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岁男童被电梯夹断手指,家属发声,商场回应,官方介入

爱普发何吕 2025-02-12 17:54:40

江苏徐州,来自睢宁县网友发视频称,自己两岁的小孩,在睢宁县兴美城市广场乘坐电梯时,小孩的手指头被夹断。她认为自己有错,但是商场方面也有责任。

视频显示,2月2日17点29分,在商场手扶电梯出口处,一名穿着红衣服的儿童,准备逆行手扶电梯,结果不小心摔倒,手被卡在了电梯夹缝中!

跟在小孩后面的家长慌忙将孩子扶起,随后商场工作人员赶到现场,关停了电梯,不久电梯维保人员也赶了过来。

事发后,这名女网友表示,虽然已经找到断指,因为手指已经被污染了,所以小孩只能截肢!此事她也存在责任,同时电梯运营疏忽,她并不想多说。

对此,睢宁兴美城市广场通过官方账号公布了一段视频:2月2日下午五点半左右,一名两岁左右的男童在家长的陪同下走向逆行的扶梯口,儿童摔倒后,手指插到电梯梯阶板内并断掉。

目前,商场方面也作出回应,“这边是有人接待的,且警方已经介入,家属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都可以。”

与此同时,市场监管部工作人员表示,事情发生后,他们已经展开调查,从现场初步判断,主要责任还是家长!由于孩子涉及伤残,他们已建议家长通过法律诉讼程序维权。

那么,到底该怎么看这件事情呢?

1、父母是子女的第一监护人!明显存在监护不到位的问题!

根据《民法典》第1068条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家长对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义务,如家长未尽到监护义务,则需承担相应的监护责任。

同时,《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法》第16条也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履行下列监护职责:(一)为未成年人提供生活、健康、安全等方面的保障;

也就是说,家长对孩子有监护责任,在这起事件中,不管男童的遭遇有多么令人心酸!但是,两岁的幼童逆行电梯,很显然这名家长对孩子监护不力,是这起意外发生的直接原因,应该要承担主要责任!

2、男童的家长要求商场给说法,必须承担举证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1198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此,在这起事件中,男童家长要求商场方面给出说法,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必须要证明商场方面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民事诉讼法》第67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按照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男童家长要求商场承担赔偿责任,必须要证明商场存在过错。从目前情况来看,市场监管部门介入调查了,认定电梯它是经过维保的,是安全的,主要是监护人监管不力。

同时,电梯属于正常运行,发生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因为男童逆行,并没有出现非正常情况,所以很难认定商场方面存在明显的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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