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车辆扬灰尘,村民停车阻拦,老板发怒了,开车撞了上去!

真实案件趣 2024-03-04 13:14:31

工程车辆扬灰尘,村民停车阻拦,老板发怒了,开车撞了上去!

吉林省长春市居民大明,在一个修路工程中负责运送材料,是运料车队的负责人。

由于车队运送材料扬起的粉尘较大,引起周边村民的不满。

这一日,村民以过往运输车队扬起的粉尘会影响路两边庄稼生长为由,找施工方讨要说法。

村民堵着拉料大车不让通行,还有村民将自己的轿车停放在路障豁口处阻挡大车通过。

大明闻讯赶到现场,与村民解释理论,双方难以达成共识,进而发生争执争吵。

大明认为,村民阻碍施工,是敲诈勒索,无理取闹。

大明在要求村民移开阻拦车辆无果后,愤而驾驶自己的越野车撞向村民阻拦的轿车,导致轿车与停在后方的一辆吊车相撞,造成三车损坏。

案发后,大明在现场等候民警处理,到案后如实讲述了事情的经过。

后来,大明与被损坏的两辆车主人达成了民事赔偿和解并实际履行。

经价格认证中心认定,被撞两车损失价格共计人民币9579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大明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综合大明具有自首、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其谅解等情节,判决大明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小的,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构成犯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造成损失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意毁坏财物罪中的犯罪行为通常是由某种现实原因造成的。行为人可能是出于对财物所有人的打击报复、或嫉妒心理或其他类似有针对性的心理态度,只要使所有人的财产受到损失就应该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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