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晚,阿拉巴马州,让人类文明倒退了一步……我将带着爱、和平、光明离开”。
这是美国一名死刑犯的临终遗言。
据美媒CNN报道,他于当地时间1月26日被处决,是全球首个使用氮气执行死刑的犯人。
而他的死,最近在世界范围内引起极大争议,联合国人权办公室称其“残忍、不人道,构成酷刑”。
这名犯人,名叫肯尼斯史密斯。
1988年,有位牧师因为欠下巨额债务,决定杀妻骗保,雇来了两名杀手,其中一个就是他。
据报道,牧师妻子死亡时,胸口有8处刀伤,脖子两侧也各中一刀,十分凄惨。
案发后,牧师畏罪自杀,另一名凶手于2010年被执行死刑。
史密斯,原定2022年,以注射方式执行死刑,可行刑时,出了意外。
负责注射的人,在他胳膊上,无论如何找不到静脉,尝试扎了几个地方,都没能成功。
不得已,他们让史密斯大头朝下躺在倾斜的床上,让血液集中头部突出颈部静脉,仍以失败告终。
过程持续了整整四个小时,是真正的“死去活来”,据说,当时史密斯身上已经被汗水和尿液浸透了。
可能是精神折磨太大,史密斯强烈要求换一种方式执行。
于是,“氮气窒息”,就成了替代方案。
氮气占空气的78%,本身是无毒无害的,但如果是100%纯度的氮气,就会让人窒息死亡。
之前印度就有个男的,用氮气连杀两任妻子,瑞士还研发过一种“安乐死舱”,用的也是“氮气窒息”原理。
该州宣称,氮气这种惰性气体,吸一两次就会失去知觉,几分钟内就会心脏衰竭,全过程没有任何痛苦,是人道且高效的处决方式。
但有麻醉医生说,氮气窒息比静脉注射可怕得多,犯人会意识清晰地感受到自己的死亡过程。
更有兽医学家提出,氮缺氧对猪来说没问题,对其他哺乳动物则会造成痛苦,需要先注射镇静剂。
史密斯的律师对此极度反对,称用这种尚未成熟的方式执行死刑,无异于拿史密斯做人类活体实验,严重违反美国宪法修正案禁止“残酷和不寻常的酷刑”条款。
经过美国最高法9名大法官讨论,最终还是以6:3的票数,通过了执行决定。
听到这个消息,史密斯说自己“精神崩溃,身体严重不适,感到恶心,恐慌症发作,已经在遭受酷刑。”
行刑当天,史密斯拒绝吃任何东西,并在执行之前,再次提出取消的请求,没有被采纳。
随后,他被绑在床上推进执行室,带上密闭的面罩,典狱长在另一个房间打开了输送氮气的阀门。
接着,残忍的事情发生了。
史密斯并没有陷入昏迷,意识持续清醒,并在输氮几分钟后,开始剧烈抽搐,拉扯约束装置,甚至吐在了面具里,看起来非常痛苦,最后,他透过面罩称:“今晚,阿拉巴马州让人类文明倒退了一步”。
从开始行刑,到宣告死亡,全过程32分钟,也有说法是22分钟。
监刑牧师表示,现场的监狱官员“明显对这件事情的糟糕程度感到惊讶”。
此事引起许多人的谴责和反对,联合国人权办公室称,这一执行方式残忍、不人道,可能构成酷刑。
白宫发言人回应,这种处决方式“令白宫感到不安。”
那么,“氮气窒息”为啥会被批准通过呢?
此前,美国的死刑方式主要是静脉注射,通常使用三种药物,第一针,麻醉剂,让犯人失去意识;第二针,肌肉瘫痪剂,让犯人失去行动能力;最后才是氯化钾等药物,让犯人心脏停跳。
而这些药物的来源,主要是从欧洲进口。
大家都知道,欧洲是“废死”大本营,一直致力于在全球推广废死,在2011年,颁布了出口禁令,禁止出口用于死刑的药物。随后,辉瑞也宣布停产死刑注射药物。
之后,美国的药物就逐渐见底,这些年甚至要求助于个人小作坊,甚至印度的黑市“走私”。
于是,有的州就开始另想办法,比如直接注射致死剂量的麻醉药,或者部分恢复枪决和电椅。阿拉巴马州更有创意,发明了这种“氮气窒息”的方式。
当然,技术可能有不成熟的地方,但无论国内外,都有大量网友支持这个死刑决定。
有的说:
死得很痛苦吗?就像他对受害者做的那样?
还有的说:很适合昨天执行死刑的那三位,对死产生恐惧,才能对生产生敬畏。
作为“支持死刑派”,我当然认为死刑是没问题的,但不支持“非人道死刑”。
肉体消灭,已经是最高级别的惩罚。
在这一过程中施加“不必要的痛苦”,意味着让犯人承受额外肉体折磨,那么,到底什么程度的折磨合理呢?
如果窒息痛苦能被接受,那车裂、炮烙、砍掉手脚、乃至千刀万剐的凌迟,是不是也情有可原呢?
历史和事实已经证明,这些酷刑并不能产生更好的“震慑作用”。
观者也许能获得一时的“泄愤”效果,但同时也会种下“以暴制暴”的种子,更有甚者,只是为了满足内心的残忍与猎奇,这样做,只会催生更多的暴力。
这就是为什么,保留死刑的国家都在大力推进“死刑人道化”,不断探索痛苦最小的执行方式,甚至要严格封闭死刑场地,防止执行画面流出。
死刑,作为最严厉的惩罚,所承载的不仅有法律的威严,更应该有人性的悲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