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高管牵手情人浪街被舆论狂揍,这些乱象才是最可怕的

珠峰笔客 2023-06-10 13:09:05

这两天,一则国企高管牵着疑似“小三”的手,在成都繁华闹市潇洒逛大街火爆全网。在视频里,男的神闲气定,女的高挑火辣,这一对亮眼的组合很快引起了别人的注意,街拍爱好者们纷纷拿起相机拍摄,面对镜头两人微笑潇洒的走过成都太古里街,还更加亲密了。

很快两人牵手浪街的视频被发到网上,眼见的网名很快认出,男的是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下属单位,北京寰球项目管理公司的执行董事、党委书记、总经理胡继勇,女的则是胡继勇的下属董思槿,为该公司一项目部主管。

两人非亲属关系,在非公休日期间,从北京跑到成都去逛大街,这一反常而诡异的行为,很快成为公众热议的焦点。

3小时后,两人被《环球时报》记者直接举报给了中央派驻中石油集团的第十巡视组。下午17:30分,胡继勇被免职。第二天,董思槿被免职,两人同时接受纪委调查。

“牵手门”事件在网上持续发酵,热度几乎要盖过对今年高考的关注度。各路大神纷纷出面,开始在“大大的花园里面挖呀挖”,还真挖出了一大堆黑料,将事件的当事人扒了个净光,让人大吃一惊。

该女子不一般

2014年,该女子在美国读完高中后,回国参加高考,考入中国石油大学安全工程专业学习,还是本硕连读,在读硕士时,研究的方向是事故预防与风险防控。这有些讽刺,这次出事恰恰就是没有做好事故预防与风险防控。

本以为是学习成绩很优异,但据知情人爆料,该女子当年是以少数民族身份考上大学的,被加分照顾了,具体是什么民族却是一个谜,这其中有没有暗箱操作也是谜。

该女子上了7年大学,2021年,从中国石油大学硕士毕业,入职中石油下属单位北京寰球项目管理公司,入职过程是否公正透明也是谜。

从公开信息看,该女子是有能力的。入职不到两年便成为项目主管,在疫情期间,还协助做核算、赠送物资等公益活动,其在工作上的能力获得了同事们的认可和好评,被单位作为先进人物事迹宣传,客观讲,抛开道德品质,她的能力是有的,是超过一般人的。

恋爱不一定开心,但每个月花个八九万是挺开心的

这是该女子在网上炫富时写下的话。该女子生活十分奢华,在北京购买了价值不菲的住房,在SKP一年的消费就是240万,在淘宝一年的消费是106万元,过一个“520”就花费了43万,还有戒指昂贵的珠宝和钻戒。

粗略算一下,该年女子一年的消费至少在300万元以上,这对于一个刚刚走出校园的人,明显不是其正当合理收入能承担的。如果其家里很有钱,是花家里的钱则另当别论。如果不是,那钱从何来?花的是谁的钱?别人为什么愿意给你花钱?这需要相关部门的调查结论。

如今该女子火爆全网,让吃瓜群众过足了眼瘾。现在热闹也看的差不多了,换个角度来思考,这些事很怪,合适吗?

随意把别人作为赚取流量的道具,合适吗?谁给的权力?

“牵手门”的当事人在没有被挖出身份前,俩人在大街上牵手逛街和普通人无异。只是穿着打扮时尚流行,身材姣好,便未在本人许可下,拍了视频,并未经本人同意,擅自在网络上发布,对当事人造成了严重后果。谁都能想拍就拍、想发就发吗?这种行为合适吗?

去年引起热议的警花张津瑜事件,本来只是其个人的私事,但私密视频被发到网上,引起了连锁反应,造成了恶劣影响,显然在网上发视频前没有征得其本人的同意。这种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但很奇怪到现在也没有人为此承担责任。

每个人都享有隐私权,依法保护个人隐私是有法可依的,既然有法就要执行从严、违法必究。给想拍就拍想发就发的不良行为系上制度法律的缰绳,不能任由其狂奔。

这其实和每个人都关系很大,试想一下:如果你在街上走,不小心摔了一跤,等你费劲的爬起来的时候,发现眼前一群镜头在对着你拍,你是什么感觉?过几天全网的人都在看你摔跤的窘态,你又是什么感觉?这还只是小事,如果是大事,很有可能会毁了你和你的家庭。

如果任由这种行为泛滥,岂不是人人自危!

这么快就被免职合适吗?

“牵手门”的当事人,从被拍摄视频、在网上发布、被记者举报、被免职,整个过程环环相扣。在几个小时的时间里,胡继勇便被免去执行董事、党委书记、总经理职务。效率之高让人惊讶。

在私企里,老板认为你不适合当领导,可能一句话就把你免职了,但即便是是这样,有眼光的老板也会走各过程。但在国企里,想要免去一个人的领导职务却不是一个简单、随意的事情,需要走完相关的免职程序。

按照正常时间计算,胡继勇被免职时,本人应该还在成都。在干部任免管理制度里,对一个高级别的官员进行任免是有标准、正规的流程的。在对因违纪违法的干部进行免职时,先要开展组织调查核实,确认违纪违法事实,还要对当事人进行谈话,当事人要签字确认违纪违法事实,之后要在党委会(董事会)研究处理结果,有的还要报上级组织审批。

按照常理,在几个小时内要走完这些程序,是很困难的。胡继勇在几个小时内被免去了三个重要职务,从惩治违法违纪官员的角度,的确大快人心。但从组织程序上看,这样合适吗?

“牵手门”带火“免职裙”不怪吗?

这几天,“牵手门”当事女主,在被拍摄时穿的一条裙子火爆了,有的商家纷纷推出了这款裙子,在网上买的很火爆,价格也翻了几倍,高达千元。这款裙子火爆后,被贴上了“免职裙”的标签。很多人纷纷抢购,还一裙难求。

购买裙子要干什么?是因为还看吗?还是想蹭热度博眼球?

因一个丑闻带火一条裙子,把注意力放在这条裙子上,一些商家和有些人的心态和想法是什么?这样的现象不奇怪吗?

火力全开,全网声讨合适吗?

“牵手门”事件发生后,全网声讨,当事人被扒的体无完肤,尊严隐私全无。

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严重危害社会秩序”:

1、造成被害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影响恶劣的;

2、随意以普通公众为侵害对象,相关信信息在网络上大范围传播,引发大量低俗、恶意评论,严重破坏网络秩序,影响公众安全感的;

3、侮辱、诽谤多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4、多次散布诽谤、侮辱信息,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大量散布诽谤、侮辱信息,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5、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的情形。

网络暴力造成的严重后果近几年时有发生。前不久,武汉6岁小学生在校园遭遇车祸死亡,其母亲被个别网民无端指责、调侃、诋毁外表和着装。其母亲不堪重负,十几天后跳楼自杀。

在网上搜索,“粉色头发女孩”被网曝离世、汶川地震幸存者“钢腿女孩”恋情被网曝、网红“管管”不堪网曝轻生等,这样的悲剧有很多。

“牵手门”当事人作为违规违纪官员,受到批评谴责无可厚非,但声讨和网曝的界限是什么?全网声讨是否合适?

恶搞“中国石油”合适吗?

这几天,网上批评、恶搞“中国石油”的帖子很多。某位知名大V在个人账号上配发了一张图片,图片上将中国石油的徽标改为了“牵手门”事件中女主穿的裙子的颜色。并写下了几句话:“不知道是谁创作的,高手在民间,我信了”

将中国石油的徽标涂改成“免职裙”的颜色,这明显是在恶搞。

查看这位大V的跟帖:“中国石油老总看到如此亮丽的徽标,都由心底佩服并感到骄傲!”、“设计出众,色香味俱全”、“油花四溅!好作品!”等,还有不少人点赞。

作为在网络上有极大影响力的大V,转发这样恶搞中国石油的图片是否妥当?至少也应明确反对呀!

中国石油与老百姓日常生活密切相关,这几年中国石油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和不足,老百姓不满意是常理之中。

许多单位都会有一两个害群之马,这是客观规律,难以避免,但将害群之马的过错全部叠加到单位头上公平吗?

有事说事。诋毁、恶搞中国石油合适吗?

面对采访,置之不理合适吗?

“牵手门”发生后,这几天,一些新闻媒体的记者到相关单位去采访,均遇到了“三不”政策的对待:不接电话、不见面、什么也不说。记者们都遭遇到了闭门羹。

作为一个公共事件,公众的知情权不能被漠视,相关部门这样的态度和做法合适吗?

换个角度看问题,大家有没有奇怪的感觉?你觉得冤不冤?请在留言区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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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峰笔客

简介:从珠峰角度说不一样的事,写不一样的字。擅长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