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天津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总工会主席调任河北省委常委,省政府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省长。那么,这种人事调整属于提拔重用吗?
在我看来,天津市委政法委书记调任河北省政府常务副省长并不能算是严格意义上的提拔重用。尽管这种调整可能会带来一些新的机遇和挑战,但是从行政级别和职责权限的变化来看,这种调整实际上是属于平级重用。
首先,天津市委政法委书记调任河北省政府常务副省长后行政级别没有改变,依然为副部级,这意味着这个职位在新的工作岗位上并没有得到更高的行政地位和生活待遇。因此,从这个角度来看,这种调整并不能算是提拔。
其次,尽管这种调整可能会使得这位政法委书记在新的工作岗位上拥有更多的职权和更高的影响力,但是这并不等同于他得到了提拔。因为职权的提高并不一定意味着他在这个新的职位上能够做出更大的贡献或者发挥更大的作用。而且,由于他没有得到更高的行政级别,这也意味着他在新的工作岗位上并没有得到更多的资源和权力。这种情况下只能视为提拔前的一种压担子的表现,可以理解成平级重用。
基于以上分析,我认为天津市委政法委书记调任河北省政府常务副省长不属于提拔重用,而是平级重用,尽管这位政法委书记可能会在新的工作岗位上面对更多的机遇和挑战,但是他并没有得到真正的提拔。因此,我希望他能够在新的工作岗位上继续发挥自己的优势,做出更大的贡献。苦练内功、戒骄戒躁,以“我将无我,不负人民”的精神执政为民,真正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最终必定会获得党和人民的认可,获得组织的进一步的提拔重用。
(只讨论职位变化,不涉及现实调动)
进一步使用,常务副省长,离正部级就差一步了,基本准正部级。而政法委书记离正部级还有好几步。
肯定了,升了下一步就有机会上省长
平级重用就行呗,级别相同差异很大的
进一步使用
天津和河北哪个大
没啥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