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陈友坤:立法保护网约配送员等新就业群体权益

“调研发现,劳动关系认定模糊,法律保护不足等等问题,都会损害网约配送员等新就业群体的权益。”昨日,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律师协会常务副会长、北京大成(重庆)律师事务所党委书记、董事局主席陈友坤告诉记者,他为此提交了《关于加强网约配送员等新就业群体权益保障和服务管理的建议》呼吁,应完善法律体系,明确劳动关系认定标准等,多措并举以维护网约配送员等新就业群体权益。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如网约配送员、外卖骑手等,在平台经济和零工经济快速发展的背景下,虽然获得了灵活就业的机会,但也面临着多方面的权益侵害。”他说,他经常随机街头询问外卖小哥,发现他们的权益处于被保护的边缘,如劳动关系认定模糊,法律保护不足,平台企业常通过“去劳动关系化”手段规避责任,收入不稳定且缺乏议价权,社会保障覆盖不足,劳动安全与健康风险高,算法控制与知情权缺失等诸多权益侵害的问题。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与平台的关系反映了数字经济时代劳动关系的深刻变革。”他说,要解决这一矛盾,需要法律制度的完善、平台社会责任的强化以及劳动者权益意识的提升。
他认为,应完善法律体系,明确劳动关系认定标准。可推动地方试点率先立法,将“不完全劳动关系”纳入法律框架,明确平台与劳动者的权利义务。例如,最高人民法院已通过指导性案例确认,即使劳动者被注册为个体工商户,仍可基于实际用工事实认定劳动关系。强化法院对“隐蔽劳动关系”的审查,以实际管理控制权(如算法规则、考勤制度)作为劳动关系认定的核心标准。
要强化平台责任与行业监管,要求平台公开计酬规则、派单逻辑及奖惩机制,禁止以算法过度压榨劳动者。将平台企业纳入工伤保险责任主体,建立职业伤害互助基金,覆盖新就业形态劳动者。
应构建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允许劳动者根据经济状况自主选择缴费档次与参保项目(如工伤保险优先覆盖),降低参保门槛。打破户籍限制,实现社保待遇的异地转移与接续,保障流动劳动者的权益。
又要推动协商协调机制与职业发展支持。建立平台企业、工会、行业协会三方协商平台,制定行业劳动基准(如最低单件报酬、最长连续工作时长)。提供线上灵活培训课程,将职业技能补贴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资格挂钩,提升其职业竞争力。
最后,要技术赋能与社会共治。他认为,进行数据监管,要求平台向监管部门共享劳动数据(如工作时长、收入波动),便于动态监测劳动条件。鼓励公益组织提供法律援助,建立劳动者互助社群,降低维权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