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昌星曾感慨:如果“二哥”没出事,谁都动不了我,二哥是谁?

丽萍讲史 2024-01-01 20:34:14

1998年,发生了我国有史以来最大的走私、偷税案,其涉案金额之庞大、牵扯人员之广都可以算得上是绝无仅有,这起案件引起了全国人民的轰动。

而制造这场案件的主谋正是赖昌星。但是随着案件过程的调查越来越清楚,民众也有了越来越多的疑惑。

赖昌星这个农村小子真的有这么大能耐一个人犯下如此重大的案件吗?又或者他的背后有着更强劲的靠山?为何赖昌星猖獗了如此多年都平安无事,却偏偏在1999年被警察被警察逮捕?他口中的二哥又是什么大人物?

藏污纳垢的“红楼”

在上海杨浦区许昌路632号曾经有一栋诡异的建筑,外面墙体通体都被刷上了红漆,在阳光的照射下显得格外阴森恐怖。

然而令周围居民不解的是,这栋楼里经常会看到各种豪车出入,但是却很少有人知道这栋楼到底做什么用的。因为它奇特的颜色,居民们都称它为“小红楼”。

直到2020年被警察查处,这里面的一切才终于真相大白。楼里面隐藏着令旁观者毛骨悚然的不法勾当。

赵富强是这栋“小红楼”的主人,他买下这栋楼,用来向高官显贵提供黄色交易,而楼里的几十名卖淫女子,都是他拐骗而来的。赵富强拍下女子的不雅视频用作威胁,并强迫她们生下自己的孩子。

从2014年到2020年的整整六年间,赵富强靠着非法勾当赚得盆满钵满,而那些无辜的女子却一个个受尽折磨、命丧黄泉。

案件一经曝光,震惊了无数民众,没有人敢相信在法律制度如此严明的21世纪,还能有如此骇人听闻的违法事件发生。

而多数人不知道的是,赵富强的行为其实已经不算稀奇,早在1999年,赖昌星就曾用过同样的伎俩和手段,其可恨程度远远超于赵富强。

在厦门市湖里区,有一座永远灯火通明的“红楼”,不管白天还是深夜,楼里总是灯红酒绿、欢笑声连连,就在这里,赖昌星费尽心机地导演了一场又一场行贿受贿、走私犯罪、非法卖淫的丑剧。

这栋红楼高7层,建筑面积约5000平方米,耗资7000万人民币,楼通体红色,远处看十分气派巍峨,楼里面,红墙、红瓦、红地毯、红门、红灯笼,目光所及之处皆被红色侵占。

楼里面的设施应有尽有,2楼是餐厅和棋牌室,3楼是桑拿房,4楼是歌厅、舞池和小酒吧,5楼是高档客房,6楼是规格最高的豪华套房,7楼很少有人能够进出,这里是赖昌星本人的住所。

这栋“红楼”,就是赖昌星的江湖,所有的规则由他制定,所有的人都要听他号令;这栋“红楼”也是他的遮羞布,掩盖了所有的肮脏龌龊勾当。

从农村小伙到香港富商

赖昌星可以说是其貌不扬,他身高只有一米五几,体型偏胖,小学都没有毕业,只上到了小学三年级。

他出生于福建农村,虽然不喜欢学习,但是头脑聪慧,鬼主意很多。十几岁时,赖昌星就开始着手做一些小生意,也确实积累了一笔小财富。

1981年,他和妻子曾明娜相识,当时他与人合伙经营着一家纺织厂,那年曾明娜只有17岁,赖昌星比她大6岁。

方圆几里的人都清楚赖昌星不是一个靠本事老老实实赚钱的人,他总是喜欢走捷径,赚偏钱,所以曾明娜的父母极力反对这门婚事。但是为时已晚,17岁的曾明娜已经怀孕了。

任谁看都不会觉得这是一门好亲事,然而人与人之间的爱恨纠葛实在是无法捉摸。

不管父母怎样反对,曾明娜都认定赖昌星一定是一个能挣大钱的人,多年后的结果证明曾明娜没有猜错,但是这笔大钱带给她的不是福而是滔天的祸。

婚后的几年间,曾明娜先后生下了三个孩子,赖兴昌的钱也越赚越多。小生意已经无法满足他的欲望,他开始接触走私。

赖兴昌想尽方法逃脱海关的检查,从香港进一些大陆紧缺的商品去卖,比如说计算器、打火机、电子表等等。

80年代的内陆地区,一些商品必须要凭票购买,哪怕是有钱人,没有票也买不到。赖昌星正是看中了这个缺口,把这些商品加价卖出,从中牟取了巨额的差价。

赚到了钱后,赖昌星决定要改变自己农民的身份,他要把自己“包装”成香港富商。

一个农民想移居香港,直到今日这件事也是天方夜谭,但是由于当时监管不甚严谨,只要出足够的钱,再匪夷所思的事情都能够解决。

定居香港后,赖昌星用妻子曾明娜的小名“美好”为名注册了一家公司,这家公司明面上是正经的商业公司,背地里却干的是走私的违法活动。

现在赖昌星的胃口更大了,小物件计算机、手表已经填不饱他的胃口,他开始走私更加昂贵且暴利的物品,比如说汽车、家电,甚至还有石油。

胆子越大,赚得越多,赖昌星的资本以难以想象的速度飞速积累,他也有了更多的资金去打造一张密不透风的关系网。

虽然如今已经飞黄腾达,但是赖昌星还是清楚地记得当年岳父曾传章对自己百般看不起,这件事令他如鲠在喉。

于是,1994年6月的一天,赖昌星带着妻子儿女衣锦还乡。他们一家人坐在奔驰车里,后面还跟着一车队的豪车,清一色的宝马、林肯。全村的人都惊叹不已。

为了赚足面子,赖昌星给村子里的所有老人都送了一千块钱,那些原本瞧不起他的人,现在无一不对他刮目相看。他们只道是赖昌星发家致富了,却不知道他手里的每一张钞票都沾染着罪恶的味道。

岳父曾传章也对赖昌星彻底改观,曾传章握着赖昌星的手跟他道歉,说自己当年看走了眼,把凤凰看成了火鸡,让赖昌星千万不要记恨。赖昌星也大度地表示原谅,还承诺每个月会给他们两位老人十万的生活费。

赖昌星还顺便把曾明娜的两个弟弟安排进了公司担任要职,曾父高兴地合不拢嘴。曾父多年后才明白,这是把自己的两个儿子推进了火坑里。

然而这一切却丝毫说明不了赖昌星是否真的爱曾明娜。1997年,赖昌星的情人蔡玲玲找上门,带着私生子公然挑衅曾明娜,要求其给自己让位,曾明娜逼着赖昌星和自己办了结婚证,却还是没有赶走蔡玲玲。

“二哥”李纪周

1994年,赖昌星在福建成立了厦门远华电子有限公司,这个公司也依旧是用来走私的。

要想做的长久也不会被查处,就必须要笼络关系,这是赖昌星多年来悟出的道理。

为了拉拢官员,赖昌星频繁给一些官员“送礼”,还邀请他们免费来“红楼”娱乐,很多官员在巨大的诱惑面前没有守住法律的底线,最终成为了赖昌星的保护伞。

这其中对赖昌星帮助最大的,就是被赖昌星称作“二哥”的李纪周。

李纪周是一个红二代,他的父亲曾经是一名参加过两万五千里长征的老红军,他的母亲也是一名八路军,并且参加过抗日战争。

父母对李纪周的期盼也是长大能够建功立业,继续报效国家。高中毕业后,李纪周就进入部队当兵,十年的军旅生涯给了李纪周一副健壮的体魄,却没有给他一个对党和国家忠诚的心。

凭借着父母的身份,李纪周最终坐上了公安部副部长的职位,他也自然成了赖昌星重点拉拢的对象。

李纪周第一次来到赖昌星的“红楼”就彻底丧失了理智,晶莹剔透的水晶吊灯,柔软温暖的羊毛毯子,金碧辉煌的墙壁,还有貌美如花的美女,李纪周沉浸在赖昌星提供的温柔乡里难以自拔。

虽然李纪周身居要职,但是父母多年清贫,他多年来薪资也有限,因此这样的享受是他多年来从来未曾体验过的。

于是,李纪周和赖昌星成了“兄弟”,成了“红楼”的VIP客户,他自然也成为了赖昌星最坚实的保护伞。

作为回报,赖昌星当即给了李纪周100万人民币,随后又以“叔叔”的身份给李纪周在美国留学的女儿50万美金。

赖昌星之所以看重李纪周,更重要的原因是因为李纪周是全国打击走私领导小组的副组长,当时,全国打击走私犯罪的力度十分严峻,李纪周也是至关重要的重点人员之一。

因此,打点好李纪周,就能够高枕无忧。在李纪周多年的“关照”下,赖昌星的走私活动更加目中无人,也更加猖獗。

在这之前,赖昌星至少还会躲在背后进行,有了李纪周的“关照”,他甚至不再遮掩,直接光明正大地进行走私活动。

多年来,赖昌星的走私行为并非没有受到质疑和举报,曾经有一份多人联合签署的举报信,信中细数了赖昌星的多项犯罪行径,证据确凿,然而这封信还未送达中央,就被李纪周拦截了下来,并送到了赖昌星的手中。

李纪周保了赖昌星一次,但是他保不了他一辈子,李纪周就连自己也保不住了。

仅仅两个月后,李纪周包庇走私的罪证最终被发现了,他被停职调查,赖昌星最大的保护伞也自身难保了。

当初的举报人找准时机,又提交了一封举报信到中央,这次没有李纪周从中作梗,这封长达74页的举报信如期到达了上级部门,信中对赖昌星的揭发让所有人都无比震惊。

自中国建国以来,从未发生过涉案金额如此庞大的走私案件,上级部门对此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了1000人的调查小组,对此案件进行调查。

这件案子共查出600名涉案官员,涉案金额之巨大令所有人都瞠目结舌。

然而就在警方要对赖昌星进行抓捕时,赖昌星和其家人却消失不见了。他们逃到了加拿大。留下了手足无措的员工和一堆无法计算的烂账。

而赖昌星之所以会逃往加拿大,是因为加拿大和中国并未签署引渡条约,如果两国之间签署了引渡条约,那么一国将会将罪犯移交至罪犯所在国家,接受该国家的制裁。

但是引渡条约并非强制签署,国家也没有必须引渡的义务,因此,中国警察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赖昌星在加拿大为所欲为,却毫无办法。

但是行恶之人终将会受到应有的审判,法律的惩罚虽然会迟但是一定会到。

在加拿大时,赖昌星一直和在国内的家人保持联系,但是妻子曾明娜已经对他心灰意冷,曾明娜设法和中国政府取得了联系,在政府的帮助下同三个孩子一起回到了中国,并与赖昌星离了婚。

因为曾明娜没有参与过赖昌星的走私行为,且主动向政府提供赖昌星的行动,政府给予了她和三个孩子特殊的优待。

十年后的一天,赖昌星自以为国家已经放宽了对他的抓捕,于是便回到了中国,想要处理他十年前留下的财产。殊不知,国内警方早已探查到了消息,已经布下了天罗地网。

赖昌星在国内一出现,就立刻被警方逮捕。

2012年,逃亡了十年的赖昌星被判处无期徒刑,并没收了他个人全部的财产。

然而,坐在法庭审判席上,赖昌星依旧对自己的罪行没有丝毫的悔过之意,他把自己被抓的原因归咎于“二哥”出事没能保他,否则任何人都不能拿他怎样。只有初中学历的赖昌星从未认识到自己犯罪行为的恶劣程度。

人不知而不畏,如今赖昌星案已经过去了十余年之久,但是每每提及依旧让人感慨万分。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不义之财万万不可取。

法律是规范公民行为的准则,是对公民行为的约束,也是道德的底线,不懂法只能显示一个人的无知,不能成为逃避法律制裁的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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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4-01-07 16:07

    那时候加油真便宜

  • 2024-01-15 16:03

    这篇文章写的和我之前看的有点不对呀?赖昌星不是在加拿大引渡过来的吗?怎么写成是自己偷偷跑回国的呢?

丽萍讲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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