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圈再现知识产权之争。就在昨日(2月28日),一张起诉浙江吉利汽车有限公司、吉利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吉利”)涉嫌侵犯长安汽车知识产权的律师函截图在网络上热传。吉利汽车也是在第一时间果断回应:毫无根据,误导公众。
事情的原起应该发生在2023年2月23日,这天吉利在杭州亚运会主场馆召开了以“智能电动,依然吉利”为主题的“吉利银河新能源战略发布会”,同时带来两款新车,分别为首款量产车型“银河L7”和银河系列原型车“银河之光”。“出问题”的正是后者“银河之光”。
据律师函内容显示,吉利对外发布的吉利银河“银河之光”原型车,经对比发现,该原型车存在大量与长安汽车概念车、量产车型雷同之处,涉嫌侵犯长安汽车知识产权。吉利发布的“银河之光”原型车等未经长安汽车许可,涉嫌大量抄袭长安汽车已发布车型的外观,已经严重侵犯了长安汽车的相关知识产权,长安汽车有权要求吉利停止相关行为。长安汽车将保留采取进一步法律手段的权利。
该律师函针对涉嫌侵犯长安汽车的相关知识产权,主要讲到了“涉嫌大量抄袭长安汽车已发布车型的外观”,而所指“涉嫌大量抄袭”的汽车正是吉利银河系列原型车“银河之光”。
有媒体指出,长安汽车“大动干戈”,或许跟“吉利把长安的设计师挖走了”有关。据媒体报道,陈政于去年2月份正式加盟吉利汽车,在加入吉利汽车之前,与长安汽车有颇深的渊源,其此前20年的职业生涯均在长安汽车度过。
资料显示,陈政从毕业后即加入长安汽车,从汽车设计工程师做起,先后担任了长安汽车创意设计师、长安汽车全球设计总监、首席品牌运营官、长安欧洲设计中心董事长、新闻发言人等多个职务,而在任职长安汽车期间,曾完成了长安逸动、CS35、悦翔V7、CS75等热销车型的设计工作。
不过,我们想说的是,以上只是媒体的“推测“而已,凡事还得讲证据,一切”合理的想像“都要基于事实依据之上,不可偏废。
针对该律师函,吉利汽车也是第一时间做出了果断回应:上述律师函的内容严重失实、对我司的指责毫无根据,误导公众,对我司品牌和商誉造成了严重损害。
吉利汽车作出以下严正声明:
一、吉利银河之光为吉利原创设计,完全不存在抄袭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二、吉利银河之光基于吉利SEA浩瀚架构正向设计开发,在设计上延承了吉利独特的“涟漪美学”,有着独立且完整的设计理念体系。
三、吉利银河之光是一款在新能源时代下,将吉利涟漪美学、中华审美与智慧科技融为一体的原创智能电动车。吉利银河之光的设计,创新性地运用了以“西湖山水”为灵感的独特设计符号,如三潭印月、飞檐虎视、西湖水岸、书山叠嶂、银河画卷、琴弦天幕等,并且在这些设计中融入了吉利独有的智能技术,如吉利卫星天线、沃飞长空无人机、银河NOS智慧座舱等。
四、作为中国汽车企业,我们尊重原创和知识产权的保护,坚持依法合规,坚决维护中国汽车产业的健康发展,致力于中国品牌一起携手向上,做大做强中国汽车工业。
在声明中,吉利汽车强调,针对任何企图借此事抹黑、恶意攻击我司及散播不实言论的行为,我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我司的合法权益。
吉利控股集团高级副总裁杨学良在转发上述声明时表示:“不要内卷内讧;要转型发展,不要同室乱战,要团结一致,不要分裂抹黑。”
吉利控股高层的这番表态,貌似是向长安汽车隔空喊话:在转型发展期,大家好好造车不好吗?
事件曝光后,很多网友纷纷留言,有的很有意思,大家不防看一下。
写在最后:
如果没有新能源车这码子事儿,也许汽车行业的模仿行为会较少发生。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汽车工业已经发展了30多年,各汽车品牌已形成了自己独特的汽车文化,比如家族脸等。所以凡是形成家族脸的汽车品牌,一般是不会打歪心思的,也没必要,因为他们要走的是自己的路,自己的“品牌风”。而新能源汽车是个新东西,在造车这事上,各厂家都在摸着石头过河,为了省钱省时省力省资源,为了走捷径,不排除个别造车新势力会行模仿之事。
长安因车型外观,认为吉利涉嫌抄袭而发出律师函予以警示,吉利果断回应“毫无根据,误导公众”,此事也许会暂时告一段落,但是也给车市提了个醒:靠模仿、抄袭绝不是一条安全的路,众泰的“保时泰”、“皮尺部”没有支撑其长远发展就是最好的说教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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