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来自绍兴的阎先生向媒体投诉,其去年6月花66万元购买了一辆由福建奔驰威霆改装而来的“傲旋”商务车。购入后,车辆在行驶中就出现了频繁熄火的情况。厂家召回并更换了燃油泵,可问题更加严重了。阎先生想要退换车,但没有了下文。
“傲旋”是什么车?
“傲旋”是江苏车驰汽车有限公司旗下的车型,该车由福建奔驰威霆改装而来。无论是外观和内饰,“傲旋”都是挂着奔驰标,是奔驰商务车的特装版,当然这样的改装,也是由福建奔驰授权的,底子还是福建奔驰威霆。
在中国汽车召回网上可以查到,2023年10月11日,有一则关于“江苏车驰汽车有限公司召回部分傲旋牌车辆”的通知,召回的数量有310辆,召回时间为2023年12月15日至2024年12月15日。
召回的主要原因是:因供应商生产过程偏差,燃油泵的叶轮可能不满足材料特性的要求,可能导致燃油泵的叶轮变形,造成其与燃油泵壳体发生摩擦,增大阻力。极端情况下,可能导致燃油泵停止工作,增加车辆发生事故或人员受伤的风险,存在安全隐患。
召回的措施是:通过基型车厂商的授权经销商,对召回范围内车辆免费更换燃油输送模块,以消除安全隐患。
需要注意的是,燃油泵停止工作,是会导致车辆熄火,对于驾驶是非常危险的。
召回后频繁熄火,车主能退车吗?
根据阎先生的描述,车辆在召回后,更换了燃油泵,但熄火的问题并没有改善,反而更加严重了。阎先生说:“之前约厂家、经销商三方共同测试,行驶中熄火的频率让技术人员都不可思议。”
面对这样一台频繁熄火的车,阎先生认为已经严重影响到了行车安全,他提出了退换车的要求,但截至媒体报道前,并没有得到任何回应。那么问题来了,针对召回维修后,依然存在问题的车辆,车主可以退换车吗?
律驰驾道观点
就本案来说,案涉车辆在被召回并更换燃油泵后,仍然频繁熄火,已涉嫌严重影响行车安全。阎先生可以先尝试与销售者进行协商,提出自己的合理诉求。若协商无果,则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
在起诉时,将会面临一个关键选择:是以产品侵权责任为案由起诉,还是以产品质量责任为案由起诉。以下是对两种案由起诉的优缺点分析,以及涉及司法鉴定和可能二次鉴定的情况。
一、产品侵权责任起诉的优缺点
优点:
赔偿范围广泛:产品侵权责任不仅涵盖产品本身的损失,还包括因缺陷产品导致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及精神损害。在本案中,如果阎先生能证明车辆缺陷导致了除车辆本身以外的其他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他可以获得更全面的赔偿。
责任明确:产品侵权责任下,生产者和销售者因生产、销售缺陷产品而承担责任,无论他们是否有过错。这降低了阎先生的举证难度,因为他无需证明生产者或销售者的过错。
缺点:
举证责任较重:阎先生需要证明产品存在缺陷、缺陷导致了损害,以及缺陷与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这可能需要复杂的调查和鉴定,成本较高。
赔偿标准不确定:虽然赔偿范围广泛,但具体赔偿金额可能因案件具体情况而异,且可能受到法院自由裁量权的影响。
二、产品质量责任起诉的优缺点
优点:
基于合同关系:产品质量责任属于买卖合同项下的违约责任,阎先生作为购买者可以基于与销售者之间的合同关系提起诉讼,更容易被法院接受。
举证责任相对较轻:阎先生只需证明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并导致了损失,而无需证明缺陷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
缺点:
赔偿范围有限:产品质量责任主要赔偿产品本身的损失及由此产生的其他直接损失,不包括人身伤害或精神损害。
可能面临合同抗辩:销售者可能会以合同条款、免责条款等为由进行抗辩,降低阎先生的胜诉概率。
三、涉及司法鉴定和二次鉴定的情况
在本案中,无论选择哪种案由起诉,都将可能涉及司法鉴定。第一次鉴定可能涉及燃油泵是否属于汽车缺陷,这是确定责任的关键。如果鉴定结果认为燃油泵存在缺陷,阎先生可以据此要求赔偿。然而,如果销售者或者生产者对鉴定结果有异议或认为车辆问题可以通过维修解决,可能会申请二次鉴定。
第二次鉴定可能涉及针对鉴定评估意见书中车辆存在的问题是否可以维修,以及维修后使用对车辆性能是否产生影响等事项。这将进一步增加诉讼的复杂性和成本。
综上所述,阎先生在选择以产品侵权责任还是产品质量责任为案由起诉时,需要综合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况、举证难度、赔偿范围以及可能的司法鉴定和二次鉴定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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