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宋祖儿之后,蒋依依也在税上栽了跟头,虽然涉及金额没有前者的4500万那么骇人听闻,但也高达238万。
翻版的洗白文案
有意思的是,在有关蒋依依的新闻评论区中,除了就事论事之外,还存在着另外一股声音,为其他艺人叫屈喊冤。至于叫屈喊冤的对象,要么已经因税而退圈,要么疑似有相关行为,理由却出奇一致,被经纪公司、经纪人或父母(家族运营模式)……给坑了,本人压根儿不知情。
乍一听,确实无辜,实则乃洗白文案,翻版了“粉丝行为切勿上升至艺人”的话术。众所周知,一旦粉丝投了篓子,必然会有人以“粉丝行为切勿上升至艺人”为理由来撇清艺人。然而类似明星后援会等粉丝组织皆由艺人及其经纪团队在暗中掌控,粉丝的过激言行又往往是被类似明星后援会等粉丝组织煽动起来的,故而要说粉丝行为完全与艺人无关,明显是在推卸责任,起码没有尽到正确引导的义务。
至于该如何正确引导,首先要放弃对类似明星后援会等粉丝组织的掌控,并呼吁粉丝不要加入。理由很简单,在当前的大环境之下,类似明星后援会等粉丝组织正是互撕、屠广场等网络暴力事件的推手,同时兼具着催促粉丝氪金的负向作用。若是艺人真的足够优质,诚心诚意想成为社会榜样,理应与类似明星后援会等粉丝组织划清界限,让追星回归单纯的喜欢,而非毫无底线的割韭菜。
卑劣的公关手段
言归正传,在税的问题上,将责任完全归咎于身边人,实际上是极其可笑的掩耳盗铃。在生活中,很少会有人对税漠不关心,毕竟涉及自身的利益,艺人恐怕更加有过之而无不及。究其原因,艺人的收入远远超出国民平均所得,年入千万乃至上亿也屡见不鲜,税率也相对较高,顶格可达45%。以此来计算的话,一千万是450万、一亿是4500万,即便在钱财方面再粗心大意的人,也不太可能完全不关注。只要稍加关注,对于自己大概能获得多少收入就理应有所了解,是否依法纳税可谓一目了然,完全不知情肯定是在撒谎。
或许有人会说了,万一原本应该依法纳税的钱被人为截留了,又该怎么算呢?
首先在税这件事情上,相关方面并不会一棍子打死,而是先警告,置若罔闻之后才会痛下杀手。因此大家才会听到艺人集体补缴的小道消息,算是给予了改正错误或亡羊补牢的机会。其次要是有人敢截留依法纳税的钱,性质一下子就变了,属于违法犯罪,必然会进去踩缝纫机。换而言之,果真有艺人是被坑了的话,只需揪出截留之人,自然可以自证清白,何必打掉牙往肚子里咽呢?
事实证明,迄今为止没有一位深受税困扰的艺人起诉了自己的经纪公司、经纪人或父母,不起诉父母尚在情理之中,要说为了经纪公司和经纪人放弃演艺生涯,无疑是卑劣的公关手段。
结语
最后还是要再一次引用邓宁格的名言:
“一旦有了适应的利润,资本就大胆起来。如果有百分之十的利润,它就保证到处被使用;有百分之二十的利润,它就活跃起来;有百分之五十的利润,它就铤而走险;为了百分之一百的利润,它就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有百分之三百的利润,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绞死的危险。”
个人观点,不喜勿喷。