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此时不报,时候未到。
最近,发现上周发的推文《汽车贷款诈骗 立案、诉讼、执行难!看豆秒好车如何破题》阅读量增长曲线出现巨大变化,按照以往的节奏,推文第三天开始,几乎就不会再有流量,而这一篇到了周末出现逆势增长,阅读量突破10000+指日可待!如果算是豆秒好车的转发,总阅读突破3万是确定的。做自媒体的朋友告诉鹞石周,应该是激发公众号流量池规则了,被汽车金融之外的金融同行所关注和推广。
为什么打击车贷系列犯罪的成功案例,
非常值得宣传了?
1、车贷骗贷“黑三角”。车贷骗贷,特别是黑中介有组织的系列金融诈骗,往往隐蔽性极强,所谓的“白户”被包装资料后,有组织的批量骗贷。最终结果可想而知,“白户们”往往车财两空,等意识到自己被骗,黑中介早已人去楼空、逃之夭夭。部分骗贷“客户”还会假装受害人,联合投诉黑产,到媒体、监管到处恶意投诉,混淆视听。
2、金融监管角度。金融监管机构本质普惠金融、保护消费者的角度,通常给予保护和支持。加上这些年一些金融机构确实存在部分合规问题,所以骗贷客户冒充受害人投诉到监管部门,金融机构很难解释清楚,再加上投诉黑产的介入,让处理流程非常复杂。反而,金融机构及助贷机构无形中成为金融黑产的直接受害人。如果有公安立案、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法院公正判决结果,地方监管必然会更加客观的应对这类投诉。
3、公安执法角度。通常这类汽车金融诈骗、骗贷案件,很难提供完整的证据链,公安机关一旦认定为经济纠纷,就无法在经侦部门立案,追究金融诈骗和刑事责任更是无从说起。司法部门立案或不立案,在立案证据收集之外,还存在司法实践与法理学理论偏差的问题,在实际各方司法认定和判断上,立案结果与当地的司法实践、司法习惯有着较大的关联,一旦一个地方汽车金融诈骗犯罪被立案,在刑法打击面前,往往犯罪嫌疑人只能乖乖的招供,这个地方先前的司法实践,就能为后续类似案件的立案起到示范作用。那如何让各地的的司法机关针对汽车金融诈骗案件的司法实践,更有利于汽车金融机构的发展呢?这就需要将一地或者多地的优秀成功案例、成熟的司法实践案例,宣导到全国各地。
4、司法审判角度。国际上常见的法的渊源的分类是: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在大陆法系中,法官审理案件,首先考虑现行成文法规是如何规定,然后按照有关规定和案情作出判决;而英美法系则不同,通常法官首先考虑以前类似的判例,将本案的事实与以前的案件事实比较后概括出可以适用于本案的法律规则。
中国的立法制度的健全相对西方发达国家较晚,因为现阶段成文法还不够健全,所以在法律、审判实践中,兼顾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特点,所以:汽车金融行业打击车贷骗贷、黑中介、投诉黑产的成功案例,很可能就被作为后续法院判定犯罪嫌疑人定罪量刑的依据,但还是那句话,中国地大物博,各地执法、审判工作的差异性很大,如果我们能将常见的汽车金融诈骗案件的典型性和关键要素整理清楚,并广泛宣传,不仅能对现有审判结果有很强的影响作用,后续对于人大立法、相关司法解释都有积极的意义。
这也是鹞石周,
作为一名小小的汽车金融人,
一直努力大声呼唤的反欺诈内容!
再次呼吁:
正义的汽车金融人一起努力!
打击汽车金融诈骗犯罪人人有责!
一起为行业践行者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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