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交了9年,不想再交了,之前交的钱能取出来吗

思如哲思 2024-10-25 17:46:10

“如果活不到退休年纪,那社保不就白缴了吗?”,这是很多人的想法,包括大批的年轻人。

如今,不能拼爹的大部分年轻人,又穷又清醒。

根据《中国养老前景调查报告》,56%的中国年轻一代(35岁以下)没有储蓄,而开始储蓄的人中,每月储蓄仅1389元。

此外,90后是借贷的主要人群,平均负债高达月收入的18.5倍。

所以,一旦失业,社保这东西,他们大概率是不会自费掏腰包交的。

反正,心态上是躺平了,至少是顺其自然了。

对此,他们中有人就问了:

社保交了9年,不想再交了,之前交的社保钱可以取出来吗?

可以,但是得等到退休年龄后。

如果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累计缴费不足20年,且未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可以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注:“未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是指没有将自己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账户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体系。

如果没到退休年龄就去世了,交的保费是不是就没了?

不是,社保的个人账户部分可以作为遗产被继承。

社保,即我们常说的“五险一金”,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当参保人员去世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公积金的个人账户部分,是可以由法定继承人继承的。未到退休年龄不幸去世和退休后去世的,处理方式一样。

如果没有继承人、也没有受遗赠人,那这笔钱将会被上交国家。

社保中的其他部分,如单位缴纳的部分,是不能够继承的。这是因为单位缴纳的部分属于社会统筹基金,用于整个社会保障体系的运作,而不是个人财产。

社会保险的各项报销权利,如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由于没有个人账户积累额度以及相应的利息,是不能够继承的。

需要提前写遗嘱,才能继承吗?

继承社保个人账户余额时,并不需要遗嘱,因为社保个人账户中的余额本身就是遗产的一部分。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继承开始后,如果没有遗嘱,就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如果没有遗嘱,继承人可以通过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社保个人账户的余额。法定继承人的范围通常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等。

还可以领丧葬费、抚恤金...

参保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费和抚恤金。

注:“遗属”是指某人去世后,其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各个省市丧葬费和抚恤金的发放标准不一,其中,丧葬费大致从1000元到5000元不等。例如:

河南省会发放3个月养老金的丧葬费和20个月基本养老金的一次性抚恤金;

山东省会发放1000元的丧葬费和10个月社会平均工资的抚恤金;

北京市则会发放5000元的丧葬费和20个月基本养老金的抚恤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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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社保里个人的钱居然可以取出来,而且还可以作为遗产继承!

对于我们普通工薪阶层来说,这以后再缴社保,或许能安心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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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如哲思

简介:关注普通人的「生存处境」,思考更好的「人生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