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和男友同居20年,男友去世留下1套房,他的子女要全部继承,女子不同意,子女:你有什么资格分遗产?

面包真好吃 2025-03-08 16:24:37

老陈是上海人,2005年,他认识了一个叫阿敏的女人。当时,他刚经历了一场失败的婚姻,心情低落。

在一次朋友聚会上,他认识了阿敏。阿敏性格开朗、温柔体贴,两人相谈甚欢,很快便走到了一起。

相处一段时间后,他们决定同居,周围的亲戚朋友都知道他们生活在一起。

虽然没有举办婚礼,也没领结婚证,但在大家眼中,他们就和夫妻没什么两样。

老陈在一家企业做技术骨干,收入不错,阿敏则在一家小公司做文职,工作相对轻松。

他们一起规划未来,还打算攒钱买一套更大的房子,过上安稳的日子。

日子一天天过去,两人携手走过了20个春秋。在这20年里,他们相互扶持,共同面对生活中的风风雨雨。

老陈工作忙,阿敏就主动承担起家里的家务,把家里打理得井井有条的。

阿敏生病时,老陈也会悉心照顾,跑前跑后地买药、做饭。

他们还一起养了一只宠物狗,给平淡的生活增添了不少乐趣。

然而,命运却突然跟他们开了一个残酷的玩笑。2024年初,老陈在体检时被查出患有重病。

得知消息后,阿敏心急如焚,她四处打听治疗方法,陪着老陈跑遍了上海的各大医院,积极配合医生的治疗。

但可惜的是,老陈的病情还是不断恶化,最终没能战胜病魔,离开了人世。

老陈的离世,让阿敏悲痛欲绝,可还没等她从悲伤中缓过神来,麻烦事就接踵而至。

老陈去世后,留下了一笔价值不菲的遗产,包括一套市中心的房产和一些存款。

阿敏想着,自己和老陈共同生活了20年,这些遗产自己理应分得一部分。

可让她没想到的是,老陈的子女突然出现,他们认为阿敏和老陈没有登记结婚。

不是真正的夫妻,阿敏没有权利继承老陈的遗产,要求她将老陈留下的所有财产都交出来。

阿敏觉得很委屈,她认为自己和老陈虽然没有领结婚证,但这20年的感情和付出不能被忽视。

在这20年里,自己尽心尽力地照顾老陈,也为这个家付出了很多。

怎么能说自己没有继承权呢?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最终闹上了法庭。

法律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遗产按照法定继承顺序进行分配,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 。

这里的配偶指的是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的合法配偶,而阿敏和老陈未进行结婚登记。

所以,阿敏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配偶,不具备法定继承人的资格。

虽然阿敏和老陈共同生活了20年,但在法律层面,同居关系不等同于婚姻关系,不能直接适用法定继承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在本案中,阿敏虽与老陈共同生活,但未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承担了主要扶养义务(如医疗费用、生活照料等)。

且老陈的子女作为法定继承人已主张全部遗产,故阿敏不符合该条款的适用情形。

老陈的子女作为他的直系血亲,是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在老陈没有留下遗嘱的情况下,他们有权继承老陈的全部遗产。

最终,法院判决老陈的遗产全部由其子女继承,阿敏没有获得任何遗产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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