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人道主义者,我很愿意给他一些钱,但是如果我们输了官司需要赔偿的话,我不会出一分钱。一名男子带着岳父去银行取钱,没想到遭遇了天降横祸,车刚停下来就被一声巨大的震动吓得惊魂未定。他下车一看,发现车的后半部分已被几块巨石砸塌,而坐在后座的岳父当场死亡。
去银行取钱却意外遭来横祸,一家人痛苦不已。事发当天下午,王先生和岳父一同开车去银行取钱,没想到车刚停稳,就被一声巨大的震动吓得魂飞魄散。
起初王先生以为是发生了地震,然而下车查看情况,眼前的场景把王先生吓出了一身冷汗。
只见几块巨大的石头重重砸在车的后半部分,车身整体塌陷下去。
精神未定的王先生赶紧去查看坐在后座的岳父,然而眼前看到的情况,让他近乎崩溃。岳父没能躲过这场横祸,当场已经没有了生命体征。
突如其来的变故让王先生一家陷入了深深的痛苦之中。
预约去银行,银行就有责任提供安全保障。从石头的纹路上可以看到,石头是从楼上的墙皮脱落下来的。经过现场调查,墙体属于自然脱落,是一场意外。
这件事对王先生的家人打击很大,他们认为银行应该为王先生岳父的死负责,应该给他们给予赔偿。
因为他们去银行办理业务是提前预约的,银行有责任保护他们的人身安全。
但是银行方喊冤表示,墙皮是从14楼掉下来的,和他们所在的一楼没有关系。
业主很同情死者,但是如果责任划分让赔偿的话一分不赔。王先生找到14楼的业主对此事进行沟通。
14楼业主也感到很委屈。对方解释道,事发时并不是他们在墙外进行施工,墙皮不是在外力作用下脱落的,而是自然老化的结果。
而且墙体修缮这件事是物业应该做的事,跟他们没有关系。
而且墙体脱落并不是偶然的事情,曾经他们多次给物业反映这件事,当时只是一小块小块的脱落。但是物业一直也没做出积极的修缮,才导致发生事故。
物业把责任推给注销的开发商。王先生一家又找到物业,物业负责人同样也是推脱责任。
物业称,当时确实有业主反映过这件事,但是整体上面修缮需要200多万,每家基本要公摊2万左右。
涉及到出钱了,业主们都沉默了,无人出面响应。所以墙体修缮的事才一拖再拖。
物业负责人也强调,房屋交付才十几年,严重脱落明显是质量问题,如果要负责的话也应该去找开发商。
但是开发商早就注销了,现在根本没办法再找到相关的人。
家属连同所有业主、物业、银行都告上法庭。王先生找了几方都说不是自己的责任,一气之下连同物业、银行及全体业主都告上了法庭。
经过调查取证,法院给出一审判决:物业责任占20%,其余部分由全体业主和银行共同承担。
对于这个判决,双方都决定上诉。
经过二审判决,最终判决物业承担所有的责任,全额赔偿王先生一家39万元。
事情到此告一段落。
墙皮脱落究竟谁应该负责?开发商注销就没有责任了吗?外墙脱落砸到人在保修期内的由建筑的建设单位来负责。如果超过保修期,发生的外墙脱落,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建筑所有权人和管理人应该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如果建筑物归单位所有,则由单位承担责任;如果建筑物是商品房,则应由业主和小区物业部门承担责任。
根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 第十四条 在保修期限内,因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缺陷造成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第三方可以向建设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如果像案件中开发商已经注销的情况,可以将该问题报给物业公司,物业公司根据你所反应的问题找专业公司进行评估。同时,也可以将此问题告知业主委员会,后面由业主委员会对物业的维修进行监督。
物业公司根据评估,由专业维修公司做出预算和维修方案。如果没有业主委员会,只有物业公司在管理小区,使用维修基金,就需要三分之二的业主签字才可以动用维修基金,有业委会的,就可以通过业主大会通过,决定动用维修基金。
写在最后:
安全无小事,特别是小区,人口密度大,发现问题,不管是谁的责任,要及时地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
做事情的第一责任人,保护他人和家人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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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谁的责任我不懂,但让业主们承担责任那真是够扯的
扯犊子,物业有专项维修基金,凭什么住户分摊
卖东西的找不到了,就找买东西的赔,啥道理?消费有罪?
本来就应该判物业
这样的法官,业务能力太差。墙皮不属业主,应属公共设施,归属物业管理,出现质量问题,物业应进行维修,至于资金,按房产管理法执行。如果是人为高空堕物,在无法确定堕物人时,为确保受损害方的损失,由业主进行赔偿还说得过去。
这你不得找开发商啊,怎么着,感觉业主好欺负没后台是吧
买了房啥也不干,可能先要赔钱[得瑟]
开发商质量豆腐渣是根源
公共部分维护保养规物业管理与业主有毛关系?这是那家的法律?
应该是建设监理的责任
正常,换一个物业就想掏一次维修金,设门岗换路口地砖都要用维修金,等到真要修了该没钱了。所以外墙这种个人管不了,公共不想管的东西根本没有什么人愿意碰,出了事也只能大家一起担,毕竟一个是不干活,一个是不掏钱,至于开发商,能坚持个十几二十年的开发商盖不出这种质量的房子。
先看楼层在保修期内么。在保修期内,找开发商,开发商己注销住建局承担。因为这是质量问题。不在保修期内,有物业,物业承担。无物业,业主共担。[笑着哭]
法官你下来,这个位子给狗坐,这样的判罚狗都会
应该是发展商负责任
外墙过了5年保质期,维修费用由全体业主承担
用瓷砖啊?以前肉联厂用的是小小的白石子,石子还没有黄豆大。
这法官也他妈牛皮,就想爆粗口
开发商的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赔钱死了继承遗产的赔不能注销了就不负责了!
首先开发商第一责任,然后呢物业。就这两货赔。只赔39万太少了,真计较一个过失杀人少不了。
这是产品质量问题
应该由承建商和负责当初施工的工人以及监理公司、监理人员、物业公司承担所有责任,承建商、监理单位和物业公司赔钱,施工人员、监理人员和验收人员承担刑事责任。业主以正常的价格买到质量有问题的房子,他们本来就是受害者,他们没有任何过错,无任何过错的一方理应不用承担任何责任。
物业肯定再上诉,特么的你小区的房子,都不肯出钱修,让外面来干活的出钱修,明摆了倒贴的啊
外墙瓷砖脱落,凭什么要业主承担责任?那是物业的管理范围。业主交了物业费,那物业收了物业费在干什么?
物管赔偿才对,因为他们收钱了
物业死哪去了?小区居委会死哪去了?
现在有很多物业伙同那些业委会,把维修基金都给骗出来搞掉,等到真正需要用的时候,维修基金里面一分钱都没了,而这些混蛋呢,早就已经悄咪咪跑路了
这个价格也真敢报200W
踢皮球专业
不知道维修基金都进了谁的腰包?
和稀泥?![笑着哭][笑着哭][笑着哭]
这个外墙皮脱落应该与业主无关。
开发商注销了,就没责任了吗?应当终生追责。
国家应当立法,对于房屋这种重大影响民生的商家,股东应当承担连带责任,不能止步有限责任。
我家楼也是弃管房,楼顶漏水,地下室渗水,墙体老化没有人管,我就纳闷,房子盖完我们没少交一分钱,为啥谁都不管,开发商凭啥找不到!
现在的外墙保温层就是个大坑!
为安全第一,能禁止放鞭炮,禁止烧桔梗,为啥不禁止盖高楼,禁止汽车上路。
开发商钱赚完了公司一注销就不用负责任了?
物业维护的事情怎么就让业主被黑锅?
物业应该是50责任,业主30,银行20,你物业是以挣钱为目的的,既然知道楼面有质量问题,你还敢接?业主也不委屈啊,知道物业不作为,还留着干什么?银行最倒霉吧,如果知道楼面有问题还租住,这20责任不委屈,大概率是不知道的情况下,被坑了,自认倒霉吧
无限追责[得瑟]
罚院:有理没钱别进来
物业也是黑,一个外墙维修就报价200w
买房时交的大修基金哪里去了
开发商没事了,业主背锅,开发商背景法院不散惹吧?
又来骗老年人的流量了
质量谁鉴定过关的。
银行挺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