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女子被白嫖6年,男方还是比自己小17岁的弟弟,结局太魔幻

樊景说历史 2023-12-23 14:13:17

用婚姻法捍卫自己的权益

《三十而已》热剧里面有个精彩桥段,

顾佳面对第三者林有有挑衅,反击道:

“你们吃过多少次晚餐,开过多少次房,酒店的钱,你的房租,一笔一笔给我算清楚,他为你花的每一分钱,都是我们夫妻共同的财产,我有权利让你还回来!”

都说现实有时比电影还荒诞。

这不,近日赣州法院发布的一起民事纠纷案,就印证了顾佳这一招的确是高。

徐某是江西人,已婚男士。

2016年,徐某跟许某相识,并发展为婚外情关系。

也不知道是徐某爱得深切,还是许某贪其钱财。

交往后,男方经常给女方转账。

多则几千,少则几百。

此外,男方还经常给第三者代付网购、滴滴账单等生活消费账单。

到2022年,妻子发现,徐某给第三者花费开支共超过20万元。

是的,婚外情东窗事发了。

妻子一怒之下,将第三者许某告上法庭。

理由是丈夫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夫妻共有财产赠与他人,这种赠与应属无效。

法院经审理,发现事实的确如此。

最终判决原配赢得官司,第三者需要归还20余万款项。

原配追回财产可喜。

在出轨率高居不下的今天,这也给所有妻子敲响警钟——

万一哪天发现自己丈夫有猫腻,先不要着急摊牌撕破脸,而是看看男人有没有给钱。

如果有,且金额较大,建议先收集证据,把钱要回来。

因为我国《民法典》有规定: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超出日常生活需要,擅自将共同财产赠与他人。这种赠与行为应认定无效。

要注意,民事诉讼有个原则,就是谁诉讼,谁举证。

所以想拿回这笔属于自己的钱,你要设法收集到以下信息及证据。

1)第三者姓名,工作单位或目前居住地址等基本信息(用于填写诉讼)。

2)男方赠与第三者钱财的相关证据。

这是核心证据。

比如流水转账、微信红包等截图。

3)两人有不当关系的相关证据。

比如暧昧聊天记录,比如酒店开房消费记录等等。

这条举证不是必须,但如能提供,官司胜诉概率会更大。

任何关系选择都是权衡利弊

这起民事纠纷案有登上热搜。

其中一个奇葩之处在于,第三者居然比已婚男人大17岁。

很多网友不解,怎么会有男人喜欢比自己大这么多的女人?而且还心甘情愿给钱?

已婚男人包养比自己大17岁的小三。

这操作,确实让人迷糊。

不过,再不可思议的伴侣选择,背后都会遵循一个底层逻辑:权衡利弊。

绝大多数男人都更青睐年轻貌美的女性伴侣。

如果他实际选择相反,可能无非这几种。

第一,物质满足大于美色满足。

这一般常见于年轻小伙子不想奋斗找富婆。

第二,心理收益大于美色满足。

这方面比较极端的案例,就是作家杜拉斯跟她的小情人。

杜拉斯是法国知名作家,其作品《情人》放在世界文学史都能享受很高荣誉。

到61岁时,杜拉斯已经年老色衰。

可是仍有小伙来跟她告白,并且发展出一段“忘年恋”,共同生活16年。

小伙图她什么呢?

杜拉斯没有给钱。

她死后,作品著作权也没有继承给小男友。

我给出的解释是:才华,名望,以及女性作家那种难以名状的气场吸引力。

当然,这种“心理收益”不一定是才华。

举止优雅,文化教养,或某方面能力过人,都可能成为一个人征服另一个人的杀手锏。

第三,自身条件有限,没有更好选择。

择偶也好,寻找婚外伴侣也罢,这都有成本考量里面。

长得帅又有钱,选择范围自然很广。

要一个男人长得丑情商又低,且经济还一般呢?

那就只能往下兼容。

年龄大点,颜值差点,似乎也都可以忍受。

至于文初那个男人属于哪种,我不好判断。

我只能说,这世界没有无缘无故的恨,也没有无缘无故的爱。

一个人选择另一个人,总是有点具体原因。或金钱,或内在,又或迫于现实的局限,没得选择。

当第三者往往得不偿失

当事第三者被白嫖六年。

有人说,活该,这就是当小三的下场。

的确,当小三让人不齿。

但相比道德说教,我更愿意站在对方角度分析利弊,再给建议。

如果一个女孩做第三者是为情,那么她多半是要失望的。

因为男人对待感情问题更现实。

谈情说爱的时候,只要你一句话,他可以不顾风雨无阻来送温暖。

真要他离婚,态度估计立马变了。

毕竟,离婚对于多数男人而言,成本都是高昂的。

财产分半,名誉受损,甚至以后再也不能心安理得当个“甩手掌柜”,而不得不开始为孩子操心。

可能你会说,难道他就不能为爱冒险么?

这让我想起知乎一个高赞回答。

“男人是否可以同时爱上两个人?”

“真相是,男人可以同时爱上很多人。”

我也是男人。

当看见这句话,心里也不自觉冒出三个字:有道理。

还有一种情况,当第三者不是情,而是为钱。

邓文迪是这方面的“领军人物”。

飞机邂逅新闻大亨默多克。

然后,当小三,上任,再离婚,最后得到巨额赡养费,过上富太生活。

可是拜托,能傍上这样超级富豪的人是极少数。

更多第三者交往对象,都是有点闲钱,但又不是真的很有钱的男人。

我网上搜了一下相关婚外情民事纠纷。

发现男人赠与婚外情人的钱财,并没有想象的那么高。

比如,上海一男子跟15岁情人交往三年,转账10多万。

广西一男子跟第三者交往4年,共转账16万。

平均算下来,每月支出也就3000左右。

这样来看,从成本收益来讲,当第三者也不是很划算。

你得到那一点财富并不能改变自己什么。

你失去的,却是自己最好的青春,以及,尊严。

物欲横流的年代。

出轨是本能,忠诚是选择。

贪婪是本性,克制是修身。

希望每个男人、女人,都能守住那一条底线。为婚姻,为TA,为成为更有自制力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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