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履行法院拍卖财产时安置职工就业的约定,导致万名职工全部失业

民声鼎沸听我说 2024-08-01 15:11:49

任何公民遭遇不公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都是完全正当的,维权的过程就是促进法制进步的过程。也是对公职人员履行职责是否正确的监督。

我叫王淑贤,出生于河北沧州,原承德上市公司帝某公司负责人。2008年帝某公司破产重组,《重整计划》当中注明:公司破产重整是为了避免职工失业、恢复生产、安置职工。后续竞买人赵某生和荣某达公司竞拍成功后并未履行约定,而是侵占全部获利资金,将公司变更名称后退市,造成公司近万名职工全部失业。十多年来,我及各职工代表穷尽各种方式维权,问题至今不能得到解决。以下是事实陈述:

2008年帝某公司破产重组,承德县行政部门派出的破产清算组兼管理人制定的帝某公司破产《重整计划》当中注明:帝某公司拥有总资产7465.45万元;拥有土地共2宗约315亩;拥有总负债约13亿元;按2%的比例清偿银行约13亿元的贷款。

《重整计划》当中注明:帝某公司破产重整的目的是为了避免万名职工失业、恢复纺织、服装、造纸的生产、安置职工就业。

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后,破产管理人变卖破产财产时刊登的公告当中注明:“竞买人竞买成功后,应解决职工问题、尽快恢复生产。”(附图)

赵某生伙同他人新成立了承德县荣某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并先后出资5387万元购买了帝某公司包括子公司的全部财产成为帝某公司实控人。

依据承德县土地储备中心出具的帝某公司《用地统计表》证实,公司名下有土地15宗,共计1,496亩。该表与公司破产管理人制定的《重整计划》确定的土地共2宗,约315亩明显不符。(附图)

2010年赵某生的公司破产时的部分土地,被承德县某行政部门时任领导批准以单位名义出资58354余万元购得,并批准赵某生的公司在原帝某公司320亩土地上建住宅楼销售。赵某生的新帝某公司变卖原帝某公司名下的土地、厂房、设备和在原公司土地上建造住宅楼获取了15亿多元的资金。

获取资金后赵某生实控的帝某公司并没有履行协议约定的“恢复公司纺织、服装、造纸的生产”,我及各职工代表无奈之下向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举报。

监管部门应该坚决纠治不正之风,对违法违规的问题,应该责无旁贷严肃追责问责。可是身为监管监督部门,不但没有履行好监管监督的职责,某些领导还推诿、扯皮,放任赵某生将获取的资金使用近百个银行账户汇到广东、上海等地和个人名下,或者支取成大额现金,或在银行兑换成外汇汇到了国外,将荣某达公司变成了空壳公司后,变更名称后注销。

有关部门和某些领导放任赵某生如此明目张胆、持续的转移资产,中间是否存在利益勾结不得而知,但事实上导致应当用于恢复帝某公司主业生产、安置公司职工就业的资金全部流失,被他人非法占有,造成原帝某公司近万名职工全部失业。

维权之路步履维艰,多年来,我及各职工代表不停奔波在各个部门之间,耗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期间收集的证据提交的资料有几大箱,穷尽各种方式维权,可问题至今没有得到解决。

我们始终相信公理正义!现将此事情公之于众,恳请上级领导部门重视并介入,敢于担责,及时启动调查问责程序,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对相关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出现的失职失责行为进行问责,公正、公平处理好此次事件!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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