象参与就业。完善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合理提高救助供养水平和服务质量。统筹社会救助资源,加强临时救助,根据对象类型、困难程度等,及时有针对性地给予专项救助。

聚焦持续加强项目资产管理。对实施的衔接资金项目实行跟踪督办,及时优化调整项目库,优先安排项目手续办理快的项目,每周统计一次项目进度情况,对进度慢的,下发督办单。建立日常业务指导工作机制,确保问题及时化解。在项目安排上优先考虑示范村、优先考虑村集体经济、优先考虑产业类项目,高度重视绩效目标的可行性。每半年,会同财政、农业部门围绕四个一批对项目实施进行一次集中整治,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要求上报整改报告,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分类摸清各类扶贫项目形成的资产底数,稳妥有序做好扶贫项目资产确权登记、资产移交、运营管护等工作。

聚焦做实督查检查考核。组建督帮队伍,每季度开展一次集中督帮,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政策落实、工作落实、责任落实、资金运转、项目推进、作风纪律等方面的督导检查与考核,以督帮推动各类问题整改清零。实行“周调度、月暗访、季督查点评、年终考核”的督查考评制度,将巩固脱贫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结果作为年度目标责任综合考核的前置考核,加大权重占比。

聚焦提升金融服务水平。持续落实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进一步提升投放精准度,严格信贷规范管理,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根据预期目标分解下达工作任务,结合脱贫群众贷款需求,进一步夯实承贷机构和各镇街工作责任。加强小额信贷、互助资金需求摸排,简化放款流程,切实满足有效信贷需求,新增小额信贷200户以上,获贷率达到7%以上,互助资金放款率保持在60%-90%之间。

聚集加强驻村帮扶工作。落实帮扶单位,坚持脱贫村、易地搬迁安置村选派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督促各定点帮扶单位、驻村帮扶单位制定年度帮扶计划书,并加强指导、认真审核,提高帮扶计划的针对性、实效性。继续落实帮扶联系人责任,督促帮扶联系人(责任人)落实精准的帮扶措施,帮助脱贫户(监测户)解决实际困难,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不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将定点帮扶和驻村帮扶工作作为督导检查的重要内容,对不履行帮扶责任的干部严肃处理,视情节追究派出单位责任。

来源:延安党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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