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楷模是权威,是社会性的向心规范和价值标准。作为书法艺术的楷模,其始附于文字规范,如西周的史籀与《史籀篇》、秦代的李斯与《仓颉篇》等;其始出于正体,,后乃推及草行等各种书体。汉晋是书体演进和书法艺术高速发展的重要历史时期,人们在变迁中不断地寻求并确立楷模。同时,楷模的传承与更迭也在不断地刺激书法审美的成熟,使书法开始从正字、正体方面向艺术倾斜,而楷模的社会性和权威性,也最终在艺术品质上得到肯定。入唐,以唐太宗独尊王羲之,遂使正、草二体的楷模归于一统。
籀文
唐太宗尊王的理由,是王书“尽善尽美”,属于优美典雅的类型,具有较强的可塑性和社会化的适应性,富于典范意义。孙过庭《书谱》亦云:“右军之书,代多称习,良可据为宗匠,取立指归。岂惟会古通今,亦乃情深调合。”王书的艺术风格,正是儒家悦感文化和经世致用、有着伦理教化意义的楷模,符合其道、德、仁、艺一体化思想的审美旨趣。在以儒家思想为治世纲领的古代封建社会,王书楷模的独尊和大统的形成实在是历史的必然。
唐太宗制小楷圣教序帖
王书大统有三个特点。一是晋唐名家传承有绪的历史线索和宋元明清的帖学,构成一个完整的发展序列,其间书体不再演进,而只有风格的变化调节,最具书法艺术传统的典型意义。二是从宋代开始,明确以颜体为代表的唐宋人分支线索,与王系并行,而统归于王。所谓颜书如同杜诗,“一出之后,前人皆废”,只能说明分支的存在,不是替代的更迭,还不足以动摇王系的正统地位。三是王书的中和之美,一旦确立为正统,即成为其后一千多年的书写与审美、批评的基本思想和价值标准。
颜真卿楷书
此外,还有相关者数事需加说明。其一,王献之书法逸气过父,独领南朝风骚,开唐代狂草之先河。但是,由于唐太宗的贬斥,使得这一倾向严重受挫,纵然后有旭、素为继,终难跻身廊庙,无以发扬光大。也就是说,王羲之大统的独尊,是以损害书法的自由发展为代价的。其二,碑学论北派书法祖锤传卫,接续以崔、卢、高、沈、赵、丁诸家,终以初唐欧褚;或强拟“体系”远说正传,复增以“十家”“十六宗”之数。实际上,都是在为北碑正名份,以便与南派比肩,而所论大都失据,以刀斧之迹论说艺术源流,其方法亦不可取。其三,清代中晚期的碑学运动,是反传统的。弃笔师刀,罕见其能。即使其中有些人取得较好的成绩,亦非尽出于碑,只是善为借鉴,根基仍在于传统,这是和文人士大夫的既定立场分不开的。
王献之《中秋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