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千万不要被“割韭菜”,下面我们围绕转融通与协议减持展开探讨。

去年,吴清主席采取措施,对限售股转融通进行了限制。
但非限售股方面,不少股票已过3年限售期。目前,中国股市拥有5400家上市公司,总股本约7.2万亿股,其中近7.1万亿股处于可流通状态。如此庞大的可流通数量,市场承受不了怎么办?
对于这些可流通股,证监会的态度是“你报我就批,因为你够3年了”,原则上在此期间都不予批准,实际上把非限售股的流通也关了。于是从去年9月份起,大量协议减持现象出现。

所谓协议减持,即大股东找两个机构,这些机构甚至可能也是股东为了流通成立才成立的关联机构,达成交易,以八折价格的名义,把不少于5%的大宗交易卖给基金或新成立的机构,然后做一个公告。整个过程没有任何人管,6个月后,这笔交易成交的新机构便可以像散户一样进行股票抛售,整个过程不需要任何审批。
短短一两个月内,约300份协议公告相继出来了,充分体现出“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乱象。
因此,必须顶住协议减持。现在最危险最大的不是违规减持,违规减持自然会受到严厉处罚,最危险的是合规减持,在6个月限售期过后,大量股票涌入市场,对市场造成冲击。
最近,证监会颁布了《以协议转让方式违规减持线索筛查指引》(2025年报文)。
该指引旨在严厉打击利用协议转让方式进行的违规减持行为,防范协议转让工具被滥用,避免其异化为减持通道。这份指引共计40多条,适用于上海、深圳、北京证券三家交易所的股东违规减持监管。


交易所需通过监控发现违规减持线索,并关注其他渠道的违规减持行为,重点筛查8个方面事项:
转让双方是否存在高度可疑的密切关联;
出让方是否触及减持限制情形;
受让方是否存在过桥通道特征(过桥通道即受让方、买卖方是一家人);
协议转让交易背景是否真实;
五是资金来源匹配性是否存疑;
六是支付安排是否合理;
七是锁定期满后是否立即减持或清仓;
八是协议转让后股价是否明显异动。
证监局则需重点核查三个方面:核实协议转让是否存在合谋、串通等违规情形;转让双方是否存在高度可疑的密切关联;转让资金是否存在异常情形,以及双方是否签署抽屉协议。
尽管这份通告尚未大规模宣传,但已表明监管部门开始对协议转让进行严格审查。

但也有观点认为,这份指引内容过于复杂。实际上,其核心目的在于锁定各种变相减持行为,确保减持申请在特殊情况下进行逐一审查,杜绝任何违规操作。
吴清主席上任后,针对市场反映强烈的问题,积极采取应对措施,此次关于协议转让的规定便是例证。
不过,为进一步优化减持监管,有必要简化减持矛盾。

例如,可以设定条件,要求大股东减持时,其分红数量需超过IPO募集金额,以及历次定增配股的募资金额。
若无法达到这一标准,大股东既不能直接减持,也不能通过协议绕道减持。
我们鼓励上市公司通过融资实现做强做优,实现大小股东共赢的局面,但坚决反对大股东在当前市场环境下进行减持或绕道减持,将市场资金据为己有。
【文本来源:刘纪鹏的视频内容】
用户10xxx89
秃瓢这个卖国的居然没有事
风起苍岚云起雷
上市的目的就是圈钱变现加转移
用户10xxx28
大股东为什么想方设法要违规减持?说白了就是股票虚高发行太离普![笑着哭][笑着哭][笑着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