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某小区地下车库,一男子练习摩托车撞坏400万宾利。

阿亮谈人生 2024-10-11 14:12:35

杭州某小区地下车库,一男子练习摩托车撞坏400万宾利。车主要求赔偿60万维修费,肇事者却只愿赔2万,称“非故意”。双方协商无果,车主报警求助。交警认定男子全责,但他仍坚持最多赔2万。这下可把车主气坏了!法院判了!

1.

案情回顾

2024年9月,杭州海威天地小区地下车库发生了一起离奇的交通事故。赵女士花400万元购买的宾利轿车,被一名练习摩托车的男子撞坏,车门被撞出一个大洞。

事发当天,小区租户王某借了朋友的摩托车,在地下车库练习。

不料车辆失控,直接撞上了停在车位上的宾利轿车。

赵女士接到物业通知后傻眼了,“我这车才跑了2000公里,平时都放在这儿没开,怎么就遭这种事了?”

赵女士立即报警并联系4S店评估损失。

4S店给出的方案是:更换车门需25万元,更换前叶子板需15万元,总计40万元。

如果只做钣金维修需3万元,但车辆会贬值25万元。

考虑到车辆受损造成的贬值,实际损失高达60万元。

更让赵女士气愤的是,她找王某协商赔偿时,王某竟然说:“我又不是故意的,最多赔你2万。”赵女士听后差点晕倒,“这也太欺负人了吧?我这车值400万呢!”

无奈之下,赵女士只好报警求助。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显示,王某被认定为全责。王某仍坚持自己的立场:“我借的是朋友的摩托车,又不是故意撞的,最多赔2万,再多没钱赔。”

赵女士还找到小区物业,认为物业应承担部分责任。“我在这个小区花1000多万买房,就是看重这里的服务。现在地下车库变成了练车场,物业难辞其咎。”物业经理则表示,他们只负责车库的照明、清洁和巡查,并没有保管车辆的义务。

眼看协商无果,赵女士决定起诉王某和物业公司。这场“豪车被撞”风波,究竟该如何解决?

2.

法律分析

本案的争议焦点主要有三个:

1、王某作为肇事者,应该承担多少赔偿责任?

2、摩托车实际车主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3、物业公司是否应该承担责任?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

1、王某在小区地下车库练习摩托车属于过错行为。

他撞坏赵女士的宾利车,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交警部门认定王某全责,他应当对赵女士的全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王某辩称“非故意”不构成免责理由,民事侵权不以故意为必要条件。

2、摩托车实际车主虽然没有直接造成损害,但如果明知王某无驾驶资格仍将车辆出借,则构成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摩托车上保有交强险,保险公司应在责任限额内赔偿,不足部分由王某和有过错的车主承担。

3、物业公司作为车库的管理方,如果未尽到合理的管理义务,如疏于巡查、放任业主在车库内练车等,应当承担一定的补充赔偿责任。但物业公司的责任比例通常较小。

最终,法院判决:王某赔偿赵女士车辆维修费及贬值损失共计58万元,物业公司承担2万元补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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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亮谈人生

简介:听他人故事,看世间百态,品人情冷暖,悟人生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