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显示,事故发生时,北京龙源高后后勤管理有限公司的中控员苏某在对学生公寓内的设备进行安全巡查时,违规使用电梯层门钥匙,打开了14层电梯门。在此过程中,苏某不慎失足,跌入电梯井,最终坠落至负2层的电梯井底部,坠落高度约45米。值班人员在未能及时找到苏某的情况下,于次日凌晨3时40分左右在电梯井底部发现了苏某的尸体。随后,急救人员确认苏某已无生命体征。
调查组进一步分析,事故的直接原因是苏某在巡查过程中分心,错误地将14层当做15层,并在电梯停靠位置不正确的情况下,使用电梯层门钥匙开启了14层的电梯门,导致了意外发生。此外,事故的间接原因则是北京龙源公司未能有效监管和管理苏某,未对其进行必要的操作规范培训,也未及时发现苏某在巡查时存在疏忽大意的问题。
调查结果认定,苏某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但由于其在事故中已死亡,因此不再追究其责任。北京龙源公司未能履行好对员工的安全管理职责,因此被认定为管理责任方。调查组建议相关部门对公司处以50万元至70万元的罚款,并进一步加强对类似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员工安全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