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恶人的忍气吞声,不会让他良心发现,只会变本加厉;这里是善意生活家,看待生活百态”
01
此前,媒体披露了这样一则案例。(源自网络,有删改)
女子贾某,是一名聋哑人。
其子就读于某县的一所中学。
一次,贾某去给儿子送物品的时候,被校内的宿管李某盯上。
对方见贾某是一名聋哑人,心生歹念。
在将贾某带到宿舍后,强行实施侵犯。(强奸既遂)
事后,贾某或许是出于各种考量,并没有报警。
而李某似乎却认为这是对方软弱可欺,竟是愈发猖狂。
甚至于是连续两次,进入贾某的家中实施奸淫行为。(未遂)
02
在宿舍侵犯过去两年多之后的一个夜晚。
李某于酒后去到贾某家中,意欲为何,昭然若揭。
不过这一次碰到了贾某的丈夫范某。
李某找了个理由,但是被范某识破,不得已,悻悻离开。
这次的失败,并没有让李某收敛,反而是恶念越发膨胀。
在时隔一周后,饮酒后再度来到贾某家中,对贾某实施猥亵举动。
贾某不断喊叫反抗,而范某外出归来听到后马上赶往声音出传出地。
结果看见妻子上衣不整。
李某看见范某回来,当场是下跪又道歉。
表示会拿钱了解此事,还会写保证书。
范某松口,让李某写了保证书,并告诫对方不要再骚扰自己妻子。
李某出门前表示:“保证书,只是废纸一张”。
似乎言下之意,往后还要继续逞凶。
这实在是太嚣张,太让人气愤。
范某将李某堵在家里,并进行报警。
03
法院不公开审理了此案。
根据媒体披露的情况来看。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李某在明知他人系聋哑人的情况下。
仍然违背妇女意志,多次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
其行为已经构成强奸罪。
其中,在第二次和第三次侵犯过程中,因意志外原因未得逞,系犯罪未遂。
综合相关情节,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四年。
04
聋哑人,因为一些身体上的问题,和正常人有所不同。
是属于弱势群体的一方。
有些人却把对方的弱势,变成想要欺负和侵犯的存在。
觉得对方是任意拿捏的存在。
这样的人,无疑才是真正的弱者。
当然,生活中并非都是这般恶人。
更多的是善人,以及好心人。
面对弱者,他们给予的是帮助和爱护,以及关怀。
这个时候就不得不提一个人,他叫作唐帅。
(可去网上搜索查询,是一名很正义,有良心的律师)
聋哑人陈述以及辩护有一个问题,就是需要看懂他们的手语。
但是一些方言手语和专业手语有所区分。
这就导致有很多时候,往往聋哑人表达是A意思,结果别人可能会理解成B意思。
甚至是为了利益,而去故意曲解。
聋哑人或许很难发出声音,而唐帅律师就去为他们发声和辩护。
“振聋发聩!”
05
保证书,我们可以理解为是一种保证和承诺。
对于有良知的人,这是一种规矩,一种契约精神。
在没有信用,没有良知的人面前,真的和废纸一样。
有为老不尊的禽兽,侵犯孩子后,写下保证书,表示绝不再犯。
实际上,趁着他人不在,自己和孩子独处的空间,仍然不断实施罪恶。
还有不知悔改的另一半,出轨后,信誓旦旦,写下保证书,表示绝不再犯。
但实际上,仍然是一种怀柔的安抚政策,家里红旗不倒,外边彩旗飘飘。
在面对一些侵犯罪行时,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
一定要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因为面对恶人,一味的退缩和忍让,很难让他们良心发现。
甚至是可能会被认为是可以肆意欺压的存在。
以至于行为上越来越肆无忌惮,变本加厉。
要让恶人知道,自己不好惹!有法律作为保护的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