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一名网约车司机遭遇奇葩乘客,上演了一场45小时的荒诞剧。(内容来自:西瓜视频 )
网友对此发表看法:“这对父女简直是社会毒瘤,应该被永久拉黑!”
“你们这对无赖,快从我的车里滚出去!”赵月(化名)声嘶力竭地喊道,手里还拿着一个空水桶。
“就不走,你能把我们怎么样?”车里的中年男子不屑一顾地回应。
“对,除非你给我们磕100个响头,再赔90块钱!”一旁的年轻女子补充道,还拿出手机对着赵月拍摄。
这是赵月作为网约车司机生涯中最荒唐的45个小时。谁能想到,一个再普通不过的雨天接单,会演变成如此荒诞的闹剧?
事情要从两天前说起。那天瓜州(化名)大雨滂沱,赵月接到了一单9元的短途订单。她驱车赶到上车地点,却发现定位点在绿化带上无法停车。
赵月只好往前开了一段,然后对着路边的一对父女喊道:“这儿不能停,你们往前走20米,我在那儿等你们。”
看到父女俩手里没伞,赵月好心地从车里扔出一把伞。谁知,她的善意却换来了对方的辱骂。那对父女一边往前走,一边指指点点。
“你这下等人,连车都不会停,还配开网约车吗?”中年男子怒气冲冲地说。
“就是,你这种人就该跪着服务我们!”年轻女子附和道。
赵月听到这些话,心里憋屈得要命。她深吸一口气,决定不能忍气吞声。
“对不起,这单我不接了。请你们下车。”赵月强忍着怒气说道。
谁知,这对父女竟然耍起了无赖。他们不仅拒绝下车,还提出了荒谬的要求。
赵月无奈之下只好报警,但即便警察到场,这对父女也死活不肯下车。最后,赵月只好把车开回了小区,心想他们总不能在车上待一晚上吧。
然而,第二天一早,赵月下楼一看,那对父女竟然真的在车上待了一晚!更让她崩溃的是,车里弥漫着一股刺鼻的尿骚味。
赵月气得浑身发抖,连续往车里泼了6桶水。那女子见状赶紧拿出手机录像,还威胁要把视频发到网上。
这场闹剧持续了整整45个小时,直到媒体介入报道,网约车平台出面声明支持赵月,警察才终于将这对父女从车上强行拖了下来。
从法律角度来看,这对父女的行为已经严重侵犯了赵月的财产权和人格权。
根据《民法典》第240条,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父女俩未经允许,在赵月的车内滞留45小时,严重妨害了赵月对车辆的正常使用和收益。
赵月有权要求父女俩排除妨害,离开车辆。
《民法典》第236条规定,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
此外,赵月还可以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父女俩在赵月车内滞留并撒尿,导致车辆受损,给赵月造成了财产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同时,父女俩的辱骂行为也侵犯了赵月的人格权。
《民法典》第1010条规定,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人格权。
最终,警方以寻衅滋事为由,对这对父女处以7天行政拘留和500元罚款的处罚。这符合《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的规定,即对寻衅滋事行为可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可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案件看法
网友评论道:“这对父女简直是社会毒瘤!希望他们能被永久拉黑,再也坐不了网约车。”
遇到类似情况,乘客应该尊重司机的劳动,遵守平台规则,不得无理取闹。
司机遭遇无理纠缠时,应当冷静应对,及时报警,保护自身权益,切勿采取过激行为。
网约车平台应该建立更完善的纠纷处理机制,为司机提供必要的法律支持。
执法部门应该及时介入,依法处理类似纠纷,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司机权益。而不是像这次一样等事情闹大了才正式介入。
对于这个案子,你怎么看?你认为网约车司机该如何应对这种极端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