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杀害陌生女子被枪决,怎料6年以后,被害者竟活着回来了?

熊玲历史 2023-08-19 15:23:18

“我真的没有杀人,你们冤枉我了!”啪的一声巨响,一位男性在行刑场中枪倒地

可没想到时隔四年之后,案件却迎来了反转

“被男子杀害的女人”居然意外复活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让我们一起走进今天的案件!

«——【·案例摘要·】——»

1998年在湖南某厂子,老板气冲冲的走进来,对一名叫腾燕的女工人说道:

“今天开始你被解雇了,因为你的父亲是一名杀人犯,你肯定也品行不端!”

杀人犯这个字眼一出,旁边的工人瞬间对滕燕指指点点,她虽然很愤怒,可也不敢多说什么

因为她的父亲确实以杀人犯的名义被判处了死刑

这些年来她因为父亲的原因,没少受旁人的冷嘲热讽

可年幼的滕燕不愿意相信自己的父亲是杀人犯,她和母亲始终相信,一定是法官断错了案子

可这么些年她们都没能拿出实质性的证据,没能帮父亲成功洗清冤屈

那么腾燕的父亲滕兴善究竟因为什么,才被警察处以死刑?

原来当年一位老大爷在公园进行晨练,他无意间发现在小溪旁边发现了一个麻袋

好奇心驱使他打开这个麻袋,可当他打开之后却“啊”的一声大叫了起来!

袋子里居然是一条女人的腿!

老人当即就拨打了报警电话,经过警方的检查,他们认为这具尸体是一名叫石小荣的女人

她在一家旅行社工作,已经很久都没有出现在众人的视线里了,所以警察怀疑她已经遇害

在当时那个年代,DNA检测工作还不是十分先进,并不能准确的判定这具尸体就是石小容

于是警方对此展开调查,他来到石小荣所居住的出租房里,发现这里并没有抢劫的痕迹

排除了因为钱发生的杀人案,警方认定这很有可能是一场情杀案

经过街坊邻居的采访,他们了解到石小荣与一个叫滕兴善的屠夫走的很近

腾兴善和妻子有一个幸福的家庭,两人还孕育一子一女

警方迅速对他展开了调查,在他的家中发现了一把巨大的斧子,很有可能这就是作案工具

再加上腾兴善特殊的职业,警方加重了对他的怀疑

因为腾兴善经常出入旅行社,所以警方断定两人之间有着不正当的关系

彭兴善被警方逮捕的那一天,他多次为自己辩解:“我和这个女人真的不认识,你们不能毫无理由的就将我认作凶手啊!”

可警方却冰冷的回答道:“你那把大斧头就是最好的作案工具。”

凭着这些理由,警方将他认作为杀人凶手

可腾兴善的妻子黄玲却一直很相信丈夫,他找来腾兴善的表叔为丈夫辩护

表叔很快就发现了这起案子的疑点,在斧子上并没有检查到人体的血迹

抛尸的小溪前几天正下了大雨,如果将尸体抛在那里,那么很有可能被大水冲走

可警方只相信自己的判断,腾兴善被处以死刑

直到被判处死刑的那一刻,腾兴善还在哭着辩解:“我真的没有杀人!你们抓错凶手了!”

执刑的那一天,他的妻子儿女哭成了泪人

可直到四年后的一天,案件突然迎来了翻转

去世的女人石小荣竟然意外复活,她出现在家人面前的那一刻,家人都不敢相信她还活着

黄玲带着石小荣来到警局,要求为自己翻案

原来当年石小荣意外被人贩子拐到了山里,她也尝试过逃跑,可每一次都失败了,等着她的是一顿暴打

直到这两年,石小荣先后给人贩子家里生下了一儿一女,人贩子才对她的看管宽松了一点

石小荣想告诉家人,自己还活着,可她小学都没上完就辍学毕业了,大字不识的她只认得自己的名字和家人的名字

无奈之下,石小荣只能将自己的名字扭扭巴巴写在纸上给家人寄过去,希望家人能认出她的字迹

石小荣知道了这件事后,赶忙告诉警方,自己并不认识什么腾兴善

真相终于浮出了水面,警方这才知道自己误判了这场案件

这场案件在社会上引起了极其恶劣的影响,网友们议论纷纷!

网友张某:被警察的误判,让无辜的人失去了性命,天理何在?一定要严惩!

网友李某:一定要严惩警察!因为他们的误判让一个无辜的人失去了自己的生命

最后,法院重新审理了此案,判处腾兴善无罪

«——【·以案释法·】——»

本案都涉及到了哪些法律?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故意伤害他人性命的应被判处故意杀人罪,将处以10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将被判处无期徒刑或死刑。

其次,在审理案件时,应判断案件的性质是直接故意杀人还是间接故意杀人。直接故意杀人,抱有将他人性命伤害的目的,会造成杀人未遂。而间接故意杀人。则对受害人死亡抱有放任的态度,不构成杀人未遂。

其次,如果要求他人帮助自己自杀,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

法律对此也作了相关的解释,在原则上应该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不过可以根据案件情节适当的减轻刑罚。

如果两人约定自杀,一人帮另外一人自杀成功后,自己却自杀未遂,那么这样的行为依旧属于故意杀人罪,不过,应当减轻刑罚

本案的滕某被冤枉判处死刑,至于当时审判这起案件的警官应该怎么处理,还要等待法庭进一步的审判

其次,本案的石小容曾被拐卖。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所进行的收买行为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存在拐卖妇女,儿童等行为的,应处以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存在以下严重犯罪情节的,应加重刑罚:

1.拐卖集团的首要分子

2.拐卖妇女或儿童人数达到三人以上

3.奸淫被拐卖的妇女

4.诱骗妇女或将妇女让给其他人奸淫

5.使用暴力的方式绑架妇女或儿童

6.个人进行偷盗儿童的行为

7.被拐卖的儿童和妇女造成死亡

8.将拐卖的人贩卖出境

此外,如果存在明知道他人是被拐卖过来的,反而进行购买行为,这样的纵容行为也构成拐卖妇女儿童罪,应按照相关法律处置

阻碍妇女儿童求救的行为也同样论处

本案当中对行为对象进行明确的规范妇女主要包括真两性畸形人和女性假两性畸形人。儿童则是指未满14周岁的男孩或女孩

如果拐卖的人群已满14周岁,则不构成拐卖儿童罪

拐卖妇女罪责任形式表示为故意,行为人明知道自己拐卖的是妇女,只有构成了犯罪条件的,就不影响犯罪的成立

人贩子的存在导致多少家庭支离破碎,他们也应遭受到相应的惩罚

结语

本次案件提醒了我国很多执法机关要严格执法,加强自身行为建设,不要因为自己的原因导致其他无辜的公民受到伤害

本案的滕某,无论法院对于他的家庭做出怎样的弥补,都换不回他的性命

人贩子的存在也罪大恶极,很多无知的妇女儿童被拐在山里,终生都没能逃出来,无数个家庭,因为他们的恶行变得支离破碎

最后,您对于这件事有什么独特的看法?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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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玲历史

简介:忘掉失败,不过要牢记失败中的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