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升级!干部拦春耕后续:律师发声,市政府介入,有人开始慌了

张五笙说历史 2024-08-03 00:5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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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说民以食为天,因此,每年四月都是全国农民最紧张的日子。因此这段时期正是春耕最关键的时期。

但是远在内蒙古开鲁县的农民却只能眼睁睁的看着春耕的日子一点一点过去,而没有办法下地播种。

为什么农民在春耕时期不播种呢?难道他们不着急吗?

原来,并不是农民不着急,而是他们被人拦着种不了地。

他们手中的土地原本是与村委会签订的承包合同。但现在村委会却强制要求农民必须交一百万元的变更费用,否则就不允许他们继续使用土地。

但农民怎么可能拿得出这上百万的费用呢?

要知道,农民与村委会签订协议的时候是在20年前。那时候的土地可是一大片的盐碱地,根本不能种植任何农作物,是完完全全的一片荒地。

租下土地的农民为了改善土质,让这些荒地能够种植粮食。不惜自掏腰包购买各种工具安装水利设施并购买药剂改善土质。

前前后后在土地上投入了上百万,才让这些土地变成如今能够种植的耕地。

而再荒地变成耕地后,村委会竟然以承包的土地实质上发生了变更,而要求农民补交这些变更费用,不然,就不允许他们种。

这是个什么理?农民自己辛辛苦苦得来的成果,到头来还要给别人送钱。这种荒谬的事,农民怎么可能会认呢?别说没钱,就算是有钱农民也不愿意给,毕竟谁的钱会是大风刮来的呢?

农民不愿意给钱,村委会就不让农民耕地。

农民拿着自己的工具下地准备耕地,村委会就在一旁守着,绝不让一人下地。有农民觉得不合理想要反抗。村委会的人就联合公安机关的人员,一起对农民实施恐吓。

更过分的是,村委会为了让农民们尽早交钱,不仅收走了农民所有的农用工具,还派出了盯梢人员,每天在田地间24小时巡逻,就是不让农民们有机可乘。

农民对村委会的做法十分气愤,他们集体到村委会,想要讨一个说法,但是村委会的人却丝毫不惧,只是对农民抛下一句:告诉你们,不管你们干什么都没用,要想种地,就得交钱!

农民本想着众人拾柴火焰高,想要靠民众的力量让村委会服软。

但是谁想到,村委会的副主任竟然口出狂言:别整这些没用的,是上边让我敛钱的,我明儿就整200个人拦着,一天不交钱,这人就拦一天。看你们怎么选!

如此行为简直就和黑社会无异。当地的村民想着朝镇上的政府人员反映,但是谁料到,当时的政法委员面对当地这一不公待遇,竟然说他并不懂法。

村民见村委后背后竟然还有镇上的人当靠背,十分丧气。但是他们也是真的没钱给村委会的人交钱。于是,最后,当地村民就朝媒体寻求帮助。

媒体的力量果然很强大,在这个事件被曝光之后,广大网友展开了巨大的舆论公示。内蒙古政府立即派了专职人员,前往当地调查。

也有记者前往当地,采访当地的村委会负责人。而这些在当地村民面前无比嚣张的人,面对记者的提问,一会儿说是镇上的人要求收变更费用,一会儿又说是县里的统一要求。

这让人看了,无不感慨一句:真是墙头草,随风倒!

但是,即便如此,他们也坚持自己收钱的这一行为是对的。因为他们拿出了民法典,指出现如今的情况与民法典种的情势变更一项一样。

他们振振有词的解释,当初将土地承包给当地的村民时,那些土地是荒着的草地,但是现如今,在这些农民手下,草地变成了耕地。

土地发生了实质性的而改变,那么就符合民法典中的这一情况,那他们收钱就是合法的。

那么,村委会的解释在法律上究竟能否站住脚跟呢?

对此,有律师介入了这项案件,并给出了解释。若是光看民法典,村委会的人的解释确实正确,但是若是从《土地承包法》来看,村委会所言根本站不住脚跟。

原来,根据《土地承包法》,承包期,不论发生什么,承包方都不能收回承包地。并且根据经济法规定,当一般法与特别法发生冲突时,特别法是优于一般法的。

因此,作为特别法的《土地承包法》中的这一项,才是真正适用如今的情形的。

时间一点一滴过去,希望当地政府能够尽早解决这起矛盾,毕竟春耕大于天。老百姓的时间等不起啊!

参考信息来源:

红星新闻:阻挠春耕的镇党委副书记被免职,开鲁县其他乡镇农户反映也遇到“额外交钱”问题,有人已交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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