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贵州省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原正厅长级干部唐林受贿、贪污案,对被告人唐林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二十万元;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四十万元;对被告人唐林犯罪所得赃款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在贵州省司法界,唐林这个名字曾经如雷贯耳。作为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高级法官,他曾站在贵州省司法体系的高位,手握重要权力。然而,再次回到公众视野时,他的身份却已截然不同,不是因为他的司法功绩,而是因严重违纪违法沦为了阶下囚,人生如同被剧透的悲剧电影,走向了清晰可见的灰暗结局,未来也不会再有普通人生活中的无限可能与希望,再也不会成为家人的骄傲。
唐林,1964 年 5 月出生,籍贯湖北谷城。1986 年 7 月,这位毕业于著名政法高校法律系的高材生踏入社会,开启了他的司法职业生涯。起初的他,或许也是一名怀揣着法治理想的年轻人,立志维护法律尊严与社会公平正义。而他的工作履历也见证着他从一位普通的司法工作者凭借自身努力逐步攀登职业高峰的历程。但随着职位的不断攀升,手中权力日益增大,他的思想意识发生了畸变,理想信念的根基开始动摇,贪腐的种子在他心中迅速萌芽生长,权力的诱惑与理念信念之间他选择了前者。
唐林的堕落轨迹在贵州省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公开宣判书中清晰可辨。唐林是在担任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之后,走上了 “靠案吃案,以案谋私” 的歧途,将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审判权彻底异化为谋取个人私利的工具。从 2012 年到 2023 年11 年的时间里,他大肆受贿,金额高达 2147 万元。这些非法所得,是他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案件办理及其他业务中提供不正当帮助的 “报酬”。而每一笔贿款的背后,都是对法律公平与正义的践踏。

唐林的贪腐行径危害极大。先不论这巨额非法财物,仅就他为了捞钱干预案件办理而言,经他手的案件难以保证公平公正。司法工作者本应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他的行为却成了对这一称谓的公然亵渎。他的所作所为严重损害了社会公平正义,对案件当事人造成了巨大伤害。这让人们不禁担忧,在他干预下,是否有当事人遭遇冤假错案,进而散尽家财、家破人亡?这种行为不仅伤害了个体,更严重损害了司法公信力,使民众对整个司法系统产生信任危机。正如网友评论:“连法院的领导都贪污腐败,那普通老百姓还能相信谁?司法公正又从何谈起?” 这些话语深刻反映出民众对司法公正的忧虑,也揭示了现实中存在的严峻问题。
值得庆幸的是,2024 年 2 月,唐林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贵州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让他没有继续登上更高的位置继续贪污受贿,也没能 “平安落地” 享受贪腐得来的巨额财富。

唐林被判后,有媒体报道说,“网友评论唐林:简直就是一个笑话,上半生在法庭审判罪犯,下半生被法庭审判入狱。”这句话是听起来极为讽刺,但也引人深思,这是给所有司法工作者敲响了警钟:司法工作者手中权力都是人民赋予的,必须用于为人民服务,维护公平正义,没有人可以拥有超越法律之上的特权,任何企图利用权力谋取私利、钻法律空子的行为,最终都逃不过法律的制裁,必将受到正义的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