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烟行业迎来专利战:悦刻的维权之路

科技就是两棵树 2024-03-13 00:51:55

近日,电子烟行业的维刻与悦刻专利纠纷一案,以维刻被判侵权而告一段落。2021年11月,悦刻针对维刻侵害其专利“烟弹及具有其的电子烟装置”,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侵权诉讼。据悉,悦刻于2020年1月,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上述专利申请,并于2021年6月获得专利授权,至今合法有效。据诉讼书,悦刻认为,维刻制造、销售、许诺销售的V4系列透明雾化弹落入该专利保护范围,侵犯了悦刻的实用新型专利权。

(侵权产品维刻V4系列电子烟弹)据悉,悦刻于2020年1月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了名为“烟弹及具有其的电子烟装置”的专利申请,并于2021年6月获得专利授权,至今合法有效。在取样调查过程中,公证人员抽样购买了维刻V4系列两款电子烟弹,经过详细对比,法院判定,侵权产品的技术特征落入涉案专利的保护范围。而维刻未经悦刻允许,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制造、销售、许诺销售通配烟弹,其行为已构成侵权。值得注意的是,据判决书,案件审理过程中,维刻曾于今年4月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对悦刻持有的相关专利实行无效宣告请求。然而,国家知识产权局经过立案审查后,于11月4日作出审查决定,维持该项专利权有效性,并驳回了维刻的请求。

述(最多18字(国家知识产权局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这并非悦刻首次使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专利权的案件。今年年初,悦刻就深圳市传奇数码有限公司旗下产品“波尔R4雾化杆”侵犯其外观设计专利一案,向深圳市场监督管理局发起行政投诉。经深圳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查,认定波尔侵犯了悦刻的外观设计专利权,并责令波尔停止制造、许诺销售和销售该侵权产品。11月26日,《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的决定》公布,电子烟监管进入有法可依的法治化轨道。随着国家对电子烟行业规范化管理进程的推进,电子烟品牌的知识产权将得到有效保护。有关专家表示,随着电子烟行业进入法制化监管时代,拥有自主设计、生产能力的电子烟企业都应该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利益。面对侵权行为,企业可通过申请专利、行政投诉、民事诉讼等各种法律途径,打击行业乱象,推动行业向更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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