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狸猫换太子”是历史上流传很广、几乎家喻户晓的故事。据说明末权阉魏忠贤也受这个故事的启发,试图从民间抱养一个婴儿充当天启的子嗣。如果不是张皇后力劝,天启就要和魏忠贤上演真实版的换太子了。
不少人认为这非常荒谬,他们觉得朱由校再昏聩也不至于自断明朝传承,让非朱氏皇族血脉的人继承自己的皇位。这个事情是否真实,笔者不敢断言,但这样的事对朱由校来说也不是多荒谬,因为类似的事情在朱氏皇族中就实际发生过。
朱征鍉是韩藩四代王朱范(火或)的庶二子,虽然无缘亲王之位,但是朱征鍉还是挺幸运的。他兄弟很少只有一个哥哥,而且这个大他二十多的哥哥(韩惠王朱征钋)是个宠弟狂魔,所以朱征鍉从小就享受着无微不至的呵护。
在蜜罐中长大的朱征鍉除了生活幸福外,性格也多多少少受一些不好的影响,考虑问题有些过于自我。
天顺元年,通过夺门之变重登皇位的明英宗为了在皇朝赢取支持,加大了对宗亲们的封赏力度。未满九岁的朱征鍉也借这个风提前成为了王爷,被册封为汉阴郡王(明制宗亲年满十岁方可赐爵)。
在哥哥的关怀下,天顺四年,朝廷就为朱征鍉赐婚(对于郡王而言标志着成年可以开府了),韩藩教授周恂之女周氏被册封为汉阴王妃。不过这次赐婚却折腾出了不小的风波。
朝廷持节使前往宗藩册封前,需要先领取代表其身份的“节”和册封的凭证“册”。为表示对皇权的崇敬,按规定“册”在使节领取前,需要放置于册案上,并提供一柄黄伞避雨挡尘。
不知为何,一柄黄伞变成了两柄。在敏感的明英宗看来,这不是为了表达对皇权的加倍崇敬,是在怀念那个不是皇帝的“先帝” – 代宗朱祁钰。
故事凡节册案一,第用黄伞一覆之,是日覆以二伞。上曰伞“是例出自何年?主之何人?” 锦衣卫以遵礼部仪制司文移为言。于是尚书萧晅、仪制司郎中俞钦等各自陈不谨罪。诏下钦锦衣卫狱。
《明英宗实录》
由于英宗的上纲上线,最终吏部尚书萧晅、仪制司郎中俞钦被论罪下狱。案子虽然和朱征鍉没关系,但是冥冥中也预示着朱征鍉的好运用完了。
成化元年,年仅十七岁的朱征鍉就病入膏肓了。朱征鍉和他的王妃周氏都不甘心,一方面如此年轻怎么可能不眷恋红尘,何况他还是一直生活在蜜罐里。另一方面此时朱征鍉还没有子嗣,如此撒手就要“绝嗣”。
绝嗣就意味着汉阴郡国要转旁系承袭或者除国,无论是哪一种都将宣告朱征鍉这一系香火的断绝。在古代,无后而香火断绝不但是一件可悲的事情还是个耻辱。即便是现在一些地区的人,也因为类似的原因买卖人口充作后代。
对于王妃周氏来说,丈夫绝嗣也是比丈夫亡故更加悲惨的事情。
首先她的经济、生活待遇将要一落千丈。因为没有子嗣,王妃也就没有生活来源和依附对象,日后只能仰他人鼻息。因为在明朝王妃没有宗禄,如果王爷绝嗣,朝廷一年只会发十五石禄米作为象征性的补贴。
注:明朝亲王、郡王亡故后朝廷就会停发其宗禄,如果世子(或郡王长子)还未到袭爵年龄,朝廷每年最多只会给王妃发放五十石禄米供其生活和抚养孩子。因此明朝很多王妃在丈夫亡故后都会以无钱治丧为由,要求朝廷接着发宗禄。
虽然王妃一年吃饭吃不掉十五石米,但是除了吃饭,她还有其它必需的开销(盐油茶糖、衣服、药品等)。更重要的是她的王妃身份并没有被削除,这就雪上加霜了,因为她的日常活动必须符合礼制规定(例如出行不能走路,需要乘轿),靠十五石米就完全不够了。
运气好的,旁系宗亲愿意关照,日子还能过下了;运气不好碰到不闻不问甚至故意落井下石的,那生活只能用凄惨来形容了。
永乐年间,代王妃母子因和代王闹矛盾被赶出了代王府,起初靠世子的宗禄这“半家子”(王妃、世子一家)还吃喝不愁。王世子薨逝后,代王妃只能和儿媳一起种地来养家糊口了。要知道代王妃还有个身份,成祖的小姨子,徐皇后的妹妹。
同样是在成化朝,荆藩都梁郡王朱见溥死后,其王妃何氏被荆王朱见潚胁迫从奸,后何氏还被以“未守妇道、淫乱宗室”的罪名被赐死。
除此之外,丈夫绝嗣,社会也会将一些罪名强加给他的妻子。诸如“无德无能”、“克夫克家”、“善妒不许丈夫纳妾生养”…… 有时候这些莫须有的罪名也能生生将一个女人给逼死。
因顾念自己女儿日后的生活,朱征鍉的岳父周恂在朱征鍉病危时给他出了一个主意:
先是王有疾,恂入问,窃与王曰:“王疾病当不可讳,无后奈何?何不取家人子名之,以奉王后?”王以为然,令二宫人假若有娠者。韩王及诸王来问疾,俱以托焉。
《明宪宗实录》
这就是明朝真实版的“狸猫换太子”。朱征鍉为什么会同意这个看似非常荒唐的建议,并允许非自己血脉的人冒充自己的子嗣呢?除了前面说到的维护自己的尊严、顾虑王妃日后生活之外,在古代“子嗣”有些时候只是礼法、名义上的,而不是血缘、生物学上的关联。
因为古代没有什么可靠方法去判定血缘关系,所谓的滴血认亲大部分古人自己都不信。因此更多是以族谱、人证等来旁证。
另外在古代普通人家的后院内室都不是旁人可以随便出入的,更别提大户人家和王府了。所以有没有孩子降生,是不是亲生的,往往都是家主一句话的事情(这也是明朝一些地区非常严重的溺婴习俗的一个原因)。
所以是不是子嗣不在于是不是亲生(难以证明),而在于是不是被家主、宗主认可身份。或者说“父亲”说是,“儿子”就是儿子,反之就很难是。
而且父子、母子除了生物学上的血缘关系外,更重要的双方对宗族关系的认可,以及互相的感情认同和联系。如果互相不视对方为父母子女,即便是亲生的不也不如旁人么?反之父母慈爱、子女孝顺即便没有血缘关系,不也胜于生物学上的父母子女么?
朱征鍉说服自己的理由很有可能是,这个孩子日后只要以子祭祀自己、侍奉王妃那他就可以作为自己的“子嗣”。
为了把事情做得像,周恂找来一男一女两个婴儿。然后在王府中挑选两个宫人,在韩惠王朱征钋前来探病时,由朱征鍉告知自己的哥哥她们怀有自己的孩子,并请朱征钋在自己亡故后照顾。
朱征鍉薨逝后,在王妃周氏的安排下,这两个宫人也顺利地生下了朱征鍉的“遗腹子”。被蒙在鼓里的韩王朱征钋,在自己亡故前为男婴请名为朱偕瀞。成化十三年初朱偕瀞被赐婚,四月朝廷持节使正式册封其为汉阴郡王。
但是一年后,韩藩狸猫换太子的事情就被人告发到朝廷。后经陕西巡抚和陕西三司官员的联合调查,此事大白于天下。宪宗以玷污皇族血脉、不敬祖宗、紊乱宗枝等重罪严惩了相关人等:
已亡故的汉阴恭怀王朱征鍉被剥夺了封号、谥号贬为庶人;冒封的汉阴王朱偕瀞及冒封县主一并赐死;主犯周恂凌迟处死,妻、妾室和儿子全部斩首;从犯韩靖王夫人平氏(朱征鍉生母)、汉阴恭怀王妃周氏赐死;
并且宪宗以书信的方式将此事本末告知诸宗藩宗亲们,希望他们加强府禁管理,严防类似事情发生。
乃致书于各王曰:“......岂意徵鍉秪因乏嗣,顾恋房闱私爱,轻信外人邪谋。致使其母及妃下挹污池之流,上溷天潢之泒。其得罪于祖宗,岂小小哉?......而徵鍉忍心害理以至于此,祖宗以来所未有也。夫人闻知莫不愤怒,况于朕乎?况于宗室乎?尚恐各宗室亲王未知其详,特命所司抄录情词并书遍报亲藩,尚其亮之。”
《明宪宗实录》
宪宗暴怒是可以理解的,毕竟这是皇族丑闻。但是他说“祖宗以来所未有也”就是粉饰了。
因为两年前岷藩的江川郡王朱音坄绝嗣,岷王朱音垽就和江川王妃刘氏干过一模一样的事情。只是在朱音坄的弟弟朱音垫的告发下,没能干成而已(孩子未赐名就被识破)。
而且两年后的成化十六年,晋藩方山郡王朱钟铤为了关照绝嗣弟弟的未亡人,也为了让自己弟弟能享香火祭拜,也干了同样的事情。
这些都是被明朝官方自己实锤的,也让人不能不怀疑除此之外还有其它没被发现或者曝光的。可见“狸猫换太子”的事情,不仅仅是故事,某种程度上还是古代宗亲们不便明言的行为之一。
小咸鱼
我80后,家族同辈最小的,曾祖也是小时候抱养的,大概1890生人,村里大姓老一辈对我们还是有些不认同[呲牙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