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这些日子的两条重要新闻我觉得让我们要重新思考一下死刑存废的意义了,一个国内的一个国外的,我们先说国内的,前些日子有三个河北邯郸的小恶魔,抱歉请允许我用恶魔这个词称呼三个还不满14周岁的少年,因为他们所做出的事实在是丧尽天良人神共愤的。这三个小恶魔曾经长久地霸凌他们的同班同学,案发当天他们把同班同学骗了出来向他索要钱财,最后还残忍的把那个孩子杀害了,然后他们埋尸试图掩盖自己的罪行。
本身这个事就已经让我们生气到发指了,但是最开始刚看到这个新闻的时候我还在猜想,是不是他们在向同学索要钱财的时候人家不给,因此他们生气了,他们殴打了那个男孩,最终一失手把那个同学打死了,然后他们要毁尸灭迹,毕竟我实在想象不到一个十几岁的孩子心肠能坏到什么程度。
然而随着警方侦查的展开,目前我们获得的消息是原来在案发的前一天,这三个小恶魔就在其中一个人家的旁边开始挖一个坑,开始为掩埋同学做准备。换句话说他们所有的行为都是有预谋的,他们预谋要把同学骗出来向他索要钱财,然后把他杀死,然后把他埋到坑中。甚至为了掩盖自己的罪行让以后发现尸体的人不能确定身份,他们残忍地用铁锹一锹一锹地把同学的整个脸部统统毁容了,后来法医光尸检就用了整整4个小时,男孩的父亲全程参与,他非常悲痛地说一定要给自己的孩子报仇,那么他能怎样报仇呢?
到目前为止,这三个杀人小恶魔已经被公安部门抓了起来,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严格的审判,可是我们被告知他们不可能被判死刑,甚至这三个小恶魔能被追究刑责都得益于过去两年我们刚刚修改的法律。大家知道吗,在几年之前,任何不满14周岁的人,哪怕你杀人放火抢劫强奸,你也不负任何的刑责,2019年有一个大连的小恶魔未满14周岁就妄图强奸同小区的一个10岁女孩,未得逞之后他残忍的把这个小女孩杀害了,但就是由于他未满14周岁,所以他不负任何刑责,一开始警察抓到了他还得迫于无奈的把他释放,而最终他也不过是进入到专门学校,被强制学习改造几年而已。
幸亏由于这件事情我们修改了相关的法律,任何年满12周岁而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如果他的罪行极为严重致他人重伤或者死亡的话,我们也要追究他的刑责。但是由于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存在,我们是不可能判未成年人死刑的,不管他犯下什么样的滔天巨恶,因此最近就有律师说根据目前披露出来的案情,大概率他们最高被判无期徒刑。
而且律师还说三个犯罪分子肯定是会有主犯和从犯的,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大概率主犯判无期,从犯连无期都不会判,也就是10年8年而已,更何况哪怕被判无期那个主犯他是可以减刑的,无期减成有期20年,再减成有期十几年都是很正常的。这三个小恶魔现在还不到14岁,换句话说他们很有可能在30岁之前就能从监狱中出来,而被他们残害的那个男孩已经彻底的死掉了,这样的情况显然是很多善良的人们不能接受的,我们呼吁凭什么杀人不偿命,凭什么就因为他是未成年人他就可以获得减刑,我们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的不应当是被害者而不是罪犯吗?
不管怎么讲在我国好歹有死刑的存在,大家知道吗,有的国家就是想执行死刑都执行不了,所以我们要谈到另外一个案件,就是最近在俄罗斯发生的恐怖袭击。这真是一幅人间炼狱的惨象,俄罗斯首都莫斯科郊外的一个音乐厅,当天高朋满座,有几千个人在聆听一场音乐会,谁知道大厅之外突然闯入了几个全副武装的恐怖分子,他们手持自动武器见人就杀,一梭子又一梭子的子弹迅速地给打了出去,打空所有子弹之后,他们又扔起了燃烧弹和手榴弹,妄图把整个音乐厅炸毁,然后他们就开着车扬长而去了。
到目前为止,已经有接近150个人死亡数百人受伤,这样惨烈的恐怖袭击近些年来都很少见,要知道以往的恐怖分子他也可能大量地劫持人质,但他好歹得和当局进行谈判,提出一些政治诉求。可是俄罗斯这一次的恐怖袭击,恐怖分子赤裸裸的就是冲着人去的,一枪一个爆头,他们完全没提任何政治诉求,他们就是要把整个俄罗斯搞乱,他们就是要肆无忌惮的杀人,幸亏俄罗斯相关执法部门反应还是极为迅速的,他们火速地在这些恐怖分子要逃往乌克兰之前把他们抓获了。
当然随着时间的推移,真相正在慢慢被揭露出来,人们也很关心这些恐怖分子,他们不管是被人雇佣的还是自我谋划的,他们未来要迎来什么样的刑责呢?虽然他们杀死了100多人,但是他们的生命不会被剥夺,为什么?早在2009年,俄罗斯宪法就规定在全俄境内彻底的废除掉死刑,甚至早在1999年的25年之前,俄罗斯就实际停止了死刑的执行,过去四分之一个世纪里,俄罗斯境内不管有人犯下了什么样的罪恶,对不起,他都不会被处以死刑。
然而这样一个现状却让很多俄罗斯人非常的愤怒,为什么这些恐怖分子他们肆无忌惮地杀人,他们剥夺了100多条人命,结果根据俄罗斯现行法律却不能剥夺他的生命,这就是近些年来西方所推行的人权吗?我们知道俄罗斯为什么要废除死刑,就是因为那个年月俄罗斯和欧盟的关系还不错,俄罗斯要向西方靠拢,自然要符合西方的价值观。
我们知道白左们是天天叫嚣要废除死刑的,甚至当年还有个更惨烈的案件大家记得吧,前些年瑞典有一个男子准备了大量的武器登上了一个旅游岛,当时这个岛上正有很多青少年在举行夏令营活动,瑞典这个男子也是见人就杀,他以一己之力杀死掉了几十个青少年,然后他被捕了。可是大家知道他遭受到了什么样的惩罚吗?他结果掉了几十条人命,可是瑞典是没有死刑的,所以他只被判有期徒刑。
更夸张的是他被安置在了一所装修豪华的五星级监狱之中,有电脑有手机有图书,他甚至可以在监狱之中完成几个大学学位,而如果感觉到饮食不太好住地不舒服的话,他还会写信抗议监狱管理当局以获得更舒适的服刑待遇,想想简直是可笑,一个杀人恶魔杀死了几十个青年学生,这毁掉了多少个家庭的希望,然而他是不会被判死刑的,他是会在监狱中快乐的生活着的,未来某一天他还可以刑满释放,这就是西方人权所追求的吗?
未成年人不能判死刑,因为他们心智不成熟,成年人也不能判死刑,因为我们作为人不能剥夺他人的生命权,哪怕这些未成年人他们残忍地杀害了自己的同学,哪怕这些成年人他们手持自动武器见人就杀,对不起,西方的人权思想就是告诉我们,我们要废除死刑。如果不能废除死刑起码先对未成年人废除死刑,他们这个想法是一以贯之的,所以难怪我们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现在变成了未成年罪犯保护法。而西方各国的刑法我觉得也完全可以称之为对犯罪分子的保护法,为什么?因为你不管在西方国家包括俄罗斯犯下何等的滔天巨恶,没关系,你都不会被执行死刑。
有人说以俄罗斯的性格,这些恐怖分子在监狱之中会不会遭受到虐待,我跟大家讲,俄罗斯这面或许还会虐待一些,可是西方那些国家比如说瑞典他们是绝对不会虐待的。瑞典那个杀人恶魔现在在监狱中生活得不知道多惬意,随着时代的不断进步,我们人类社会变得更加文明,这个没有问题,但问题在于我们如果没有死刑来威慑那些恐怖分子犯罪分子的话,我们的宽容是不是也是对他们的一种纵容更是对受害人的一种不公平呢?凭什么他们可以剥夺他人的生命,而我们不能给予他们严厉的审判呢?
今天河北邯郸的三个杀人小恶魔正在等待判决,很显然他们顶天在大牢里待十几年就能出来,俄罗斯的那些恐怖分子他们也在等待判决,倒是有可能他们终生都得待在俄罗斯的监狱之中再也出不来了,但是他们也找到了一个养老的好地方,因为这些恐怖分子都极其的贫穷,有人甚至就是为了几万人民币而被招募要去杀害无辜的。
而且未来俄罗斯政府为了养他们可能要花更多的钱,难道这就是所谓人权主义者追求的终极目的吗?其实杀人者偿命这是一个非常朴素的法律观念,也绝对是深入人心的,对犯罪分子也是一种强大的威慑,可如果我们把这种威慑撤掉了之后,会不会反而使他们没有了负担会做出更多的恶呢?
以大毛的尿性,那四个暴恐分子肯定会生不如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