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竟被要求同意“鞭罚”学生!学校体罚是否已经回归?

龚晨浩呀 2025-02-17 13:43:28

近日,关于“鞭罚”学生的新闻引起了广泛关注。尽管“鞭子”尚未真正落到学生身上,但在舆论中,已经传来了强烈的冲击声。

2月14日,有网友发布帖子称,广东阳江江城区龙源实验学校要求家长和学生在一份学校规章中签字同意体罚行为,否则就要考虑转学。随后,记者核实得知,帖子内容属实,确实有这样的校规。

尽管学校体罚学生并非新鲜事,但将其提升到“家校共建”的层面,并强制要求家长选择是否接受这一规定,显然不常见。这一行为反映了该校在体罚问题上的决心,同时也揭示了他们采取措施的“巧妙”方式。

首先,体罚不该被允许。根据校规第七条,学校对犯错的学生将实施“鞭罚”和“罚站思过”两种惩戒方式,其中“鞭罚”指的是打手掌,次数不超过10下;而“罚站思过”则限制时间不超过2小时。虽然表面看,“鞭罚”并非传统意义上的鞭刑,但即便如此,打手掌或罚站两个方式已经足够令人不安。

体罚的争议不仅在于其对身体的伤害,更在于它可能对学生的心理造成深远影响。通常,体罚是在众人面前进行,剥夺了学生的自尊,可能会导致学生产生羞耻感,进而产生消极情绪或导致自我放弃。

因此,相关法律明确规定,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侮辱学生人格尊严。这样的法律规定清楚表明,不论出于何种理由,体罚都是不被允许的。

接下来,我们要谈谈学校要求家长签字同意的荒唐之处。学校显然认识到,家长往往是体罚实施的主要障碍。因此,他们设计了一份文书,要求家长和学生签字同意,从而避免日后的麻烦。这种“同意”毫无法律效力,仅仅是在表面上为体罚行为开绿灯。

家长与学校在这种情况下达成的“共识”并不能合法化体罚行为。无论学校或家长在多大程度上认为体罚有助于教育,事实上,他们无权干涉学生的身体。即便家长口头上同意,也无法为体罚行为提供法律依据。

值得警惕的是,如果学校与家长之间形成合谋,学生寻求帮助的可能性将被大大减少,甚至有可能加剧学生的身心伤害。学校与家长的“同意”可能让那些习惯于暴力或冷暴力的教师变得更加放肆,失去应有的制约。

此外,该校的其他规定也相当奇特。例如,校规要求学生穿着的便装衣物不得超过100元一套,鞋子不得超过80元一双。虽然提倡简朴、避免炫耀的做法是值得赞赏的,但这种标准显然过于苛刻,且与市场行情脱节。

教育应注重培养学生的品德与能力,而不是采取粗暴的手段。学校应尊重学生的尊严,给予他们更多的理解与引导,而不是通过“鞭罚”来实现所谓的教育目的。教师应避免采用一刀切的方式,而应根据学生的特点进行个性化教育,而不是走极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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