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个月前,一场令人震惊的开车撞人事故在比利时根特引发了广泛关注 (事情详细经过见文末往期阅读)。
45岁的Bjorn Bauwens,在醉酒和超速状态下驾驶,导致两名骑行爱好者当场丧命,却仅被判入狱3年半。这一判决不仅让受害者家属感到难以接受,也引发了社会对醉驾与惩罚力度之间平衡的激烈讨论。更让人震惊的是,血液检测结果显示,Bauwens每天竟然饮用多达24杯的酒精,堪称“行走的酒瓶”。
当警方在事故发生后对Bauwens进行问询时,他表现出令人匪夷所思的态度,甚至嘲讽道:“知道我每天究竟喝多少的人,还没有出生。” 这位根特居民接着不以为然地补充:“现在喝三杯就被认为有问题?我可以接受治疗,但我没有问题。”
事故当时,他体内的酒精含量达到3.01,约等于14杯啤酒,在限速50公里/小时的区域内车速达到了118公里/小时,是限速的2倍多。事故造成两人死亡,另有三名骑行者侥幸逃过一劫。然而他的悔意呢?可以说是全无。
Bauwens并非偶尔饮酒,而是一个彻头彻尾的“酒鬼”。他的血液检测PEth值达到了惊人的2,644 ng/ml,远远超过500 ng/ml的警戒值,堪称前所未见。检察官指出,这一数值足足是“慢性酒鬼”的13倍,是比利时东佛兰德省见过的最高值。毒理学专家Jan Tytgat表示,这意味着Bauwens每天饮酒量相当于24杯,可能“全天不间断地喝”,这一极端行为无疑折射出严重的酒精依赖,事实上,该男子已被定罪七次,其中三次是醉酒驾驶。
法官判决:戒酒疗程与监禁结合
中欧谈判了这么久,欧盟对中国挥出的大棒还是落下了。与此同时,欧盟内部发出了不同的声音。欧盟这边刚宣布消息,德国就首当其冲,遭到了“反噬”。
电动汽车
日前,欧盟委员会正式宣布,关于对中国电动汽车征收高额关税的文件已经得到批准。按照文件规定,该方案自10月30日开始正式生效,约束范围包括所有欧盟成员国。谈了这么久,欧盟的“大棒”还是重重砸下。不过,欧盟没把话说太绝,称后续还将与中方继续商讨。
对于欧盟的决策,中方也早就有了心理准备。中国商务部对欧盟此举做出回应,不认同也不接受。此前,中方已经决定对产自欧洲的白兰地和猪肉展开反倾销调查,尚且不清楚,后续是否会对其他欧洲产品进行反制举措。
目前来看,中欧双方在此事上没有表现出过激态度。但是,欧盟内部自己人却首先站出来,打了欧盟自己的脸。在欧盟宣布这一消息时,芬兰总统斯图布正在北京进行访问,与中方高层会面后,双方签署了一系列合作协议,当着中方的面,芬兰总统作了表态。
斯图布夫妇游玩北京
斯图布表示,中欧作为重要经济体,关系紧密,“脱钩断链”不符合任何一方的根本利益。为了中欧关系的健康发展,芬兰将贡献自己的力量,继续同中方保持友好合作。作为欧盟成员国,芬兰这等于是公开与欧盟唱反调。
其实从一开始,关于是否对中国电动汽车征税一事,欧盟内部就充斥着不同声音。作为汽车制造大国,德国从始至终表示坚决反对。在欧盟做出最终裁定后,德国汽车工业协会主席立即发声,称欧盟此举是“倒退”行径,将会损害整个行业、整个欧洲的利益。
与此同时,欧洲的汽车企业也因为欧盟政策的因素,开始进行战略调整。据路透社报道,日前,欧洲最大的汽车企业大众宣布关厂、降薪、裁员。该企业表示,目前,公司面临成本高涨、中国市场疲软、电动化技术转型较慢等诸多压力,不能不进行重组。
工人抗议
此消息一出,已经有数千工人聚集,进行抗议。但是,该企业仍表示,会在不久后先关闭3个制造工厂,工人们降薪至少10%,同时将辞退一部分员工。这也给德国政府带来了巨大压力,支柱型产业遭遇重创,朔尔茨必须尽快寻找破解之法。
尽管遭受巨大损失,仅凭德国一己之力,无法左右欧盟的决定。但是,随着欧盟内部越来越多的国家坚持自己的经济主张,将各自的国家利益放在首位,欧盟的团结性已经大打折扣。事实证明,欧盟的反华政策不得人心,最终可能被“反噬”。
中国是欧盟最大的贸易伙伴之一,在没有充分了解欧洲现状的情况下,欧盟盲目追随美国,对中国“下狠手”,势必是“伤敌一千自伤八百”。既然欧盟给自己留了条后路,还想和中国继续谈,那我们就拭目以待,欧盟搬起的这块石头,最后砸了谁的脚。
面对Bauwens的严重酒瘾,法官判处他4年监禁,其中1.5年为缓刑,条件是他必须接受密集的治疗与跟踪辅导,以防未来再次酿成悲剧。
此外,因无有效驾驶执照,Bauwens还被判处1年实刑,总计3.5年监禁。
这与检察官最初要求的7年实刑减半,令受害者家属难以接受。
“这不是惩罚,我们是永远的痛苦”
对于45岁遇难者Steven De Laender和Joris Rogiers的家属而言,这么“轻”的判决很难接受。
Joris Rogiers的遗孀Kelly Stevens表达了愤怒:“法官自己都承认没有减刑理由,但这就是他的惩罚?我们承受的是终身的痛苦,亲人再也回不来了!” 她认为,检察官(起诉方)的调查提供了充分证据,证明Bauwens的行为完全不可原谅,但法庭判决却让人感到不公。
法官对判决的解释
上周五,Bjorn Bauwens在法庭上听到自己的刑期,法官用词犀利,审理过程中,检察官甚至直接抨击他的行为是“卑劣”和“令人作呕”,但即便如此,法官还是选择了缓刑,让不少人觉得“从轻”了。
对此,发言人Peter Catthoor解释道:“缓刑的目的,主要是为了他未来能更好地融入社会。毕竟,这个人迟早会被释放。”
发言人继续补充,“但在那之前,他必须先摆脱严重的酒精成瘾问题,这需要他接受密集的专业指导和治疗。” 换句话说,缓刑不是无条件的,这就像悬在头顶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如果他不能达到这些条件,刑期还会再加1.5年,他只有认真改造,才能“赢得”这份减刑的机会。
发言人进一步指出:这种案件中,犯罪嫌疑人一般不会一直被羁押到判决宣告。他还特别提到一个类似的案例:Francis Aerts的16岁儿子在一起酒驾事故中遇难,而肇事司机在六个月后便被允许有条件释放。
相比之下,Bjorn Bauwens由于重度酒瘾问题,被看守所拘留已达八个月,这不仅是为了让他戒酒,更是期望在这段时间内,能让他对自己的行为有所反思,但遗憾的是,事发后他没有表现出丝毫愧疚之意。
Bauwens的律师Marc Scholliers对判决表示满意,称不会提出上诉。然而,检察官仍然有权对判决结果进行上诉。
纵观此案,不禁令人唏嘘。每一位驾驶者都应时刻铭记,醉驾不仅仅是违反法律,更是对他人生命的漠视,而此人的行为分明就是对生命的极端漠视和不尊重,希望这个判决能引起社会更广泛的讨论,督促更严厉的醉驾惩罚措施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