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女子在外地务工遭遇工头拖薪,讨薪未果反被民警“教训”,当日骤然离世,究竟是办案民警暴力执法伤及百姓性命最终害惨女子一家还是另有隐情。
女子周秀云与爱人相识
周秀云出生在偏僻的农村,性格善良、为人诚恳,从小是被抱养的,即便不是亲生父母,周秀云对待养父母也十分孝顺。
由于家庭困苦,周秀云很小就到老家县城的农场里工作,虽然是国营农场,但效益并不可观。独自一人的周秀云拿着微薄的薪资,不仅要养活自己还要孝顺父母,日子过得很紧凑。
尽管农场里的活十分辛苦但周秀云未曾抱怨一句,不久,周秀云认识了干活比自己还卖力的王友志。
秀云与友志二人情况十分相仿,都为了生计到外拼搏,王友志十分心疼周秀云对别人说:“她是个苦命人”。
四年后,二人正式结婚,此后继续留在农场工作。夫妻二人在农场里面对黄土,没日没夜地干活,但挣来的钱仅仅只够二人开销,如果今后有了孩子,该如何是好?
但好在夫妻二人十分恩爱,不久二人生下了一对儿女,突然之间一家两口变四口,之前的农场工作根本养不活整个家庭。
王友志决定到外地打工,期间辗转全国多地,也积累了不少技术和经验。妻子周秀云在家承包了一块田地,二人各忙东西,日子不再像之前那样艰苦。
与民警相遇,周秀云遭不测
2013年,已经毕业的王友志女儿王倩和无心向学的儿子王奎林去外务工的父亲决定与父亲一起务工,王友志此时想,儿子和女儿都来了,干脆将妻子一同接到山西,一家人在一起,不会有那么多牵挂。
就这样,一家四口在山西某工地齐聚。在工地务工期间,一家人团聚在一起,夫妻二人觉得很满足。
每每提到妻子王友志总是露出满脸幸福,他说:“秀云每天晚上都会给我倒水洗脚,对我的照顾很周到”。天有不测风云,这一切幸福美满在2014年12月13日被打破。
这天已经是一年的年尾了,父亲王友志在儿子王奎林出门之前叮嘱儿子:回来之前上工地问一下咱工钱的事,已经大半月了还指着这些钱回家过年呢。
此后,王友志便和妻子一同找工友们搓起了麻将。下午四点左右,王友志接到电话,对方称其儿子遭到殴打,随后夫妻二人赶往现场,一同前往的,还有和夫妻二人关系好的工友们。
其一方人员赶来后,与工地保安发生了口角,争执不断激化,保安队长招架不住最终报了警。
警方接到报警到达现场,这天出警的是刚过完46岁生日的老警察王文军,王文军18岁入伍,退伍后一直在基层当民警,已经整整十年了,算是资质较深的老警察。
此次出警人员还包括副班民警郭铁伟、带领辅警胡建、实习生姬腾飞。
王文军等多位民警到场后从工地保安那了解:四点左右,王奎林推开工地大门正准备去项目部询问工钱一事,不料被工地保安拦下,并告知王奎林等人不许入内。
理由是此时工地已经放假,王奎林等一行人未按照工地要求办理手续,王奎林等人当即认定保安禁止自己入内,就是受了项目负责人委托,以此拖欠工资。
这时,内心不平衡的王奎林等人起初与保安人员发生口角,其次上升到对保安动手。
在了解一系列情况后,王文军等人想要将王奎林等人带至警局调查,王奎林等一行人表示:“我们只是来要本来属于我们的工资,为什么让我们去派出所?”
王奎林等一行人又补充:“你单纯听保安的一面之词,你们官官相护!”
王文军说道:“我们会调查清楚,请跟我们回警局!”
在场的所有人员都没有想到,接下来发生的事,改变了很多人的命运。
王奎林、王友志等人对民警实施的解决办法表示十分抗拒,其一行人表示今天必须将拖欠已久的工资拿到手,并不会跟从民警去警局,于是双方发生争执。
周秀云此时见到自己的儿子遭到民警的暴力推搡,心中烧起怒火,于是向前阻止正在对儿子实施武力的民警,对他们喊道:“你们不要动我儿子!”
此时民警已经将王奎林、王友志等人戴上手铐,正往警车上送,周秀云见此情景迅速上前阻止,她抑制住了王文军前进的步伐。
王文军见此状,想要将周秀云从自己身上拉扯开去遭到警方怒吼:“你这是阻碍警方办事,赶紧给我松手!”
周秀云在力气上还是被王文军压制,于是周秀云揪住王文军脖子,王文军将周秀云的头部扭至一侧。
此时王友志上前想将二人分开,王文军顺势将王友志踹倒在地。遂辅警给王友志铐上手铐。
周秀云见警方对自己丈夫使用如此暴力,狠狠拖住王文军,二人就这样纠缠扭打约十分钟,王文军见周秀云不善罢甘休,用力按压周秀云的头部。
周秀云极力反抗,反抗无效,就这样,王文军用武力按住周秀云长达二十三分钟,到此,周秀云还是不放,王文军遂将周秀云脖子扭至右侧。
此时周秀云不再像刚才那样抵抗,失去力气的周秀云逐渐瘫倒在地。
王文军这时并未意识到:周秀云已经没了呼吸!于是对周秀云侮辱性地踹了两脚,周秀云倒地,王文军这时以为周秀云在装死赖皮,又对周秀云进行了言语辱骂。
就这样,无人重视周秀云的身体状况,警方将王奎林、王友志等人铐上手铐送上警车,将周秀云抬上警车。
抵达公安局后,王文军将王友志等人带入一间审讯室里,将其进行殴打,王友志被打断四根肋骨,王友志儿子王奎林在被警方殴打后,身上出现多处瘀青。
在此过程中,王友志一直向王文军询问妻子周秀云的情况,王文军置之不理。
一个小时过后,王文军才想起来周秀云一人,这时郭铁伟急忙告知王文军周秀云已经没有了呼吸,王文军一行人立即拨打救护电话。
当晚六点二十,救护车赶到现场对周秀云进行诊断:周秀云已经没了呼吸和心跳。此时王文军等人并未将周秀云的实际情况告知家属,反而不相信周秀云死亡的事实,又将周秀云送往省医院。
经诊断,被告知死亡,死亡原因是:暴力损伤至呼吸衰竭。王文军一行人这才慌了神。
这时王文军也并未将事实告知周秀云家属,大概知道自己干了亏心事,大概至凌晨三点,王友志才得知妻子已经丧命。
妻子被害 丈夫申诉
事发后,丈夫王友志悲痛欲绝,将王文军等人告上法庭。
在其过程中,王文军对王友志的申诉之路不断阻挠,就在王友志提交证据时,王文军竟说王友志等人在现场拍摄的视频是进行了虚构、篡改。
王友志的申诉之路因此并不顺利,妻子丧命尸骨未寒,王友志决定将视频上传至网络,希望通过舆论的力量,来还妻子一个公道。
时隔半月,检察院发此通告,逮捕王文军等人。最终,通过一系列调查、取证,王文军等人被绳之以法。
王文军的行为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与滥用职权罪,因此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对于法院的判决,王友志仍然不满意,妻子被暴力致死是一种恶势力行为。
而且自己也被打断了肋骨,至今生活受到了很大影响,不能干重活,自己还有高龄的母亲要赡养,只能养些家禽维持生活。
其次,工薪依然拖欠四万多元,至今未给,自己和家人的权益受到侵害,又该何去何从?
王文军出狱 为己申冤
五年后王文军邢满释放,对于自己五年前因过失致人死亡被判入狱,他表示自己被冤枉。
王文军表示,根本不存在王友志讨薪这一说法,这只是王友志打着讨薪这一说法去闹事,自己也并没有暴力执法的过激行为。
他还表示:王友志等人所拍摄的视频是借位拍摄,这一系列指证自己过失害人的罪行证据根本不充分。
在期间王文军还在采访中表示:这次案子把我的家也毁了,儿子因为自己学也不上了,母亲为了给自己申诉也患了病。
如果自己执法换来的是五年牢狱之灾,那么今后还是否要依法行政,如果社会治安环境已经达到了如此地步,那么司法界有何威信?
可很快,王友军的言论就被网友推翻。网友则问:
如果不是讨要薪资,王友志等人闹事的目的又是什么?在当时情况那么紧急又如何存在借位拍摄的说法?
难道警方执法不需要完整的证据?而仅仅单一听从一方面证词就对受害人进行不合法处理,那社会治安从何而谈?兜兜转转,王文军的上诉未得到回应与处理。
以案释法
一 王友志等人被拖欠薪资的问题分析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有明确的规定,用人单位有未按合同规定期限发放薪资、发放薪资低于当地标准、加班不支付加班费、解除劳动合同不支付薪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整改。结合本案,首先,王友志与家人在外务工付出劳动本身具有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而工地作为用人单位,不得对劳动者拖欠薪资。
因此,工头对王友志一家逾期不支付报酬的行为,侵犯了王友志等人的合法权益,违反了劳动法规定。
而且本案中王友志一家被拖欠薪资随后到工地讨薪,属于劳动者自由意志的行为,是劳动者维护权益的体现,不是违法行为。
本案中王友志一家讨薪失败,可以采用以下的处理办法:
1、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
2、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二 对王文军的行为评析
本案中,王文军在没有全面了解王家人讨薪事实的情况下就私自勒令将王家人带回公安局,触犯了滥用职权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可知,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不按或违反法律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侵吞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遭受重大财产损失等行为。如果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现故意逾越职权谋私等等现象,不仅会使国家机关工作遭到破坏,同时也给社会及人民利益造成严重损害。
而本罪侵犯的对象也可以是公共财产或者公民的人身及其财产。
当公民的人身受到侵害,也是滥用职权的体现。本案中王文军对王家人进行殴打,显然是对人身的一种攻击,使得王友志一家人身安全受到了伤害。
因此,结合上述,王文军构成滥用职权罪。其次,本案中王文军因暴力行为导致周秀云身亡一行为,属于过失致人死亡。
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即行为人对其行为的结果抱有过失的心理状态。
本案中王文军在与周秀云的极限拉扯中扭了周秀云的脖子致其死亡,王文军此时对周秀云的死亡是不可预料的,符合本罪的主观特性。
但无论如何,都不能否定王文军致死这一行为事实,因此王文军的行为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再根据量刑标准,法院的审判也是合理的,王文军应当为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
结语
执法人员依法办事本身无错,但执法中违规执法,当然是会承担后果。因此,合法办事,切勿吃禁果。
努力得瑟
个人感觉,王文军所犯罪行,滥用职权,渎职,故意伤害,非法拘禁,过失杀人。而且不知悔改应该数罪并罚从重处理。5年刑期明显不够……
庄周梦蝶而已
没被枪毙是有点冤啊[好生气][好生气][好生气]
藐视低能
把别人肋骨打断的时候,心有多黑,把人打死的时候,是爽了。 自己做4年牢就开始叽叽歪歪了
情深深雨矇朦
这种人渣,打死都不为过,还有脸申诉
用户18xxx04
过失杀人是五年刑期……知道怎么过失操作了……
伟洪
真好,杀人不用偿命。[点赞][点赞][点赞][点赞]
雨点
有些人就是祸国殃民的败类
用户90xxx55
判的轻了
用户88xxx82
才五年?我记得那个反过来做的那个叫啥的,最后是死刑。
月亮船
判的太轻
用户10xxx21
五年牢狱也许救了你一家性命
用户10xxx67
当年应该判死刑,一命顶一命
华哥
这叫什么过失
齐天大圣大战孙悟空
有图有真相,这样踩在脚下,还喊冤[静静吃瓜][静静吃瓜][呲牙笑][呲牙笑]
用户16xxx39
[抱抱]
北极熊
这五年是打断肋骨的刑期吗
用户18xxx09
恶意杀人犯只判五年啊,太不可思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