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不是自然人,而是法律赋予人格的组织根据《民法典》第五十七条,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权利和义务的“法律实体”。通俗来说,法人是一个在法律上被当作“人”看待的组织,如公司、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例如:
营利法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非营利法人:学校、基金会;
特别法人:政府机关、村委会、居委会。
法人的核心特征
独立担责:法人以自身全部财产对外承担民事责任,与股东、成员个人财产分离。例如公司破产时,股东仅以出资为限担责。
法定条件:需具备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等条件,并经依法登记。
误区提醒常说“某公司法人是张总”实为错误,法人是组织本身,而非个人。
法定代表人是谁?法定代表人是法律直接指定的法人“代言人”,其职权来自法律或章程规定,通常为董事长、执行董事或经理。例如:
公司营业执照上登记的“法定代表人”即为此角色;
市长是市政府机关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的权力与责任
对外代表权:以法人名义签署合同、参与诉讼,法律后果由法人承担。
责任边界:若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法人先行担责后,可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任职限制:曾因企业违法被吊销执照者,三年内不得再任。
风险提示法定代表人可能因企业违法经营(如抽逃资金、偷税)承担行政或刑事责任。
法人代表 ≠ 法定代表人法人代表是经法人或法定代表人临时授权处理特定事务的自然人,如签订合同、参与谈判的代理人。其特点包括:
临时性:一事一授权,权限可随时变更;
非固定性:可以是员工、律师或其他受托人。
法律风险点
越权风险:若超出授权范围(如未经批准签署大额合同),行为可能无效,法人可拒绝担责。
审查义务:交易方需查验授权书,避免因代理人无权导致损失。
常见场景
销售代表持公司授权书签订订单;
诉讼中委托律师作为代理人出庭。
对比项
法人
法定代表人
法人代表
概念
组织实体
登记负责人
临时受托人
法律性质
组织
(法律拟制人)
自然人
(固定职位)
自然人
(临时授权)
产生方式
依法登记设立
章程+登记
书面授权
责任承担
独立财产担责
法人先行担责,过错追偿可能连带责任
法人仅在授权内担责越权个人担责
存续期间
永久性
任职期间
授权期限内
变更难度
需登记公示
需工商变更
随时更换
典型示例
腾讯公司
马化腾(原任)
项目签约代表
实务风险警示法定代表人"三慎"原则
慎签空白合同
可能承担无限责任
慎用公司印章
需建立用印审批制度
慎作个人担保
避免公私财产混同
慎签空白合同:可能承担无限责任
慎用公司印章:需建立用印审批制度
慎作个人担保:避免公私财产混同
法人代表"三查"守则
查授权范围
确认委托事项权限
查时效期限
注意授权有效期
查用印规范
要求出具公章原件
查授权范围:确认委托事项权限
查时效期限:注意授权有效期
查用印规范:要求出具公章原件
法人组织"三防"要点
防身份冒用
定期查询工商登记
防越权代理
完善授权管理制度
防责任穿透
避免财产混同操作
防身份冒用:定期查询工商登记
防越权代理:完善授权管理制度
防责任穿透:避免财产混同操作
结语法人、法定代表人、法人代表三者看似相似,实则在法律地位、权责边界上差异显著。无论是企业经营还是日常交易,厘清概念、规范操作,才能有效规避风险,守护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