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款到了村里怎么分配,村务不公开如何救济?

京坤拆迁律师 2024-02-14 11:30:08

土地款被村委会截留,村务公开为良策

律师在接待当事人咨询时常被询问,“土地款在村里迟迟得不到分配,或者分配过程走过场,分配结果村民不认同怎么办?”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规定》规定可知,各省级政府本着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户的原则,自行制定土地补偿费的分配方法。有些地方制定的土地征收管理办法,把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的分配适用方案作为村委会的自治事项,由村民会议或村集体全体成员讨论决定。但是这个时候,有关单位或个人可能会以村民自治事项为掩护,截留、挪用、侵占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使用土地补偿费。

村务不公开如何救济?

依据《村委会组织法》规定可知,如果村委会不及时公布应当公布的事项或者公布事项不真实的,村民有权向乡镇政府或者县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上级政府有义务对村委会不履行村务公开的行为进行调查核实,并责令其依法公开。如果上级政府没有按照法律要求履行义务时,当事人可以依据《行政复议法》的相关规定向上一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依据《行政诉讼法》提起不履职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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