捉奸在床打小三,不算正当防卫,不适用第二十条!

真实案件趣 2024-02-26 16:56:55

家住河南省焦作市的男子小明,在新乡市上班。

小明的妻子丽丽在焦作市开了一家便利店,便利店需要搬迁,丽丽让小明周三回家帮忙。

可是,小明周三需要加班,就没有回家。

周四早上,小明起了个大早,六点左右,小明就驾驶摩托车从新乡赶回焦作。

小明给妻子和儿子买了两份早餐后返回家中。

到家门口后,小明发现家门被反锁,给妻子打电话后,妻子惊慌失措,并挂断电话。后电话不接,敲门不开。

十多分钟后,家门才被打开。除儿子背着书包准备出门上学外,家里还有一名陌生男子也要从家里出来。

小明让孩子先去上学,将男子拦下。

小明逼问两人是怎么回事,丽丽辩称男子是昨晚来家里帮忙的,太晚了就没有让走。

小明不相信,问你俩是不是在一起睡了?并把两人逼进卧室,小明一摸被窝还是热的。

丽丽看奸情败露,就说道,都是成年人了,知道咋回事就行了!

小明听见丽丽这么说,就是承认自己出轨了,一时失去理智。

暴怒之下,小明到客厅拿了一把水果刀,冲到卧室里对男子的胸部、左右肩胛骨区各刺一刀。

小明觉得水果刀不太凑手,又离开卧室到厨房拿取菜刀,男子趁机将卧室门反锁并报警求助。

警方和120赶到,将还呆在家里的小明控制,将受伤男子送医治疗。

经鉴定,男子的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

法院审理后认为,小明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小明明知他人报案而在现场等待,抓捕时无拒捕行为,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属于自首,综合被害人对伤害的发生有过错等全案事实情节,减轻判处小明有期徒刑二年七个月。

最近热播的电影《第二十条》引起了人们对正当防卫的极大关注。

《刑法》第20条明确规定,为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中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捉奸在床,然后殴打小三算不算正当防卫呢?

这可能和大家想的不太一样,按照法律规定,

通奸,在我国不构成犯罪,小三只是违背道德的行为,不属于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这还真不算正当防卫,也不是紧急避险,也不是自救行为,而是一个对小三的故意伤害行为。

刑法规定,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应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当然,小三在可预知后果的情况下,却依然破坏别人的婚姻家庭,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对打人者可酌情给予从轻或减轻处罚。

捉奸需谨慎,要学会拿起法律的武器,捍卫自身权益,要求过错一方做出赔偿,才是正确选项。

暴力,不仅不能解决问题,还会让自己从受害人的身份变成加害人。

0 阅读:13

真实案件趣

简介: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