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法律规定就好了。是处女的可以提出要彩礼,不是处女的统统不准要彩礼。结婚不都是要婚检吗?很正常啊当做个免费的身体检查多好啊,为什么女孩子都不愿去做?
彩礼是女方出嫁时的嫁妆,男方不想出钱就娶人家闺女,人家辛辛苦苦拉扯到20多岁容易吗,你把人家闺女娶回来为你家生儿女,挣钱,做饭伺候你们容易吗?!
彩礼是要给的,作为一样传统男方给女方一定数额的礼金理所当然也是出于尊重,毕竟人家养了二十多年的女儿成了男方家的人,可彩礼的数额也要在男方承受范围内毕竟男方还要准备婚房和婚礼这都是需要钱的,家庭富裕的可以多一些,狮子大开口或者找各种理由不想出彩礼都是不合适的。
八抬大轿,抬的是大嫁闺秀,重金取妻,取的是完璧之身,三书六聘,聘的是顾家贤惠之女,姑娘,你占哪一样!残花败柳排成行,要钱要车还要房,酒吧宁要一身汗,回家不做一顿饭。这位姑娘,你值这些钱吗?
我觉得彩礼应该给,只要在合理范围内流行,关键是我最讨厌有些女人张口闭口就是什么洗衣做饭伺候人啥的,90后的女的嫁到婆家有几个是去伺候人去的?我老婆出嫁前在家里还要做饭洗衣,自从嫁到我家以后连碗都不用刷,回到娘家连菜都忘了怎么炒了。我身边有许多家庭小媳妇在家跟老人吃喝,卫生都是婆婆搞,还天天这那那这的。我表嫂在家连袜子都不洗,我哥在外地挣钱养家,都是我姨或姨夫洗,许多女生连饭都不会做还伺候人,也不怕把人伺候走了。
为什么一定要把婚检跟礼彩绑定在一起(婚检领证就会帮你测),如果要礼彩就回嫁妆,不回嫁妆的就不娶了就是,同理要么就岳父岳母公公婆婆小两口全部分开住,双方父母共同公平的赡养,不要公婆儿媳妇有义务伺候岳父岳母没有义务赡养,同理把自己和原先家庭区分开,兄弟姐妹要钱只能借不还不借无论是谁那边的,不要你嫁给我你就是我家的人你和娘家没关系,应该是你与娘家婆家都没关系但是与我有关系,我与岳母家和自己母亲家也没有关系但是与你有关系,不愿意的就不要结婚就是了。
彩礼与嫁妆都属于三书六聘的传统文化礼节,适当合理地传承有助于婚姻家庭幸福!如果要求高额彩礼就变味了你有对等价值的嫁妆吗?!歪风邪气不助长,这也是我国新婚姻法主张的!一动不动、万紫千红一片绿、什么房产证上必须写女方名字你得多大个脸啊?!夫妻双方共同努力买房子自动房产证上就是两个人的名字不写都不行!自食其力心安理得、卖女儿你就不怕婆家即使同意了怎么看你娘家人吗?以后日子怎么过两人一起还债吗?
婚检?前段时间中国调查报告为了遏制人口的出生率下降,未婚先孕的不能打胎了,而这个报告中提到,成年人女性中,25岁以下45%都有未婚性行为,而未婚先孕打胎的达到92%!这个比率吓死人!也就是说中国成年女性25岁以下的基本有一半不是处女!都有婚前性行为!做为男人都懂,自己老婆是不是第一次,不需要见红,光看表情动作以及一些情调可以看出女人是不是第一次,这是装不出来的。
过去女孩确实为别人养的,除了初二回娘家走亲戚,其余时间是不回家的,娘家一点女儿的便宜都占不到,更别说养老,所谓嫁出去的姑娘泼出去的水,自然要些彩礼,现在根本没泼岀去,还娶个女婿,由于大多女方强势,女方甚至从小两口身上占便宜更多,要彩礼已不合理。
现在有不少的女孩,婚前有同居史,甚至与不止一个两个异性同居过。但却底气十足,不但要求男方有车有房有存款外,竟还要几十万的彩礼,还不知羞耻地要求在男方父母出钱买的婚房房证上写上自己的名字。你都不是处女身了,男方不嫌弃你就不错了。就因为你是个女的吗?
唉,女方父母要彩礼,出口量很大,而且不容商量,理由是自己养了女儿几十年花费巨大,应当得到补偿。但自己的女儿先后谈了多次恋爱,而且跟多个男朋友同居,那他女儿是否是也造成贬值了呢?让最后一个接盘者通通“买单”,如果这是交易,那似乎不太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