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谢小丹 视频/王学民 统筹/刘姝蓉】湖北省荆门市沙洋县广播电视局原副局长吴永明在网上实名举报称,荆门市京山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在接到湖北某公司董事长黄某旺报案后,办案民警曾在星级酒店接受报案人的宴请。2019年11月27日,黄某旺对大白新闻否认此事,京山市公安局则回应称,如举报人有相关证据,可向纪检部门举报。
吴永明提供的受案回执显示,2015年11月17日,湖北省荆门市京山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接湖北某公司董事长黄某旺报案称,其与孙耀华合作的公司通过竞标取得了京山县某门南路旧城改造项目开发,之后二人发生纠纷。黄某旺为了将某门南路旧城改造项目顺利进行,于是清查公司的财务会计帐目并调查相关人员,发现孙耀华侵占公司资金3400多万元。
随后,京山市公安局(注:2018年,经国务院批准,撤销京山县,设立县级京山市)对该案进行了侦查。相关裁判文书显示,2016年2月4日,孙耀华因涉嫌犯职务侵占罪被逮捕。之后,检方指控孙耀华犯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经京山市人民法院、湖北省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孙耀华被判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退赔违法所得的资金831.54万元,发还被害单位。
在帮孙耀华申诉的过程中,吴永明发现,原荆门市京山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受案后,办案民警曾在荆门星球国际酒店消费,并由报案人买单。
(荆门星球国际五星级酒店住宿记录,当事人供图)
(酒店预付单,当事人供图)
吴永明提供的酒店记录显示,2015年12月21日16时48分至17时19分,李某平、曾某、王某三人分别到达荆门星球国际酒店入住,三人在次日9时许离开。而另一张预付单显示,他们的房间由魏某章预先支付了部分费用。吴永明称,当晚李某平等连吃饭、住宿等消费两千余元。
据吴永明介绍,魏某章为黄某旺的全权代表人。大白新闻在裁判文书网上检索发现,魏某章为湖北天易置业有限公司公司员工,并曾受黄某旺委托代理其与陈某某、孙耀华民事诉讼。但2019年11月27日,黄某旺对大白新闻否认了此事,称自己和李某平并不熟悉。
而受案回执显示,黄某旺的报案正式由李某平和谢某受理。荆门一名民警对大白新闻确认,京山市公安局经侦大队确实有一名名为李某平的民警。
(受案回执,当事人提供)
大白新闻曾多次联系李某平,但李某平始终没有回应。
11月27日,京山市公安局回复大白新闻称,如举报人有相关证据,可向纪检部门举报。
局长的利益保证不了。小老白姓何谈谈谈谈?
不管什么原因,违规违纪就要让他们付出代价
吴局长从哪儿搞来的这些资料?
伟大,支持[点赞]
吴局长在该事件中又是什么角色呢?好奇!
京山吃瓜群众路过
这个好像啥也没说啊?
这个证据按规定应是谁提供的呢?
人家官方都喊了,有证据直接去纪检委呗。
[笑着哭]
吴局长是做大买卖的。
走过路过,千万不要错过[呲牙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