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视觉中国维权再次翻车,8月15日下午,科学科普博主、星空摄影师戴建峰在网络上发文称,他接到“视觉中国”的电话,对方称自己拍摄的作品对“视觉中国”的173张照片造成侵权,需要赔偿8万元。我侵权了我,这种不合逻辑的事情,在视觉中国的一顿操作之后变得异常合理!这不就是真李逵遇上假李鬼?抓马程度可不是视觉中国一句大水冲了龙王庙,一家人不认识一家人就能够浅描淡写的揭过的!
8月15日晚,视觉中国对此做出回应称:会继续与摄影师保持沟通,妥善处理相关误解。戴建峰告诉记者,此前视觉中国已经向戴建峰发送了邮件,要求其限期恢复,其中戴建峰提供的邮件截图显示,“视觉中国”提供了两个解决方式,其一,双方合作,戴建峰的公司以单价300元的价格购买不低于已使用数量(173张)图片,合作期限为1年。其二,双方和解,戴建峰公司以单张500元的价格支付这173张图片的使用费。
戴建峰表示“视觉中国”根本就没有这些图片的所有权和版权,为什么要拿着我的照片去起诉别人?”戴建峰对此表示不解!据悉视觉中国在2017年2017年,视觉中国研发了一款“鹰眼”系统,它通过图像大数据与人工智能技术可以做到自动全网爬虫→图像对比→授权比对→自动生成报告,从而追踪到其网站拥有版权的图片的使用情况,并采取相应的维权措施。甚至在视觉中国的年报中还显示更好地锁定潜在的客户并满足其需求,实现精准营销,大大降低了获客成本,实现客户数量大幅增长。间接承认了视觉中国将法务做成销售的事实!
这已经不是视觉中国第一次维权翻车了,2019年,人类第一次拍到黑洞照片,这个无赖就出来碰瓷,警告大家小心吃官司。我的个天,全人类在科技上的重大发现、地球上到处争相一睹尊荣的照片,怎么成了他家的了!结果,照片的拍摄者和原始发布人说得很清楚,随便用!甚至被共青团官方点名国旗和国徽的版权也属于贵公司,引发众多商标版权所有人联动话题,陷入舆论风波。但这场丑闻最后以视觉中国甩锅供稿人尿遁了!
央视做出时事评论称视觉中国把法务做成营销,一头侵犯原创者的合法权益,一头又对使用者进行威权敲诈。视觉中国的供稿人们也是怨声载道,某摄影师在知乎发布热帖称视觉中国的一张标准套餐是180元,而供稿人的作品收益是3毛钱,中间商赚差价99%,这一状况也让视觉中国被诟病多时,最高院在审理视觉中国相关案件时做出案例指引,不能仅以水印当做照片作者的署名来认定权利归属,防止片面化和简单化,对不想有版权的照片虚构版权牟利的行为坚决抵制。
著作权是一种重要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其中著作人身权也被称为著作精神权利,其专属于作者,具有不可转让性;而著作财产权也被称为著作权的经济权利,主要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这些财产权利著作权人可以自己使用,也可以授权许可给他人使用。“视觉中国邮件中所指‘著作权相关权利’也就是著作财产权。”
按照著作财产权许可使用的类型进行划分,可分为独占许可使用、排他许可使用和普通许可使用。
独占许可使用:指的是著作权人仅许可一个被许可人使用其作品,除被许可人之外,包括著作权人本人在内的其他任何人均不能在许可合同约定范围内使用其作品。
排他许可使用:指著作权人仍然可以同样的条件继续使用其自身的作品,但除被许可人外,著作权人不得再许可第三人进行同样的使用。
普通许可使用:指著作权人与被许可人都可以使用相关作品,著作权人自己对著作财产权的行使也是完整的、也可以再许可不特定第三方使用,但通常会约定被许可人不得转许可第三方使用。
回到本案,视觉中国自称具备涉事图片的完整授权链条,戴建峰也认可其曾经将版权授权给其他平台,但相关授权类型和具体内容尚不明确。戴建峰和视觉中国方面需各自梳理自己对作品的许可或授权来源完整性,以便判定各自是否存在侵犯对方著作财产权的情形。而视觉中国回应提到的多道转售链条是否合规,首先要看要戴建峰仅授权给Stocktrek平台的协议约定范围,其次,要看各平台间的授权约束范围。如果真如戴建峰在微博回应的那样,授权给Stocktrek平台销售,其本人与该平台也未再次授权其他平台转售,则Getty Images与视觉中国的行为都属于侵犯戴建峰的著作财产权,可要求其进行赔偿。
这个案件是否侵犯戴建峰的著作财产权还需要进一步的信息披露做支撑,但视觉中国把法务做成销售,另类营销,一边侵犯原创者的合法权益,另一边对使用者进行维权敲诈的丑恶嘴脸被一众网友所厌弃,天下苦视觉中国久矣!视觉中国市值迅速蒸发3个亿就是其表征,这种严重破坏市场秩序,损害版权交易合规性的毒瘤终将付出代价!
(声明:为了让这篇文章的价值达到顶峰,以上配图均为截图)
因为没有代价(可以随意发挥侮辱法律规定),像这样罚他几百亿,几千亿,看他得瑟,
一个流氓公司,能讹就讹,不要脸远胜美国政客
知网跟视觉中国,呵呵
网络碰瓷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